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2019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9/20 3:30:58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关于修订2019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的指导意见

人才培养方案是人才培养目标、规格以及培养过程和方式的总体设计,是学校保证教学质量的基本教学文件,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的基本依据。

为全面贯彻《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9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教职成[2015]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甘政办发〔2015〕161号)等文件精神,依据教育部《关于制订高职高专教育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结合我院实际,特对制订我院2019-2021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人才培养方案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和行业发展需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成才需要,完善产教融合,深化校企合作育人机制,创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按照“对接产业(行业)、工学结合、提升质量,促进职业教育链深度融入产业链,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业教育发展思路,围绕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目标,以增强学生就业创业创新能力为核心,加大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力度,建立突出职业能力培养的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促进专业与产业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大力培养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的技术技能型人才。

二、制定对象

2019-2021级全日制学历教育计划招生的所有三年制高职的专业和专业方向。 三、基本原则

各系(部)要高度重视本次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认真总结历年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的经验,归纳实际执行过程中发现的不足之处,结合经济社会发

展及技术进步,准确把握专业发展方向,进一步明确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整合教学资源,构建专业人才培养体系,突出专业特色,形成专业优势。各专业要依据高职高专教学指导委员会编制的《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交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编制的《交通运输类主干专业教学标准与课程标准》(人民交通出版社)和国家相关职业技能标准,科学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实现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原则

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人才培养的根本任务,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通过合理设置人文素质课和专业课,加强学生道德素质、文化素质、专业素质、心理素质、身体素质和职业素养的培养,关注学生职业生涯和可持续发展需要,把提高学生职业技能和培养职业精神高度融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坚持全面、协调、均衡发展的质量理念,根据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专业特点和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对现有的专业和专业方向进行梳理、分析和论证,从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和素质拓展三大部分构建人才培养方案。

(二)适应市场需求原则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需要,通过广泛深入调研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及时跟踪市场对人才需求的变化,根据人才市场的需求特点,深入分析人才需求状况和未来发展趋势。根据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情况,深入分析专业面向的就业岗位、岗位职责、岗位工作流程、岗位能力要求、职业可持续发展需要等,准确定位专业人才培养目标。

(三)创新培养模式原则

坚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结合为途径,形成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有条件的专业积极开展“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厂、校企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加大实践教学的比重,创新顶岗实习形式,积极推行认识实习、顶岗实习等多种实习形式,强化以育人为目标的实习实训考核评价。以专业(群)为纽带,推动专业人才培养与岗位需求衔接,人才培养链和产业链相融合。要吸收我院近年来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的成功经验,将其固化在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过程中,逐步实现创业就业需求和人才培养的有机衔接,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四)优化课程体系原则

课程设置要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职业能力的需要,要注重课程之间在逻辑和结构上的联系和融合,妥善处理好人文素质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与专业拓展课程之间的关系,处理好课程的先行与后续、基础与核心、理论与实践的辩证关系,基本形成对接产业紧密、专业特色鲜明的课程体系。

各专业要根据人才培养定位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注重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在传授专业知识过程中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开设面向全体学生创新创业课程,着重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激发学生的创新创业动力;开设具有行业特点、与创新创业和就业密切相关的专业课程,着重提升学生创业知识和专业技师技能;开设提升学生综合实践能力的各类创新课程和实践活动课程,着重培养学生创新创业实际运用能力。

对接最新职业标准、行业标准和岗位规范,紧贴岗位实际工作过程,调整课程结构,更新课程内容,深化多种模式的课程改革。加强与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行业企业的合作,积极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双证书”制度,开设课程内容与职业资格证书相互融合的课证融通课程,把职业岗位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和职业素养融入相关专业教学中,将相关课程考试与职业技能鉴定合并进行。

调整内容不符合教学目标要求的课程,避免因人设课、因条件设课、课程重复以及不同系、不同专业多头开设内容相同或接近的课程,鼓励跨系或专业组建课程组,开设有关专业群需要的共同课程。合理安排课程顺序,避免课程内容重复、次序混乱、各学期课程安排不均衡等问题发生,使课程先行后续合理安排,保证教学工作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次序有条不紊地开展。

(五)改革教学模式原则

以“适度的理论基础,坚实的岗位能力,持续的发展后劲”为原则,对接职业岗位要求和职业发展需求,把课程目标定位在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培养上;构建面向应用、能力为重的理论教学体系和课程实训、专项实训、综合实训及顶岗实习的实践教学体系,推动教学内容改革;通过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景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广泛运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探究兴趣和职业兴趣,推动教学方法改革。

(六)突出专业特色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