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的本土化研究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9 9:22:4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以房养老的本土化研究

摘要: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的来临,养老问题的形势日渐严峻,目前,我国养老方式主要包括家庭养老、存钱养老,保险养老,以房养老作为一种新型的养老模式,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本文阐述了以房养老在中国发展遇到的瓶颈,提出了实施以房养老需要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以房养老 发展历程 注意问题 1 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面临的新问题

养老服务发展不平衡,供需矛盾突出。我国老年人口按年均3.5%增长,尽管近年来养老床位增速较快,但与我国养老目标还有一定差距,难以满足老人的养老需求。“城乡倒置”的老龄化结构日趋严重,养老服务城乡差距大,老年人城乡比例达到1:1.62。由于农村敬老院镇办镇管,经济欠发达镇街财政投入不足,敬老院养老设施落后、服务跟不上,农村老年人经济保障弱,难以吸引社会民间开发农村养老服务市场,老人基本上处于居家自养自管的状态。养老和医疗融合缺乏顶层设计,资源整合乏力。医养结合省级层面的支持政策不明确,医养服务“碎片化”,医养资源整合乏力。各地在为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医养一体服务差异较大,医疗机构配置或与医养合作机制较为落后,健康养老需求矛盾突出。

养老缺乏科学的规划引领,多元养老模式难以形成。由于缺乏系统规划,养老服务业发展出现“先天性”不足。养老设施建设缺少规范化的指导,不少地方普遍缺乏规模化经营和区域均衡布局。配套设施不均衡,存在发达地区“一床难求”和欠发达地区“空置率高”的矛盾。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未与城市发展、规划、建设同步,居家养老服务功能不配套。养老服务质量不均衡,区域性、结构性矛盾突出。

“公强民弱”异常突出,社会力量缺乏有效调动。由于土地、财税等配套政策本身不完善,跨部门协调难度大。同时,养老服务产业目前对地方财税贡献不大,地方政府对克服障碍、推动落实政策的积极性不高,导致国家优惠政策在地方难以落实。民营养老机构普遍存在“四高”现象,即投入成本高、安全风险高、经营成本高、营运难度高。由于缺少“可预期”和“可操作”的养老服务业政策支持,社会各方仍是观望的多,介入的少。

养老保障水平低,老人没有多余的钱支付养老服务费用。城乡老年人总体收入水平偏低,收入来源主要依靠养老金。城乡老年人收入水平差异明显,根据调查显示超过三成老人认为养老负担很重,79.6%的支出在生活费上,15%的支出在医疗方面,缺钱养老、养老难问题愈加突出。 近年来,随着“银发浪潮”来袭,我国的养老问题日渐

严峻。然而,我国社会养老保障水平目前还不高,很多老人退休后的收入要比在岗工作时明显缩水,但请人照料、看病吃药等方面的花费则有增无减。另一方面,现在大多数都是独生子女家庭,一对年轻夫妇往往需要照顾双方4位甚至是更多的老人,养老全靠子女显然会让不少年轻人在经济上不堪重负。在这一背景下,我国一些城市开始从国外引入以房养老模式,旨在“唤醒”老人们的房产,让不动产的“死钱”流动起来,以此缓解他们的养老金不足问题。 2 以房养老模式在中国遇到的瓶颈

以房养老的模式起源于荷兰,如今美国、加拿大、英国、新加坡、日本等已经普及,在国外,以房养老已经是一种成熟的金融养老方式,但在国内这种做法仍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所谓以房养老,又称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一种在美、英、法等国业已成熟的养老模式,就是房主把拥有合法产权的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或银行等商业机构,这些商业机构按照评估得出的房屋价值按月付给房主养老金,直到房主去世;房主亡故后,房屋产权将归商业机构所有,由该机构进行销售、出租或拍卖。通俗些讲,推行以房养老后,老人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关系就是“你留下房子,我给你支付养老金”。

以房养老模式在国外已成熟运行,在我国也已提倡多年,但此前一些城市在推广时,主动对接的老人却寥寥无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