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试行)(2018-4)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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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试行)

为了维护正常教学秩序,规范教学管理,预防教学事故的发生,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教学事故,是指由于教学管理人员、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服务保障人员的直接或间接责任,导致正常教学秩序、教学进程和教学质量受到影响,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或事件。

一、教学事故类型,依据教学相关人员的工作性质和职责,分为课程教学 (含实践)、教学管理 、教学服务保障三类教学事故。

二、根据情节和造成的后果,教学事故分别被认定为三个等级:(1)重大事故(Ⅰ级);(2)大事故(Ⅱ级);(3)一般事故(Ⅲ级)

三、教学事故情节与等级划分

(一)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均认定为Ⅲ级教学事故: 课程教学(含实践)类:

1.未按时编制《授课进度计划》或《实习训练进度计划》。 2.上课(含晚自习)、监考无故迟到或早退或中途离开10分钟及以上。

3.上课不清理出勤人数,对学生出勤情况无记录。

4.课堂组织不力,秩序混乱,上课睡觉、玩手机、不听讲学生超过40%。

5.上课时拨打接听手机(紧急公事除外)。

6.作业布置、批改次数少于规范次数的二分之一或作业批改不认真,批改有误、态度敷衍。

7.未按时进行考试试卷命题,影响考试相关工作进度;在试卷的命题、印刷、保管、传送过程中泄密。

8.未按时上交成绩或成绩登记错误人数超过班级总人数的四分之一。

9.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授课计划,削减课程内容四分之一以上。 10.体育教学、实习教学前未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包括详细告知人身安全防范常识;体育器械、实训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各项管理制度、安全规章等)。

11.教学中,不按安全规程或疏于管理,造成学生受伤治疗费用在500元以下(不含500元);或造成设备损坏价值在1000元以下(不含1000元)。

教学管理类:

12.教材征订出现教材选用错误、漏订、少订教材,造成学生1周及以上上课时无教材使用。

13.未及时从教材库领取教材,导致学生1周及以上上课时无教材使用。

14.未及时将开课、调课、代课、教室变更等情况通知到有关教师、学生,导致教师或学生上课迟到10分钟及以上。

15.编排课表、安排考场或其他教学调度出现失误,导致1个班次出现教学秩序混乱。

16.学生成绩汇总出现严重错误,错误班次超过总班次的五分之一。

教学服务保障类:

17.教学场地未能按规定清扫和整理,师生反映强烈。 18.课桌椅等教学设备采购不及时或教学区域无粉笔、黑板擦、白板笔等教学物资供应,影响正常教学活动。

19.非不可抗力情况下造成教学楼铃声或广播响声失控,影响正常教学活动。

20.未及时开放教室、机房、实训室等教学场地,致使教学活动

推迟10分钟以上。

(二)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均认定为Ⅱ级教学事故: 课程教学(含实践)类:

1.无故缺课(含晚自习)、缺席监考1节及以上。

2.课堂组织不力,上课睡觉、玩手机、不听讲学生超过60%。 3.未经教学部门、教务科批准,擅自调课、擅自更改上课时间。 4.作业布置、批改次数少于规范次数的三分之一。

5.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授课计划,削减课程内容三分之一以上。 6.试卷命题出现明显错误,严重影响考试进行;试卷批改不认真,批改标准不一致。

7.监考过程中未按监考规定执行监考职责,监考不认真。 8.成绩登记出现严重错误,错误人数超过班级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9.教学中,不按安全规程或疏于管理,造成学生受伤治疗费用在500元及以上;或造成设备损坏价值在1000元及以上。

教学管理类:

10.未及时将开课、调课、代课、教室变更等情况及时通知到有关教师、学生,导致教师或学生缺课1节及以上。

11.编排课表、安排考场或其他教学调度出现严重失误,导致2个班次出现教学秩序混乱。

12.非不可抗力情况下丢失学生原始成绩、试卷等有关学生成绩的资料或数据信息。

13.学生成绩汇总出现严重错误,错误班次超过总班次的四分之一。

教学服务保障类:

14.因各种原因造成停电、停水而导致上课、实训等教学活动中断,相关部门与责任人未能及时处理,造成教学设备损坏等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