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8 8:52:47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新区污水处理厂项目

投资协议

201*年6月

总 则

本协议由*****新区管理委员会(下称“甲方”),与*******联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乙方”),于2014年6月3日在中国*******签订。

鉴于:

(1) 为推动*******新区市政公用设施的发展,盘活国有存量资产,提高市政公用

设施的运营效率,甲方决定以特许经营的方式实施*******新区污水处理项目(下称“本项目”);

(2)*******联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合作伙伴(乙方)愿意承接该项目;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就项目的投资、

建设、运营和移交事宜协商一致;

(4)乙方与其合作人联合或其合作人单独依照公司法在当地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的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项目法人(以下简称“项目公司” ),负责本项目的所有事务;项目公司成立后,由甲方和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

为此双方订立如下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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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项目描述

1.1 名称:*******新区污水处理厂项目

1.2 规模:总规模5万吨/日。已建设完成一期建设规模2.5万吨/日,新建二期规模2.5

万吨/日。

1.3 建设内容:污水处理厂厂区红线内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和设备设施; 1.4 服务范围:*******新区; 1.5 地点:*******新区内;

1.6 运作方式: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方式实施;即乙方负责本项目投资(受让已建成一期

2.5万吨/日、新建二期建设规模2.5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和维护,按本协议规定的方式获取污水处理服务费,并在特许经营期期满时将污水处理厂无偿移交给甲方或其指定机构;污水处理厂区外的污水管网由甲方负责随着新区道路建设而逐步建设。

1.7 项目投资:新建部分约合人民币8000万元,最终以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

为准;资产转让价格约合人民币4000万元,最终由甲方委托双方共同认可的具有国有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的资产评估公司评估的价格确定,

第二章 特许经营权

2.1 特许经营权

2.1.1 甲方授予乙方在本协议范围内独家对项目行使投资、建设、运营、移交的权利,以使乙方进行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并取得污水处理服务费。

2.1.2 按本协议规定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许经营权具有唯一性、独占性和排他性。甲方不得将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部分或全部授予其它任何第三方(包括中水回用项目),也不得允许任何第三方向特许经营区域内的排污单位提供污水处理。

2.1.3 乙方被授予特许经营权后,自行承担项目建设、项目运营和特许经营期满无偿向甲方或其指定单位移交项目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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