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中国装备制造骨干企业被吞并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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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中国装备制造骨干企业被吞并(转载)

2006-04-10

警惕中国装备制造骨干企业被吞并(三) 第三,合资在多大程度上帮助了我国的技术进步? 机械制造业专家指出:在战略高技术领域,西方一贯采取对华封锁遏制的政策。在一般技术领域,我们希望通过办合资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水平,但外商为独霸市场,多采取技术保密措施,不愿意与我技术合作或转让技术。韩国现代到北京合资,所用零部件均来自韩国本土企业或是韩国在华合资企业。外商独资化,使这一目标更难实现。目前西方反华势力大肆渲染“中国威胁论”,不论是通过许可证贸易还是通过合资,引进技术的难度越来越大。而且中国“入世”后,已基本取消了针对外商投资的股权、技术转让等限制条件,期望通过合资提高技术,就更不切实际。 国家的科技进步只有立足自主创新,大力消化吸收先进技术,才能在开放中立于不败之地。多年来,我们很多人总是把自己技术进步的希望寄托在外国人身上。自己技术落后,搞研发、消化技术又辛苦又费钱,眼前看不到效果,不如“引进外资、拿来技术”,“用最小代价获得最大收入”。但他们不明白,我们可以买产品,买专利,买图纸,买设备,但永远不可能买到这些凝结在产品和专利上的技术能力,因为能力来源于组织内生的学习、实践和积累,学习是不可能由别人代替的。科学技术是支持国家长远发展的基础,科技竞争力是国家竞争力的核心。但科学没有坦途,没有捷径,必须不畏艰险去攀登崎岖山路。企图在科技领域取巧,是骗人骗己。只顾眼前成本收益,惧怕艰苦学习创新,用懒汉思想和洋奴哲学来指导国家发展战略,就是误国误民。个人安于当打工崽事小,一个国家如果不奋发图强,甘居落后,就是拿国家的主权和命运当儿戏。惧怕陷入“自主创新陷阱”,亦步亦趋,就会永久地陷入“合资引进陷阱”,不仅拿不到先进技术,反失去了自主的能力和意志,成为跨国公司的俎上鱼肉,永远被锁定在“发展中”位置,国家的现代化就没有希望。 第四,能把招商引资作为国企产权改革方案的首选吗? 企图通过引进合资“实现国企产权改革”的主张,是鼠目寸光,牺牲全局和长远利益,换取眼前局部利益。一些搞改革的人颠倒了改革和发展的关系,不理解“改革是为了提高国家竞争力”这一宗旨。改革是要付出代价,但决不能以牺牲国家根本利益作为代价。如果“产权改革”是为了把人民血汗的结晶---国家骨干企业的产权、控制权奉送给洋人,就要考虑这种“改革”的本质是什么了。“卖国有企业仅仅是国有资本形式的转换”的说法也是错误的。企业本应是创新的主体,“主体”都给了洋人,将来靠谁自主创新?靠什么振兴我国装备工业? 国企改革过程中,国企的包袱问题只能在发展中逐步解决,需要的时间可能比我们现在能够意识到的更长。目前国企改革的关键是决不能在问题没有解决之前就轻易抛弃发展的基础和能力。否则包袱问题仍然得不到解决,只能转化为更为严重的社会问题,而且可能动摇国家工业和科技的根本。 六、国家不能放弃

工业管理职能 中央政府管理工业功能的缺失,是当前骨干企业在改制、合资过程中出现种种混乱情况的一个重要原因。装备制造业的主体是机械工业,它的排头兵企业及重点企业,比其他工业行业多得多,也不可能相互代替。国家不可能像管钢铁、石油行业那样,抓住几个大集团,就能控制住全行业。 计划经济时期,工业部负责监督管理工业企业、协调工业经济运行。改革后,各工业部撤销,其行业规划、协调功能由行业协会承担。但在我国,行业协会的能力远未得到发挥。实际上,现在没有专门的权威机构对行业发展、产业安全、技术进步负起领导责任,中央政府对出售企业和工业资产也没有审核机制和明确程序。 一般地说,后进国家发展工业都具有自上而下的特点。我国工业化初期以计划经济体制起步,是符合落后国家发展工业的客观要求的,也为后来的经济体制改革奠定了相当的物质基础。 在发达国家,各工业行业占据着产业链和技术的高端,行业内巨型企业居于世界市场的强势和领袖地位,自然具有行业协调的能力。而我国工业处于弱势地位,处于弱势的分散的企业正处于跨国公司的竞争和吞并的威胁下,单打独斗。而我国政府恰在此时却放弃了行业管理协调的责任。如果过分强调国内竞争、忽视产业的整合和联合,我国各产业就成为一盘散沙,就难逃被跨国公司各个击破和吞并的命运。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政府对国有企业的管理不能仅仅缩减为“资产管理”,把企业活动变成资产平衡表上的财务数字,而把工业发展所具有的技术和组织内容一笔勾销。工业企业承载了中国工业技术的能力和发展潜力,需要国家进行具体的指导和管理,如产业规划、配套、运行协调、技术攻关推广等,在中国企业还没有成长到与发达国家企业具有相当竞争力之前,政府决不应放弃对工业支持和管理职责。 重要行业的排头兵企业,不是可以随便买卖的商品。装备工业的各排头兵企业多是原部属企业,即使下放地方,经过了国有资产的划拨程序,地方政府仍然不拥有对这些企业的完全财产权。因为当时国家建设这些重点企业,是出于行业发展的考虑,承载着国家几十年积累的优良资产、企业组织能力、研发队伍、熟练技工队伍以及产品品牌,是国家装备工业赖以生存发展的产业平台,具有不可替代的配套职能和技术进步职能。象杭齿、锦西化机、大连电机、威孚这样的企业,一旦合资,就在原产业链中失去一个掌握核心技术的组织平台,造成全局性的影响。 七、在对外开放中必须坚持自主互利原则 解决目前我国装备工业的种种紧迫问题,首先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切实理解贯彻中央关于“把自主创新作为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国家竞争力的中心环节”的方针,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第一,要端正对开放政策的认识,纠正在开放和国企改革中的一些错误做法。开放、引进是必要的,但必须是在自主基础上的开放引进。必须划清自主型开放和依附型开放的界限,划清平等互利原则和无原则取悦外商的界限。我国的引进工作,应该从原来弱势地位时期的被动引进,向立足自主、有条件、有选择引进的转型。“融入全球化”、“全方位开放”是错误的口号。“再开放也不能裸体上街”。 在引进外资中,要注意不能让我国民族工业伤筋动骨。被动地让出市场不可能“换”来技术,只有保持对企业的控制权、保持学习消化创新的行动能力,才能从开放中让国外优势资源为我所用,得到开放所带来的潜在利益,实现“双赢”。如果失去自主互利原则,失去自立自强精神,把开放当作目的本身,最终将丧失自己的核心

利益。 保持自主性,首先要有自立自强的精神和敢于挑战强手的气概。“中国企业比起那些国际一流的大公司,各方面都存在巨大差距。但我们不能被人家吓住,并就此放弃对于自主能力的培育。没有技术可以学习,没有经验可以积累,没有资金可以逐步筹措……但是如果没有了自信,没有了勇气,中国企业的自主创新就没有了希望,中国工业的自立自强就被抽去了脊梁。”(杨青,2005) 第二,建议国家组织专题调研,尽快采取必要措施,出台相应政策法规,立即刹住向跨国公司贱卖国企、无原则追捧外资的歪风,改变目前国有排头兵企业被外资并购的失控状态。 1、建议尽快公布各工业行业的排头兵企业名录,由国家有关部门集中核准管理。 2、保持核心竞争力和技术学习主体的关键,是不能整体被外商收购控股。建议禁止外资与行业排头兵企业整体合资,或收购其核心业务。特别是企业拥有驰名品牌的,或承担国防科研生产定点任务的部分,不得与外商合资。 3、取消对三资企业的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尽快实现两税合一的改革。对外资企业实行国民待遇,是改善投资环境,保护民族产业,保证各种经济成分在同一起跑线竞争的起码条件。 4、加大对若干重要领域排头兵企业的支持力度,支持和保护企业的技术学习和研发活动,增强中国企业的谈判力量。 5、国企改革不能一刀切地要求“产权多元化”,也不应该规定产权改制期限,要以提高效益和长期赢利能力为标准,条件成熟一个改一个。 6、着手建立审核外资并购中国企业的程序和规则,把个别企业的并购案置于行业发展的战略视角下考虑。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对合资并购案,行业协会有权力和责任提出意见,提交政府职能部门决定。在处置国有企业资产的过程中,必须尊重管理层和职工的意见。 第三,提高与外商合作谈判的水平,切实维护我方权益。 1、企业的合资谈判必须吸收企业负责人参加,合资并购决定必须得到企业管理层的同意。 2、合资合作中必须有明确的目标,要敢于坚持自己的权益。要从正反两方面论证合资的必要性,组织专家论证,避免长官意志独断专行,把合资的利、弊、风险及风险规避研究清楚。 3、组织精干负责的谈判班子,包括财务、技术、资产管理部门的负责人等企业专家,优秀的懂行翻译、法律顾问等。明确规定谈判班子的成员将来不进入合资公司工作,由企业妥善安排。 4、在合资谈判中,不能够轻易失去对企业的控制权。要坚持控股,实在不能达成控股目标,也要坚持由中方担任总经理,并且要有合同的起草权,以防止外方利用合同起草权,列出大量约束中国企业的刚性条款。 5、重视资产评估。聘请公正负责的资产评估机构,要有企业各有关部门人员参加,防止企业资产被低估、国家利益受损。不仅要关注自己的有形资产,更要勇于坚持将自己的专有技术、市场份额等折算为无形资产,还要考虑到中国企业潜在的技术与市场价值 6、要认清跨国公司的典型战略战术。国有企业往往存在一些弱项,如冗员、缺乏资金、需要技术升级等,迫切希望出让市场和产权,换来技术和资金。但跨国公司不是来扶贫的,而是以合资作为进入并占领中国市场的手段。中方若对他们的真正目的把握不准,不仅无助于解决自己的问题,还可能雪上加霜。现在到了实事求是正视以往教训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