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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0字法史学论文法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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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各高校的教学目的是为了完善学生的人格发展和个人发展。学生会作为校园内的安全管理机构,由它所组织开展的一些诸如趣味活动、体育运动、其他教研类的活动等,都有较为明显的学校色彩,倘若学生在参加这些活动时,造成受伤导致发生安全事故,就要追究高校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若此类型的安全事故是由学生来承担责任和后果,对学生而言则是不公平的,也给高校教育事业的发展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加之发生事故的情况也各不相同,当然也不能片面的一概而论,而要结合实际的事故。倘若是事故学生自身责任,高校可以做出最低的补贴;倘若是其他学生的责任,那么就可以让第三者承担相应的责任。此外,各高校还要随时、定期对各项课外活动设施实行安全检查;在组织、开展活动时,要加强对安全措施的检查、安全问题的预防等。倘若举行大型的校园球类比赛,务必要有校医在比赛现场,以防备学生受伤能够得到及时的治疗;高校在体育馆、游泳馆等校内公共设备的开放时间,一定要安排值班人员,防患于未然。
2高校必须建立完善的校园保卫制度 在我国的各大高校内,负责学生安全管理的主要机构就是保卫室和学生处。因此,各高校可以由学生处、保卫室组织开展学生学习本校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要注重对学生进行治安、自然灾害的相关教育,比如可以对学生进行火灾等自然灾害逃生方法的教育。近几年来,国内国外屡屡发生校园安全危害事件,这就为各高校的安全发出了警报,也将各高校存在的不足表现的更为直观:各高校的园内警力明显不足;驻校派出所的警力编制不符合高校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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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的安全需求;高校保卫室缺乏相应的执法权力,不能及时打击犯罪行为、犯罪分子,造成了高校的安全隐患。首先,要增强我国各高校的校内警力,比如可以在校内设立公安小分队等。其次,对高校警务室和保卫室的职责能清楚的进行区分。警务室享有执法权,对违反校园规定的行为能采取有效的法律措施进行打击和处罚;保卫室负责校园的安全教育工作、排除园内的安全隐患。
3高校必须建构完善的校园交通、卫生安全制度 我国高校的开放特性,使得公交车辆、外访车辆日益增加,迫切需要各高校对校园交通制定有效的安全制度。各高校的保卫室、警卫室要实行联合管理,规范校园内的行驶车辆,还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校园交通事故应急处理等相应规定。与此同时,各高校在食品、药品、医疗等方面要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规定,杜绝使用不合格的食品、药品,学校和政府部门要严加监督,以此保障校园卫生安全。 结语 总而言之,我国各大高校的安全管理是其为学生提供高等教育的基础保障,更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始终秉承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而有法可依则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因此,校园安全法立法研究已是迫在眉睫。所阐述的制度建构和法理分析期望是有益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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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的核心,要求主题新颖,观点明确,有理论高度,有实践基础;论据充分,引文准确,数据可靠;层次分明,文字简练,图表清晰。
201X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并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在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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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下,选取旅游法的性质问题作为切入点,以期深入探讨旅游法律关系,进而确定旅游法的法律属性,最终为《旅游法》的出台、实施和进一步完善,为构建和谐的旅游法制环境作出法学理论上的探索和研究。歌德曾经说过:
人类生来不是为了解决世界的问题,但是他们可以去寻找问题出在什么地方,然后将其限制在可以被理解的范围之内。因此我们认为,要确定《旅游法》的法律属性,必须以现行法律体系为框架,以公、私两大法域为坐标,以其他部门法律为参照物,从而明晰《旅游法》的性质以及它与其他部门法之间的关系,也就是把《旅游法》限制在可以被更好理解的法律体系范围之内。
一、我国法律体系结构划分的理论基础 法律体系是指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法规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成的系统化的有机整体。我国的部门法理论是源自前苏联的法律体系理论。对于部门法的概念,学界基本达成共识,即部门法是指法律体系当中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而关于法律体系结构的划分,学界争议较大,存在两分法、三分法和四分法等部门法划分方法。其中,两分法把法律体系划分为公法和私法两个基本法部门;三分法将法律体系分割成公法、私法和社会法三个法部门;四分法是在三分法的基础上把经济法单独作为一个法部门。而我国立法部门认为法律体系由七个法律部门组成,包括宪法及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我国传统的部门法划分方法是单纯以调整对象为标志的,存在功能划界上的模糊性和调整对象的交叉性。以经济法和行政法为例,行政法是创设、规定和限制行政权力的法部门,其从功能上表现为国家对特定社会领域的直接干预和强制管理,通常以命令和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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