最新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测业务综合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24 20:05:5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一、总 论

(一) 项目背景

1、项目名称:金秀瑶族自治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测业务综合楼 2、建设性质:新 建

3、建设单位:金秀瑶族自治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单位负责人:覃武飞

4、编制单位:柳州市建晟咨询有限公司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及范围

1、编制依据

(1)《城市道路及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J114-2001);

(2)《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3)《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2006); (4)《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 (5)《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6)《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7)《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8)《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9)《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计投资[1999]2250号);(10)《广西公共建筑节能设计规范》(DB45/T392-2007); (11)《来宾市统计年鉴》(2008年);

, (12)建设单位提供的基础数据及用房需求。 2、编制范围 (1)项目背景;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3)项目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4)场址选择及建设条件; (5)工程技术方案; (6)节约能源; (7)环境保护; (8)安全卫生与消防; (9)组织机构及人员配置; (10)项目实施进度; (11)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12)工程招投标方案; (13)社会效益评价; (14)结论与建议。

(三)项目概况

1、拟建地点

项目拟建地点位于金秀县城瓦厂垌开发区内。 2、建设规模

本项目建设总建筑面积为1200 m2,其中业务用房建筑面积860m2,办公用房建筑面积340 m2;道路及硬化865m2,绿化797 m2,

围墙及大门180 m。

3、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 4、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见表1-1。

表1-1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序号 一 二 三 四 五 1 2 3 六 七 八 九 十 项目名称 净用地面积 建筑占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总投资 资金来源 申请上级补助资金 县财政配套资金 业主自筹资金 道路及硬化 绿化 建筑密度 容积率 停车位 单 位 ㎡ ㎡ ㎡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 ㎡ 个 数 量 1992.28 330 1200 200.00 110.00 60.00 30.00 865 797 16.56% 0.60 10 绿化率40%大于30% 小于32% 小于2.0 备 注 2.9884亩 (四)建议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本项目建设。 2、切实做好项目建设规划及前期工作。 3、加强协调,争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一)项目建设的背景

金秀瑶族自治县位于来宾市的东北部,地处北纬23°40′~24°28′、东经109°49′~110°27′之间。北接荔蒲县和鹿寨县,南与桂平市和武宣县接壤,西部与象州县毗邻,东部和东南部与蒙山县和平南县相接。县境内东西宽62.4公里,南北长93公里,总面积为2518平方公里。县城区西南距广西首府南宁市240公里,西北距柳州市81公里,东北距桂林市130公里,东南距梧州市135公里。

金秀瑶族自治县全县辖3镇7乡,总人口15.2万人,其中瑶族占34.8%。全县森林面积329.35万亩,年产水量达25.7亿立方米,是广西最大、最重要的水源林区。金秀瑶族自治县近几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带领下,全县紧紧围绕“生态立县、旅游强县、农业稳县、工业富县、科教兴县、依法治县”为核心,吸引大批客商前来投资,全县社会和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2007年全县生产总值10.66亿元,同比增长15.6 %,其中,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同比分别增长4.6 %、19.5%、25%;财政收入完成0.65亿元,同比增长23.3%;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81亿元,同比增长37.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2.6亿元,同比增长17.5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5万元,同比增长20.6 %;农民人均纯收入2332元,同比增长14.8 %;人口自然增长为7.21‰。

金秀瑶族自治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成立于2002年,办公地址位于金秀镇公德路3号。下设办公室、综合管理股、食品股、法规股、稽查大队和计量所。总在编人员19人,其中监督局11人,计量所8人。

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和实施国家、自治区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在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辖区内的产品质量技术监督和行政执法工作。

(2)负责本行政辖区内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负责产品质量仲裁的检验、鉴定;负责生产领域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属于生产环节引起的产品质量问题。

(3)贯彻落实《质量振兴纲要》。实施提高质量水平的发展规划和意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负责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依法负责防伪技术产品推广应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协助管理本辖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

(4)负责本辖区标准化工作。负责企业标准备案;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和管理本辖区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5)负责本辖区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建立和管理本辖区计量标准、标准物质;实施量值传递和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规范和监督商品量的计量行为。

(6)协助管理和监督本辖区质量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质量认证机构、认证咨询机构和认证、咨询人员,协调与监督实行强制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