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西门子杯中国智能制造挑战赛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7 1:33:18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2018年“西门子杯”中国智能制造挑战赛

(原全国大学生工业自动化挑战赛)

运动系统设计开发赛项 初赛规则

一、 总则

1. 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以参赛队伍的工程实施效果为考核标准。

2. 全国竞赛组委会以甲方的身份发布工程项目招标需求,各参赛队伍以乙方的身份,根据甲方提出

的要求,进行项目方案设计,并以工程承包商的身份进入比赛现场实施。全国竞赛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就项目方案设计、项目系统开发和现场系统实施等三个方面,对参赛队伍的系统分析、系统设计和系统实施能力进行综合考察。 3. 项目方案设计内容:

(1) 系统分析:包括需求分析、对象特性分析、安全分析等; (2) 控制系统设计:包括控制逻辑、控制算法等的选择及理由。 4. 项目方案实施内容:

(1) 在SIMATIC CPU 315T-3 PN/DP、SINAMICS S120驱动器上,完成硬件组态及控制程序开发;在KTP 700 Basic上完成人机界面开发;建立相关设备间的通讯连接; (2) 系统调试,包括控制器参数整定、故障排除、系统投运等;

(3) 系统验收,包括项目方案设计书、现场实施情况,接受甲方对系统性能的评估。 5. 全国竞赛组委会和各分赛区竞赛组委会只保证比赛设备正常可用,比赛现场不再对硬件组态、程

序下载等基础问题作技术支持。参赛队伍需要自行分析解决问题。

6. 参赛队伍需要自行携带调试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调试计算机、调试电缆等),并自行负责设备的连

接。全国竞赛组委会和各分赛区竞赛组委会提供的调试计算机仅作为备用设备使用。

7. 比赛时,分赛区竞赛组委会仅为参赛队伍提供计算机与设备之间连接的以太网通讯电缆,不提供

其他类型的调试电缆。如需使用其他类型的调试电缆,请参赛队自行准备。如参赛队伍因未能准备相应的调试电缆而导致比赛无法进行,该后果由参赛队伍自行承担。

8. 正式比赛期间,指导教师不得进入比赛现场。如有不听规劝者,将取消其所带领的参赛队伍的比

赛资格。原则上不允许以任何原因离开赛场,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边裁或巡检员陪同。

二、 初赛规则

1. 各参赛队伍依据大赛样题撰写“项目方案设计书”,方案设计书提交后方有资格参加初赛。 2. 各参赛队伍提交的“项目方案设计书”,将由分赛区竞赛组委会邀请专家抽样审查。若方案设计文

档不合格,视情况给予奖项降级处理。

3. 各参赛队伍针对样题自主构思控制方案,完成系统设计、控制算法及程序开发,并于指定日期和

地点参加分赛区的现场比赛。

4. 初赛比赛满分为100分,全部为现场上机比赛环节的成绩。评分方式为人工现场评分。分赛区竞

赛裁判组负责监督比赛过程,并评判参赛队伍比赛成绩。

5. 初赛报到的参赛队伍需在赛前参与抽签,以决定上机比赛的组别和顺序。对本赛项来说,如果一

个学校的参赛队伍超过一支,须尽量安排同一所学校的所有参赛队伍在同一组内进行。竞赛承办院校队伍应在第一天第一组进行比赛。

6. 参赛队伍员须携带能够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如身份证),经现场工作人员检录后方可进入赛场。

如发现有冒名顶替者,将取消该参赛队伍的参赛资格。

【上机比赛】

7. 比赛现场公布初赛赛题(含具体控制任务及要求)。参赛队伍员全部入场后,主裁宣读比赛注意事

项。主裁宣读比赛规则期间,参赛队伍员不得进行任何操作。

8. 参赛队伍员在读懂现场给出的比赛题目及要求的前提下,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 9. 比赛时,参赛队伍应根据比赛题目的要求,完成相应的控制任务。

10. 初赛上机比赛时间为120分钟。包括现场调试和评分的总时间。其中,现场调试时间不多于90分

钟,评分时间不少于30分钟。参赛队伍上机比赛时间超过120分钟时,该参赛队伍的比赛将被立即中止。记录此时该参赛队伍的评分成绩为其本场比赛的最终成绩。 11. 参赛队伍在完成比赛任务的实施与调试后,即可向边裁申请进行评分。

12. 如果参赛队伍在比赛规定的现场调试时间提前完成比赛任务的实施与调试,可在将所用参赛设备

调整至待评分状态后向边裁示意,申请进行评分。此时,边裁记录该参赛队伍的实际比赛时间。各参赛队伍所用的时间也将作为最终名次的评判指标之一。

13. 参赛队伍须在规定的现场调试时间完成调试工作,并将所用参赛设备调整至待评分状态,等待评

分。到达规定调试时间后,参赛队伍须立即停止设备调试工作。此时,边裁记录该参赛队伍的比赛时间为90分钟。如达到规定调试时间后,参赛队伍未停止设备调试工作,且不听边裁劝阻,强行继续进行设备调试,则取消该参赛队伍的参赛资格,该参赛队伍的比赛成绩记为0分。 14. 评分过程的操作由主裁执行,参赛队伍在评分过程中不得进行任何设备调试工作。参赛队伍员不

得干扰评分过程。

15. 在任何情况下,参赛队伍在上机比赛期间均仅可申请一次评分。

16. 评分时,所有任务演示只能由主裁按照评分细则进行操作,参赛队伍员不可对任务进行演示操作。 17. 上机比赛结束后,参赛队伍员需要与主裁、边裁共同在现场记分表上签字确认比赛成绩。未进行

成绩签字确认的参赛队伍,其成绩视为放弃,按0分计

18. 参赛队伍确认成绩后,须保存归档自己的控制程序(包括WinCC程序、STEP 7程序),并将归档

文件提交边裁,以备全国竞赛组委会抽样审核与查重。

19. 参赛队伍不得对比赛赛题进行拍照或将比赛赛题带出赛场。比赛完成后,参赛队伍应将比赛赛题

交回至边裁。

20. 比赛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参赛队伍员应举手向边裁示意。边裁将通知主裁和现场技术支持人员

进行处理。

21. 如果由于设备原因导致比赛无法继续,经主裁与现场技术支持人员确认后,安排参赛队伍员在所

有参赛队伍正式比赛之后进行补试。主裁或巡检裁判将事情经过记入突发事件记录表。

22. 如果由于参赛队伍操作原因导致比赛无法继续,经主裁与现场技术支持人员将问题排除后,参赛

队伍可继续进行比赛。处理问题所需时间将计入该参赛队伍的现场调试时间。现场调试时间不向后顺延。

23. 所有参赛队伍员应严格按照本规则执行,服从裁判工作。任何违规行为主裁记入违章记录表,并

参照违规处罚措施进行处理。

24. 主裁按照比赛成绩总分的由高到低顺序来确定本赛区本赛项各参赛队伍的奖项名次。若出现两支

及两支以上的参赛队伍(下面简称“待定队”)成绩相同时,“待定队”将参考调试完成时间等环节进行比较,以确定队伍奖项名次的先后顺序。 25. 所有参赛队伍在比赛期间应确保电话畅通。

26. 所有参赛队伍上机比赛结束后,分赛区竞赛裁判组及时公布所有参赛队伍的上机成绩总分。 27. 其他未尽事宜,由主裁与边裁共同协商后,现场给出解决措施。

三、 注意事项

1. 比赛过程中不允许以任何方式泄露参赛队伍员的身份。参赛队伍提交的任何参赛文档(如设计方

案)中,不得出现或暗示任何与参赛队伍和学校相关的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名称、LOGO、姓名、队名等信息。

2. 大赛秉承公平、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为了弘扬和培养正直、严谨的工程师品德,凡属于利

用不正当手段以提高自身分数的行为,或弄虚作假的行为均属于违规范畴,视情节轻重予以从除名到扣分的惩罚措施。下表列举部分违规行为和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