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3 2:16:3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1 总论

1.1 项目概况 1.1.1 项目名称

地质灾害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项目 1.1.2 实施单位

广西龙州县人民政府 1.1.3 建设地点

龙州县水口镇合平村陇茗屯、上下塘屯,上金乡两岸村陇噤屯,上龙乡民权村板化屯 1.1.4 项目批准单位 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1.5 项目建设目标

通过实施地质灾害避险易地扶贫搬迁,使项目区的群众远离地质灾害威胁,消除安全隐患,避免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因地质灾害受到损失。同时,根据可持续发展原则,建设生态、文明新村,改善搬迁群众的生活环境和生产条件,提高生活质量,促使山区群众安居乐业奔小康。 1.1.6 建设年限:2008年~2009年 1.1.7 建设规模与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地质灾害避险易地搬迁群众459户2293人。其中:水口镇合平村陇茗屯113户565人、上下塘屯116户562人;上金乡两岸村陇噤屯113户586人;上龙乡民权村板化屯117户580人。主要是基础设施建设,即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平整场地)。 1.1.8 建设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建设总投资755万元,其中申请国家易地扶贫试点资金69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65万元。 1.2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

及相应的实施条件等法律和行政规章;

(2)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国家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5]94号);

(3) 龙州县人民政府《龙州县2008年度地质灾害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4)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编报2008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建设计划的通知》;

(5) 龙州县人民政府《龙州县人民政府关于龙州县2008年度地质灾害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资金配套的承诺》;

(6) 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

(7) 广西南宁地质环境监测站《龙州县水口镇合平村陇茗屯危岩地质灾害调查简报》;

(8) 广西南宁地质环境监测站《龙州县水口镇合平村上下塘屯危岩地质灾害调查简报》;

(9)广西南宁地质环境监测站《龙州县上金乡两岸村陇噤屯危岩地质灾害调查简报》;

(10)广西南宁地质环境监测站《龙州县上龙乡民权村板化屯危岩地质灾害调查简报》;

(11)广西南宁地质环境监测站《龙州县上金乡两岸村陇噤屯危岩地质灾害调查简报》;

(12) 崇左市国土资源局《崇左市龙州县水口镇合平村陇茗屯崩塌地质灾害界定意见书》;

(13)崇左市国土资源局《崇左市龙州县水口镇合平村上下塘屯崩塌地质灾害界定意见书》;

(14) 崇左市国土资源局《崇左市龙州县上金乡两岸村陇噤屯崩塌地质灾害界定意见书》;

(15) 崇左市国土资源局《崇左市龙州县上龙乡民权村村板化屯崩塌地质灾害界定意见书》;

(16) 龙州县发展和改革局《委托书》。 1.3 易地扶贫搬迁的指导方针、目标和原则 1.3.1指导方针

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的指导方针是:政府引导,群众自愿,政策协调,讲求实效。 1.3.2目标

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的目标是:搬迁的移民“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改善迁出地区的生态环境;探索出我区开展易地扶贫搬迁的基本形式和途径,为今后全面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1.3.3原则

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分级负责,以县(市、区)为主,落实任务、责任、权利、资金到县(市、区)原则。

(2)扶贫与生态建设相结合原则。实施国家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要在全区生态建设规划和扶贫规划的指导下,与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重点治理等工程的实施相结合,努力实现减少贫困人口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双重目标。

(3)群众自愿原则。实施国家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政府引导和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是关键。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要自始至终尊重群众意愿,严禁强迫命令。同时要做好思想发动工作,抓好典型示范,引导群众积极参与。 (4)统筹安排、政策保障原则。实施国家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涉及经济、社会等多方面的问题,政策性强,操作复杂。在组织实施过程中,除了做好工程建设方面的工作外,更为重要的是在群众安置和土地调整等方面做到统筹安排、综合考虑。各级人民政府要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制定相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