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房安全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精)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3 3:09:35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司炉工岗位工作制度

一.司炉工必须持证上岗,不准无证操作,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做好各项锅炉运行记录。

二.坚守岗位、集中思想、严格操作、当班时不看书、不看报、不打 瞌睡、不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三.交接班时应按规定共同巡视、检查各种设备。包括水位表、压力 表、鼓风机、引风机、给水系统、润滑系统、冷却水系统、给煤出渣等装置,并对运行记录进行确认,交接双方共同签字方可交接。

四.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精通业务,钻研技术,不断提高操作水平, 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五.锅炉体及辅助设备定期进行检查,作到文明生产。

六.发现锅炉有异常情况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 告单位负责人。

七.对任何有害锅炉安全运行的行为,应立即制止。 巡回检查制度

一.为了保证锅炉及其附属设备正常运行以带班班长和岗位操作人员 两小时至少进行一次巡回检查。

二.检查上煤机、除渣机、二次风机、鼓风机、引风机是否正常、电

动机和轴承温升是否超限(滑动轴承温升35℃、最高60℃、滚动轴承温升40℃最高70℃。

三.检查锅炉受压元件可见部位和炉供、炉墙是否有异常现象。 四.检查水箱水位,给水泵轴承和电动机的温度,各阀门开关位置和 给水压力是否正常。

五.检查除尘器是否漏风、水膜除尘器水量大小。

六.检查安全附件和一次仪表,二次仪表是否正常,各指示,信号有 无异常变化。

七.检查炉排变速箱;前后轴、风机、水泵等润滑部位的油位是否正常。 八.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将检查结果记入锅炉及附属 设备的运行记录内。 锅炉维修保养制度

一、锅炉设备维修保养是在不停炉的状况下,进行经常性的维修处理。 二、锅炉运行时,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在不停炉的情况下,要及时维 修保养,保证锅炉的安全运行。

三、锅炉上的水位表玻璃管(板损坏、漏气、漏水、可用另外一只 水位表观察水位,及时检修损坏的水位表。

四.转动机械润滑油路保持畅通,油杯保持一定油位。锅炉运行时出 现跑、冒、滴、漏的阀门要及时检修或更换。

五.检查维修上煤机、除渣机、炉排、风机、给水管道阀门给水泵是

否运转正常。按规定要及时清除设备及设备上的灰尘。六、安全阀手动放汽或放水实验每周至少一次,自动放汽或放水实验每三个月至少一次。

七、压力表正常运行时每周冲洗一次存水弯管,每半年至少校验一次, 并在刻度盘上划指示工作压力红线,校验或铅封。

八、高低水位报警器,低水位连锁装置,超压、超温报警器,超压连 锁装置每月至少做一次报警连锁实验。

九、预备维修保养和安全附件实验校验情况,要详细做好记录,锅炉 房管理人员应定期抽查。 司炉工交接班制度

一、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锅炉做好接班准备工作, 并要详细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二、交班者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进行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整保持锅炉 运行正常。

三、交接班时,如果接班人员没有按时到达现场,交接班人不得离开 工作岗位。

四、司炉岗位的操作工交班时,必需做到“五交”和“五不交”

五、交接班时,由双方按规定巡回检查路线逐点逐项检查,要将交接的内容和存在的问题认真记录在案。

六、交接班时在签字后又发现了设备缺陷,应由交班者负责,及时组织交班人员进行排除故障,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水处理人员交接班制度

一、交接人员在交接班前对水处理设备和化学仪器、药品进行全面检 查,必须具备符合工艺指标。

二、水处理设备正常,软水主要指示合格,锅炉碱度,PH值氯根 等项指示合格;

三、化验仪器、玻璃器皿和分析用药品齐全完好,工作场所清洁卫 生,物品摆放整齐;

五、水处理设备运行和化验记录填写正确、准确,完整,严禁弄虚 作假。

六、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介绍设备运行情况。以及水质化验和锅炉排污等方面出现的问题。

七、没有办理接班手续,交班人员不准离开工作岗位。

八、接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达工作岗位,查阅交班记录,听取交班 情况介绍。

九、交班人员共同检查软水处理设备,化验仪器、药品等是否齐全正 常并对软水、锅水主要指示进行化验,合格后方能进行交接班。 十、接班人员未按时接班,交班人员应向、有关领导报告,但不能离

开工作岗位。

十一、交班时,如遇事故或重大操作项目,应待事故处理完毕后或操作告一段落后方可交班,接班人员应积极协同处理事故和完成操作项目。

锅炉水质管理制度 一、 锅炉用水必须处理, 没有可靠水处理措施, 水质不合格, 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二、严格执行生活锅炉水质标准,加强水质监督,锅炉水处理一般采用锅外化学 水处理,对于立式,卧式,内燃和小型热水锅炉可采用炉内加药水处理。 三、采用炉内加药水处理的锅炉,每班必须对给水硬度,锅水碱度, PH值三 项指标至少化验一次(给水化验水箱内的加药水)。 四、采用锅外化学水处理的锅炉,对给水应每2小时测定一次硬度,氯根,PH 值及溶解氧;锅炉水应每2——4小时测定一次碱度、氯根、PH值及磷 酸根。 五、专职或兼职水质化验员,要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后,才能进行水处理工 作。 六、对离子交换器的操作,要针对设备特点指定操作规程,并认真执行。 七、水处理人员要熟悉并掌握设备、仪器、药剂的性能、性质和使用方法。 八、 分析化验用的药剂应妥善保管,易燃易爆有害有毒药剂要严格按规定保管使 用。 九、 锅炉停用检修时, 首先要有水处理人员检查结垢腐蚀情况对垢的成分和厚度, 腐蚀的面积和深度以及部位做好详细记录。 十、化验室和水处理间应保持清洁卫生,有防火措施。 十一、水处理设备的运行和水质化验记录填写完整正确。

锅炉房清洁卫生制度 一、锅炉房不准存放与锅炉操作无关的物品,锅炉用煤、备品备件、 操作工具应放在指定的地点,摆放整齐。 二、锅炉房地平、墙壁、门窗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三、煤场、渣场要分开设置、煤堆、渣堆定期撒水,堆放整齐。 四、每班下班前,对工作场地、设备、仪表、阀门、等打扫干净。 五、每周对锅炉房及所管区域进行一次大扫除,保持环境清洁优美。 六、主管领导要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对锅炉房的清洁卫生进行检查评 比,要奖勤罚懒,做到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锅炉房安全保卫制度 一、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 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有关领导 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