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德育原理与方法》大作业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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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2012年下半年课程考试大作业

考试科目:《小学德育原理与方法》

一、大作业题目(内容):

1、谈谈道德教育的本质、内涵、与外延。(30分)

本质:

教育者按照一定社会或阶级的要求 ,有目的 、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进行系统的影响,把一定的社会思想和道德原则转化为个体的思想意识和道德品质的教育。德育是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随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在阶级社会中有鲜明的阶级性,为历代统治阶级所重视。为适应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需要,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社会主义学校的德育,受社会经济政治和青少年儿童思想品德形成发展的规律所制约,同智育、体育、美育等互相联系,互相渗透,互相促进。 内涵与外延:

道德是一种从善恶的角度,用知、情、意来表现和增进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社会文化现象,又是建立在一定的社会经济关系之上,用以调整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一种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是个内容非常丰富,外延相当宽广的概念。它包括着人们之间的道德关系、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道德实践(包括道德评价、道德行为、道德教育和培养)等等。即使以社会道德而论,也包括着例如家庭道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等等许多方面,在各个领域里,又分别有着许许多多的具体规范。要知道,就在这些具体的准则和规范之间,不但许多是不协调、不同步的,例如仁爱与智慧,进取与遵纪,而且它们在各个时期的社会道德状况和水平里,所占据的地位和份额也是不同的。有的时代强调这几点,另一个时代又重视另外几点。 对当前我国社会道德状况进行评价,首先要把握全面的道德现象。列宁曾说过:在社会现象领域,“如果不是从整体上、不是从联系中去掌握事实,如果事实是零碎的和随意挑出来的,那么它们就只能是一种儿戏,或者连儿戏也不如”。在道德领域,所谓整体的普遍联系,就是道德在生产方式以及上层建筑历史变革总进程中的状况,就是道德反映和作用于经济基础以及同上层建筑其他方面相互作用的总联系方面。这才是反映本质的道德现象。社会道德联系着整个人类社会,从这一池水里又可以窥见世界风云。也许当我们纵观历史,放眼世界,并且初步地把握了道德进步的规律之后,就能更科学、更理性地看待当前我国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形势。

2、如何理解道德教育与法律教育的联系与区别?(30分)

我们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必须考虑到道德与法律的关系,因为道德也必须受限于法律,违反法律的所谓道德是站不住脚的,道德仅是世人多年良好行为的沉淀,带有较强的地域性,对违反道德的人和事多靠舆论加以谴责、评论,而法律是国家制定的法规,带有强制性,这就是说,法律和道德既有相同点,也有很大的区别,法律不可能完全等同于道德,当然道德也不可能取代法律,道德没有国家强制力,而法律是国家制定的具有国家强制力的社会规范,因此道德没有保证实施的强制力,而法律却有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违反了道德不一定违反法律,而违反了法律一般一定会违反了道德。 同道德不是万能一样,法律也不是万能的,保障法律实施的强制手段也不是万能的。所以才有“钻法律空子”一说,这即是说,法律也有空白之处。现实生活中,法律有其固有的局限和短处,世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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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生活琐事大都需要由道德加以谴责和规范,所以我们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时要充分考虑到法律与道德的关系问题,指导学生正确区分两种机制并在生活实际中主动加以调整,以形成学生正确的世界观并自觉维护有序高效公正自由的社会生活方式,值得一提的是,现在我们倡导和谐社会并不是要摈弃法律只靠道德,相反,和谐社会是建立在高度法制基础上的和谐,摈弃了法制,社会违法犯罪现象更会猖獗,更不会有和谐可言!

社会有些案例违反了道德却并没有触犯法律,而有些案例违法了法律却因道德习俗备受同情,例如《后汉书》中记载有这样一个案例,桥元任齐国丞相时,一孝子为父亲报仇而杀了人,被囚与狱中,桥元得知此事,为其孝行所感动,欲将其释放,但尚未办理此事,主管此案的县令路芝依法论罪把杀人犯处死了。桥元一气之下便把县令杀了,理由是县令为官酷暴,此案实在耐人寻味,依法办案的县官成了罪犯,被处以死刑,而杀人犯却成了应受宽恕的孝子,受到同情。这就说明,在道德与法律的天平上,世人明显的把情感的砝码加到了道德的一边,这在我们现在看来是不可思议的,俗话说,“法不容情”,违反了法律不能仅靠道德同情出发量刑。还有一案,在民国时期,烈女施剑翘的父亲参加直奉战争,不幸被孙传芳所俘,孙传芳残忍的杀害了他。时年,二十岁的文弱女子施剑翘立志报仇,精心策划,终于于1935年在天津将孙传芳击毙,然后从容自首。当时的社会舆论无不同情她的行动,一些社会名流如冯玉祥,李烈钧,于右任等纷纷联名上书,要求法院赦免她的罪行。看来道德高于法律的传统一直在中国根深蒂固。今天有关“大义灭亲”的案例也反应了法律与道德的冲突。今天的法律是不允许大义灭亲的,即便亲人犯了多么不可饶恕的罪行,世人均没有权利私自加以处置,不过,大义灭亲往往是法官量刑时酌定从轻的情节。

综上所述,我们在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道德教育时,必须考虑首先考虑到道德和法律的区别与联系,还学生一个明晰的思维,以免走入误区,产生对道德、法律的模糊认识甚至于混为一谈,影响了学生对法律和道德内容的正确理解和学习。

3、如何提高自我的道德修养?(40分)

根据当前师德现状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新特征,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1.习科学理论,明确修养方向

实现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必须认真学习理论,以科学理论作为指导。只有认真学习教育科学理论和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掌握教书育人的本领,才能按教育规律办事,更好地完成教书育人的职责。 2.投身道德实践,坚持知行统一

道德修养不仅是个理论问题,更重要的是一个现实的实践问题。教育教学实践是检验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标准。教师道德如果离开教育教学实践,就失去了客观评价教师道德的标准,无法正确地评价教师道德修养的程度和教师道德水平的高低。只有在教育教学实践中,才会暴露出教师道德某些方面的不足以及存在的问题,并要求教师努力在实践中加以克服和纠正;也只有在教育教学实践中,才会使广大教师受到激励,并找出差距,使自己的道德修养口趋完善,道德境界不断得到升华。投身于教育教学实践,是坚持知、行统一的根本途径。教师只有将教师道德的原则、规范运用到教育教学实践中,才能逐渐变成自己的思想和行为。 3.严于解剖自己,强化道德自律

教师要严格按照教师职业道德的要求,经常对自己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思想品德和道德行为进行自省,并对不符合教师道德标准的思想和行为进行严肃的自责和及时的“自讼“。强化道德自律,是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又一要求。在自律道德水平上,则是靠良心来调节自己的行为,个体的道德选择和决定不再被动地受制于外在的道德评价,能够自觉内化外的道德规范,并自觉主动地评判和选择道德行为,从而达到人的外部道德行为和内化道德的理想境界。因此,教师应该强化道德自律,追求这种最高尚、最理想的道德境界。 4.自觉坚持“慎独”,追求道德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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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独”是教师道德修养的重要途径,也是教师应该追求的一种道德境界。教师所从事的职业是一项特殊的职业,教师所从事的劳动既具有相互协作性,又具有相对独立性。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既受教育目标和任务的客观规定性,又同时具有教师自己选择教育教学行为方式的主观能动性,教师可以单独从事并完成其所承担的教育教学活动,教师的许多行为带有“隐蔽”的特点。因此,教师在道德修养过程中,能否自觉坚持“慎独’:关系到教育事业的整体利益和学生的德、智、体全面发展。在自己一个人单独从事教育教学活动,没有他人监督的情况下,自觉用教师道德的原则和规范指导自己的行为,坚持从小处着眼,在“隐蔽”处和点滴小事上下功夫,在无人听见、看见的情况下,也应防微杜渐,自觉进行修养。

5.虚心向他人学习,完善师德品质

在社会生活中总是蕴藏和涌现着美好的思想品质和道德风尚。教师作为精神文明的传播者,同时也应该成为良好道德情操、思想风貌的效法者和学习者,因此,“见贤思齐’:虚心向他人学习,自觉与他人交流就是师德修养的一个好方法。

总之,师德修养是一个循序渐进、逐步提高的过程,既要有崇高的师德理想作为个人修养的目标,又要从自身实际出发,有切实可行的具体要求; 从现实实践中的具体问题入手,刻苦磨练,坚持不懈,日积月累才能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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