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3 18:04:5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武汉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2个学科门类。学校现有46个一级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235个二级学科专业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2个,博士生导师1600余人。

欢迎海内外广大考生报考武汉大学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19年我校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约1700人(含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各培养单位招生计划可在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查询,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进行必要调整(增加或减少)。上述招生计划数包括了“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高校思政教师”及“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等专项计划,具体招生办法另行公布。工程博士(电子与信

息领域、能源与环保领域)招生情况详见电子信息学院与水利水电学院招生专业目录。

三、学习年限及学习形式

学制:历史学院各专业、哲学学院各专业、中国传统文化中心历史与哲学相关专业学制4年,其他专业学制为3年。各专业最长学习年限原则上不超过6年。

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非脱产学习。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的补充规定。

3.考生学位或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或者博士学位,单证硕士学位(无学历证书)的考生应于2018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3)具有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注: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一般应于2018年12月31日前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4.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在与所报考专业相近岗位工作满6年(时间截止2019年8月31日);

(2)近三年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2篇以上(含2篇)属于所报考学科专业范围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在前五名)。

5.须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报考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的人员除了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应届或往届硕士毕业生。

2.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本科毕业满六年并在临床科研中取得优秀成果的在职临床医师。

3.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应届毕业生。 五、招生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