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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3 7:12:2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示范校(机电技术应用专业实训设备采购)项

目(二包)

项目编号: 采购单位: 供货单位: 采购代理机构:

签订日期:二零一 年二月 日

编号:JQZFCG[2017]247号 甲方:

乙方:

酒泉市政府采购办2018年 1 月 30 日经过公开招标,确定 为 示范校(机电技术应用专业实训设备采购)项目(二包)的中标单位,甲乙双方经协商,就项目数量、质量、价格、售后服务、保障措施等相关内容,双方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项目名称、数量及价格

1. 项目名称: (机电技术应用专业实训设备采购)项目(二包) 2. 合同总价款:(大写) 叁佰叁拾伍万肆仟元整 ¥:354000.00元 第二条:甲方与乙方

甲方为 ,在《合同》中所述各处甲方(或采购人)均为 。

乙方为 ,在《合同》中所述各处乙方(或中标单位)均为 。 第三条:产品规格、质量和项目技术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 一、供货要求:

1.乙方负责发运甲方所购买 货物 到甲方所指定的地点,并承担在此运输过程中的装卸费、损耗及运输费用。

2.乙方必须全力配合产品验证工作,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进行产品的验收和质检。验收不合格的产品或乙方未按要求供货的,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并重新供货,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3.所有供货产品验收合格并经甲方使用确认合格后,方能办理货款结算手续。 二、质量要求:

1、所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保证技术指标先进,质量可靠; 2、必须符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 三、售后服务:

1 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 所有货物保修服均由乙方提供,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项目完成期限

乙方必须在 35日历天 完成中标项目的供货、安装、验收等工作。 第五条:项目验收

乙方在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后且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按采购内容要求,甲、乙双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全面验收。

第六条:履约保证金:乙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提交合同额2%的项目履约保证金,甲方不接受银行保函;甲方在《合同》履行完毕项目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第七条:合同款的支付

本合同订购的货物设备全部运达合同约定的交付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按合同要求给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95%;余款5%一年质保期后一次性支付。

第八条:质量保证

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的要求执行。 第九条:履约延误

1、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将货物提供给甲方验收,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必须无条件供货,期间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如果可能遇到妨碍按时完成项目的情况时,应及时将延期的事实、可能延期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合同完成的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3、乙方如无正当理由而拖延合同完成的时限,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费或终止合同。乙方逾期未完成合同项目,每逾期一日提交人民币壹仟元作为违约金,逾期时间超过三十日扣除该项目的全部履约保证金。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先通过友好协商形式解决,如协商开始30天后仍不能解决,可以向酒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请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在签约地选择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