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供氧站应急预案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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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潭家礼医院

中心供氧应急预案 (2016年3月4日修订)

中心供氧站担负着全院住院患者医疗供氧任务。站内贮存大量的医 疗 气 体,由 于在 使 用 过 程 中 容 易 发 生 助 燃 爆 炸 等,要 求 所 有接 触 人员提高警惕,严防发生各类事故,多了解专业知识和正确掌握灭火方 法 十 分 重 要,一 但 遇 有 情 况 发 生 就 能 及 时 处 理,以 减少 灾 情。为 把 事故损失降到最低,为加强对各科医护人员临床使用中心供氧及贮存移动氧气瓶安全管理落到实处,确保医疗和人员安全,特制定如下预案。 一、液氧的特性及其危险

1.液氧为低温液化气体,当与人体皮肤、眼睛接触会引起冻伤(冷烧灼)。

2.低 温 液 体 汽 化 为 气 体 时,体 积 会 迅 速 膨 胀,在 密 闭 容 器 内,因 液化汽体使压力升高,易引起容器超压危险。

3.液氧和气氧是一种强助燃剂。液氧与可燃物接近时,遇 火极易引起燃烧危险。液氧与可燃物接触时,因撞击易产生爆震危险;液氧 与 可 燃 物 混 合 时,潜 在 爆 炸 危 险。液 氧蒸 发 成 气 氧 时,能 被 衣 服 等 织物吸附,遇火源易引起闪烁燃烧危险。 4.经过长期使用,微量的碳氢化合物还有可能在贮罐内浓缩、积聚,在一定的条件下,就可能发生爆炸事故。 二、安全注意事项

1、中心供氧工作人员需持证上岗,必须经过安全教育考核

合格。熟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和低温液体的特性及其危险性。应熟悉产品使用说明书、设备工艺流程、设备上各种阀门、仪表及其作用和操作程序;在发生故障和意外事故时必须能独立采取紧急安全措施。

2.值 班 人 员 必 须 严 格 按 操 作 规 程 操 作,一 定 要 做 到 三 严, 即:严 禁 在站 内 吸 烟、严 禁 氧 气 瓶 任 何 部 位 接 触 油 脂、严 禁 各 种 明 火。至 少 5米内严禁烟火、同时避免在操作场所出现静电火花。

3.阀门的启闭应缓慢进行,避免太快太猛,避免出现火花或损伤 连接密封面;当设备上的阀门和仪表、管道连接接头等处被冻结时, 严禁用铁锤敲打或明火加热。宜用70-80℃干净无油的热空气、或温水进行融化解冻。

4.设备在检修焊接前,必须先排尽贮槽或管路中的液氧或气氧,并用无油干燥空气或氮气进行置换;

5.检修或更换的管阀、接头等,必须彻底去污除油后产能安装使用; 6.液体贮存:液体的贮存方式分无压贮存和带压贮存。无压存放 空阀打开,压力表、液位计处开投用状态。带压贮存时,除压力表、 液 位 计、安 全 阀 投 入 使 用 外,其 余 阀 全 关。由 自 然 蒸 发 的 影 响,内 筒 压 力会 缓 慢 上 升,当 升 到 工 作 压 力 时,应 打 开 放 空 阀 适 当 泄 压。所 以 采 用 带 压贮 存方 式 时,应 加 强 巡 检,防 止 超 压。罐 内 的 液 体 不 可 长 期 停放不用,要经常充装及排放,以免引起乙炔等有害杂质浓缩。 7.液氧设备周围严禁堆放易燃物品,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8.加强贮存设备、管 道、阀 门 的 保 养 维 护 和 定 期 检 修,保 证 无 泄 漏。

9.处理大量低温液体或低温液体严重泄漏时,应穿上无钉皮靴, 裤脚套在皮靴外面。

10.中心供氧工作人员的皮肤因接触低温液体或低温气体而被冻伤时,应及时将受伤部位放入温水中浸泡或冲洗,切勿干加热。

11.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具,放置位置应明显易拿,对消防器具应定期检查保养,保证其完好,消防器具不得在非火警时使用。

三、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近年来,部分地方医院中心供氧站爆炸和火灾事故时有发生,我院根据中心供氧的相关要求特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吴家礼 院长 联系电话(13765969096); 副组长:刘修辉 行政院长 联系电话(18585339911); 郭 彤 副院长 联系电话(13195224111); 成员:王翼 院办主任 联系电话(15329025672); 郑安贵 总务科 联系电话(139849008680); 田 林 医务科 联系电话(13985232901); 张忠志 护理部 联系电话(15885687567); 朱 林 安全办 联系电话(1534866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