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人2006_2017年专利法试题和答案解析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4 6:21:2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B、申请人要求外国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

C、当事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D、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两个月内,可以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

专利法本题答案BCD

解析: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或者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和必要的申请附加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其申请视为撤回。按照受理通知书起算,时间是15日而不是2个月,A错误。

根据专利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据此,B选项正确。

根据专利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据此,C选项正确。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可以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据此,D选项正确。综上,本题的正确选项为B、C、D。 第18题:

一件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1如下:一种用于脱除氮氧化物的催化剂,其特征在于由整体式沸石载体和负载于所述载体上的活性组分组成,所述活性组分由化合物X和Y组成。在得到说明书支持的情况下,下面哪些权利要求2的撰写存在错误?

A、权利要求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脱除氮氧化物的催化剂装置,还包括外壳和将所述催化剂固定于所述外壳上的支架。

B、权利要求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脱除氮氧化物的催化剂,其中所述化合物X占所述活性组分总重量的10%至35%,最好是占所述活性组分总重量的15%至20%。

C、权利要求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脱除氮氧化物的催化剂,其中所述化合物X占所述活性组分总重量的10%至35%。

D、权利要求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脱除硫氧化物和氮氧化物的催化剂,其中所述化合物X占所述活性组分总重量的10%至35%。

专利法本题答案ABD

解析: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从属权利要求应当包括引用部分和限定部分,引用部分应当写明引用的权利要求的编号及其主题名称,限定部分应当写明附加的技术特征。本题中,权利要求1中的主题名称是“用于脱除氮氧化物的催化剂”,而A选项权利要求2的主题名称为“用

于脱除氮氧化物的催化剂装置”,D选项权利要求2的主题名称为“用于脱除硫氧化物和氮氧化物的催化剂”,由此看出,A、D选项中权利要求2的主题名称与其所引用的权利要求1的主题名称不一致,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故A、D选项中的权利要求2存在撰写错误。 《专利法》第26条第4款规定: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第19题:

下列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发明创造,哪些属于能够获得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 A、一种牙刷,其特征在于:刷柄和刷头为活动连接

B、一种降落伞,其特征在于:伞绳和背带系统之间采用拉环式连接

C、一种药片,其特征在于:该药片是由20%的A组分、40%的B组分及40%的C组分组成

D、一种木质牙签,其特征在于:木质牙签加工成形后,浸泡于医用杀菌剂中5~20分钟,然后取出晾干

专利法本题答案AB

解析:

根据专利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物质的分子结构、组分、金相结构等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给予保护的产品的构造。本题中,C选项所述的权利要求所请求保护的主题仅涉及药片的组分,故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二章第6.1节中规定,一切方法以及未经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上述方法包括产品的制造方法、使用方法、通讯方法、处理方法、计算机程序以及将产品用于特定用途等。D选项权利要求中要求保护的主题名称虽然是“木质牙签”,但从特征部分看该权利要求仅仅是对方法本身提出的技术方案,因而D选项中权利要求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本题A、B选项中的权利要求分别涉及产品牙刷和降落伞,且在特征部分明确指出了从构造方面对产品所作的技术改进,因此A、B选项正确。综上,本题答案为A、B。 第20题:

以下有关申请人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申请人是个人的,其姓名中不应当含有学位、职务等称号 B、申请人是单位的,应当使用正式全称,不得使用缩写或者简称

C、申请人是个人的,应当使用本人真实姓名,不得使用笔名或者其他非正式的姓名 D、申请人是单位的,请求书中填写的单位名称应当与所使用的公章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专利法本题答案ABCD

解析: 第21题:

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某件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只有一个区别特征A,并认为A属于公知常识,遂以权利要求1不具有创造性为由驳回了该专利申请。申请人不服驳回决定提出了复审请求。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专利复审委员会发现驳回决定未指出的明显实质性缺陷时,可以发出复审通知书,要求复审请求人陈述意见或修改申请文件

B、复审请求人可以提交证据证明权利要求1与现有技术相比可以获得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

C、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驳回决定中关于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不具有创造性的理由充分,且复审请求人已经通过驳回决定得知该理由,因此专利复审委员会无需告知复审请求人即可直接作出维持驳回决定的复审决定

D、专利复审委员会在审查中可以依据技术词典的记载来确认区别特征A属于公知常识,进而认定驳回决定中关于权利要求1不具有创造性的驳回理由成立

专利法本题答案ABD

解析:

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二章1中规定,为了提高授权专利的质量,避免不合理地延长审批程序,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依职权对驳回决定未提及的明显实质性缺陷进行审查。据此,A选项正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依照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的,应当提交复审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还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据此,B选项正确。审查指南四部分第一章2.5中规定了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听证原则,即:在作出审查决定之前,应当给予审查决定对其不利的当事人针对审查决定所依据的理由、证据和认定的事实陈述意见的机会。因此,即使复审请求人已经通过驳回决定得知了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不具有创造性的理由,专利复审委员会也不能直接做出维持驳回决定的复审决定。据此,C选项错误。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二章4.1中规定,在合议审查中,合议组可以引入所属技术领域的公知常识,或者补充相应的技术词典、技术手册、教科书等所属技术领域中的公知常识性证据。据此,D选项正确。综上,本题的正确选项为A、B、D。 第22题:

某项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甲于2006年11月5日和乙签订了专利权转让合同,但没有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登记。甲又于2006年11月17日与丙签订专利权转让合同,并于2006年11月24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了登记。2006年12月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该项专利权的转让进行了公告。针对以上情形,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该专利权的转让自2006年11月5日生效 B、该专利权的转让自2006年11月17日生效 C、该专利权的转让自2006年11月24日生效 D、该专利权的转让自2006年12月1日生效

专利法本题答案C

解析:

根据专利法第十条第三款的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本题中,虽然甲与乙签订转让合同在先,但没有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因此不具备使该专利权的转让得以生效的条件。相反,甲与丙的专利权转让合同尽管签订在后,但于2006年11月24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了登记,符合法定的专利权转让生效条件。据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C。

第23题: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06年6月2日向申请人王某发出了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要求其在四个月内答复。王某2006年6月5日收到了该通知书。已知2006年国庆节的放假日期为10月1日至10月7日。王某在未提出延期请求的情况下应当在下列哪个日期之前答复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 A、2006年10月2日 B、2006年10月5日 C、2006年10月8日 D、2006年10月17日

专利法本题答案D

解析: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三款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邮寄的各种文件,自文件发出之日起满15日,推定为当事人收到文件之日。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期限的第一日不计算在期限内。期限以年或者月计算的,以其最后一月的相应日为期限届满日;该月无相应日的,以该月最后一日为期限届满日;期限届满日是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限届满日。在本题中,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通知书的日期是2006年6月2日,推定王某收到通知书的日期为2006年6月17日,答复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期限为四个月,因此,王某应当在2006年10月17日之前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综上,本题的正确选项为D。 第24题:

一件发明专利申请首次公开了一种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的结构式为X的化合物,其可以用来对医疗器械进行消毒。与现有技术相比,其消毒效果更好,制造成本明显降低。该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包括下列权利要求:权利要求1:一种化合物,其结构式为X。权利要求2:一种消毒组合物,其活性成份为结构式为X的化合物。权利要求3:权利要求1所述的化合物用来消毒医疗器械的用途。权利要求4:一种消毒医疗器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使用权利要求2的消毒组合物进行消毒。权利要求5:一种医疗器械,包括部件Y,其特征在于所述器械是使用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消毒过的。请判断以下哪些结论是正确的? A、权利要求1与权利要求2具有单一性 B、权利要求2与权利要求3具有单一性 C、权利要求3与权利要求4具有单一性 D、权利要求4与权利要求5具有单一性

专利法本题答案ABC

解析:

就本题而言,由于“结构式为X的化合物”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因此其可被认为是对现有技术作出贡献的特定技术特征。权利要求1、权利要求2中均明确记载有该特定技术特征;权利要求3、权利要求4中通过分别回引权利要求1、2而包含了该特定技术特征。由此可见,权利要求1-4中均包含有相同的特定技术特征“结构式为X的化合物”,因此这四项权利要求在技术上相互关联,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具备单一性

第25题:

下列哪些属于能够获得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 A、一种结构发生变化的声波治疗仪

B、一种增设了气体收集部件的汽车尾气监测装置

C、一种用新型反光材料替换现有材料制成的汽车车罩 D、一种跳棋的新式玩法

专利法本题答案AB

解析: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专利法所称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本题中,A、B选项所描述的均是针对产品构造所提出的技术方案,故A、B选项正确。C选项中所述“用新型反光材料替换现有材料”仅是对产品的材料本身进行了改进,并没有针对产品形状、构造进行完善,故其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C选项错误。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了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其中明确例举了“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D选项中所述“一种跳棋的新式玩法”显然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故其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D选项错误。综上,本题的答案为A、B。 第26题:

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申请人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早日公布其发明专利申请 B、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可以在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

C、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D、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决定公告后,实用新型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根据新法,改为“专利权评价报告”)

专利法本题答案ABCD

解析:

根据专利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要求的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后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也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进一步规定,申请人请求早日公布其发明专利申请的,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声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该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后,除予以驳回的外,应当立即将申请予以公布。据此,A选项正确。专利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人可以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据此,B选项正确。专利法第十三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据此,C选项正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授予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公告后,专利法第六十条规定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据此,D选项正确。综上,本题的正确选项为A、B、C、D。 第27题:

甲针对某件发明专利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主张(1)产品广告页A1和销售发票A2证明该专利无新颖性,(2)对比文件D1证明该专利无新颖性,(3)对比文件D1和D2的结合证明该专利没有创造性。专利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