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8 23:35:36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交流焊机无二次降压保护器且无质量电焊机 专用开箱 直流焊机二次出线端无防护罩,电焊机一次侧防护罩损坏 二次线的地线破损,且 未做到双线到位 5.切割机
切割机
切割机无防火挡板,皮带无防护
罩 6. 潜水泵
1) 潜水泵应放在坚固的筐里置入水中,泵应直立放置;在深井放置时,应
由井口竖向提升机放置及提升;放入水中或提出水面时,应先切断电源,严禁拉 拽电缆。
2) 接通电源应在水外先行试运转,确认旋转方向正确,无泄漏现象。 3) 潜水泵外壳必须做保护接零,开关箱中应装设漏电保护器。 4) 潜水泵使用时不得陷入污泥或露出水面。 8. 翻斗车
1) 翻斗车方向盘、制动装置(含手制动)应灵敏可靠。 2) 料斗翻转机构应灵敏,有保险装置。
3) 翻斗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不得违章行驶,料斗内不得乘人。 5、施工机械安全防护
5.1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包括自有、租赁设备)必须实行安装、使用全过程管理。
5.2机械设备操作应保证专机专人,持证上岗,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执行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的“十字作业法”。
5.3施工现场的起重吊装必须由专业队伍进行,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 岗。起重吊装作业前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划定施工作业区域,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和专职的监护人员。起重回转半径与高压线路必须保持安全距离。
5.4现场构件堆放专人负责,其堆放高度不得大于1.5m,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吊装方法。起重司机及信号指挥人员应熟知和遵守设备性能及施工组织设计中吊装方法的全部内容。多机抬吊时单机负载不得超过该机额定起重量
的80%
5.5塔式起重机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原厂使用规定,并办理验收手续。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中每15日检测一次,如遇大风、大雨天气要补加一次检测。
5.6塔式起重机的安全装置(四限位、两保险)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因本工程使用塔吊的臂长,在施工过程中有可能两台塔吊相撞,为保证安全对塔吊实施回转限位。群塔作业中处于低位的塔吊臂架与相邻塔吊塔身之间至少保持2m的距离。配备固定的信号指挥和相对固定的挂钩人员。
5.7塔吊吊装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交底中的要求,吊物严禁超出现场范围。六级以上(含六级)强风必须停止吊装作业。
5.8外用电梯的基础做法、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规定。安装与拆除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进行,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及安装工艺要求。如遇特殊情况(附墙距离需要调整等)应由机务、技术部门制定方案。
5.9外用电梯的制动装置、上下极限限位、门联锁装置、行程制动器必须齐全灵敏有效,限速器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在安装完成后进行吊笼的防坠落试验。
5.10外用电梯司机必须持证上岗,设备接通电源后,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岗位,监督运载物料做到均衡分布,防止倾翻和外漏坠落。
5.11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电动吊蓝等机械设备必须有市建委颁发的统一编号;安装单位必须具备安装资质,作业人员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同一台设备安装、顶升、锚固必须由同一单位完成,安装完毕后填写验收表,数据必须量化,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12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保证齐全、灵敏、可靠。 5.13施工现场的木工机械、钢筋机械、砼机械、卷扬机械、空气压缩机要搭设防砸、防雨的防护棚。
5.14施工现场机械严禁超载和带病运行,运行中禁止维护保养;操作人员离机或作业中停电时,必须切断电源。
5.15蛙式打夯机必须使用单向开关,操作扶手要采取绝缘措施。蛙式打夯机必须两人操作,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严禁在打夯机运转时
清除积土。夯机用完后应切断电源遮盖防雨布,并将机座垫高停放。
5.16固定卷扬机机身必须固定的地锚。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使用开口拉板式滑轮。
5.17搅拌机使用前必须支撑牢固,不得用轮胎代替支撑。移动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启动装置、离合器、制动器、保险链、防护罩应齐全完好,使用安全可靠。搅拌机停止使用,将料斗升起,必须挂好料斗的保险链。料斗的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时必须及时更换。维修、保养、清理时必须切断电源,设专人监护。
5.18圆锯的锯盘及传动部位应安装防护罩,并设置保险挡、分料器。凡长度小于50cm,厚度大于锯盘半径的木料,严禁使用圆锯。破料锯与横截锯不得混用。平刨、手压刨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5.19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砂轮机必须装设不小于180度的防护罩和牢固可调整的工作托架。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和磨损剩余部分不足25毫m的砂轮。
5.20吊索具必须使用合格产品。钢丝绳应根据用途保证足够的安全系数。凡表面磨损、腐蚀、断丝超过标准的或打死弯、断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
5.21吊钩除正确使用外,应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 5.22起重机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 6、高处作业安全防护
6.1高处作业施工要遵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1991 6.2在2m以上高度从事支摸、绑扎钢筋、钢结构焊接等施工作业必须搭设可靠防护的施工作业面,并设置安全稳固的爬梯。
6.3物料必须堆放平稳,不得放置在临边和洞口附近,也不得妨碍作业、通行。
6.4交叉作业时,用安全平网加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或采用5cm厚脚手板沿上部作业面的下方进行满铺。并指定专职人员进行检查与协调。
6.5拆除模板或室内脚手架时,室内的所有孔洞和洞口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以免拆除时,物料飞出伤及施工人员。
九、安全防护保证措施 1、高空作业安全管理措施
1.1从事高空作业人员上岗前进行体检,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恐高症及其它不适合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1.2从事高空作业人员,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1.3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1.4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安全带要高挂低用。 1.5高空作业所用的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上下传递物件严禁抛掷。
1.6遇到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作业。
1.7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档间距以30cm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紧,禁止二人同时在一个梯子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
1.8禁止在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维护栏杆、安全网、扶手绳等)的部位从事高空作业。 2、安全管理制度 2.1教育制度
①凡新入场工人必须进行工地、班组两级安全教育,未经教育者不准上岗作业。
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合格证,方准上岗从事特种作业。
③工地全员上岗前必须经一天时间的安全教育培训,否则不准上岗作业。 ④工地项目部要不定期的组织工人学习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⑤工地要定期宣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技术规程、规范规定,宣传安全生产经验、教训,确保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