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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3 5:00:2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9及相关规范内容解读

2009年7月9日住建部第347号公告批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113-2009,自2009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8.2.2、9.1.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3同时废止。

该标准实施半年来,仍有相当多参建单位对规范内容掌握不透,导致工程实施中违反该标准用错玻璃类型及规格的事件反复发生。 笔者通过对比JGJ113-2009及JGJ113-2003、四部委联合下发的《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江苏省《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程》DGJ 32/J07-2009、《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DGJ32/J16-2005等标准,就此次规范调整涉及部分内容解读如下:

一、 门窗中常用玻璃种类:平板玻璃、中空玻璃、真空玻璃、钢化玻璃、夹层玻璃、夹丝玻璃、着色玻璃、镀膜玻璃、压花玻璃等。

二、 安全玻璃

1、安全玻璃:是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钢化玻璃、夹层玻璃及由钢化玻璃或夹层玻璃组合加工而成的其他玻璃制品,如安全中空玻璃。单片半钢化玻璃(热增强玻璃)、单片夹丝玻璃不属于安全玻璃。 2、安全玻璃的最大许用面积应符合表1的规定。

玻璃总类 表 1安全玻璃最大许用面积

公称厚度(mm) 最大许用面积(m2) 4 2.0 5 3.0 6 4.0 8 6.0 10 8.0 12 9.0 6.38、6.76、7.52 3.0 8.38、8.76、9.52 5.0 10.38、10.76、11.52 7.0 12.38、12.76、13.52 8.0 钢化玻璃 夹层玻璃 注:本表摘自《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范》JGJ113-2009

3、安全玻璃的选用,见表2

表2安全玻璃的选用 应用部位 应用条件 玻璃种类、规格要求 活动门、固有框 应符合表1的规定 定门用玻璃落地窗无框 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2mm的钢化玻璃 用玻璃 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运动场所中装配室内隔断用玻璃 有框 无框 应符合表1的规定,且公称厚度不小于5mm的钢化玻璃或公称厚度不小于6.38mm的夹层玻璃 应符合表1的规定,且公称厚度不小于10mm的钢化玻璃;浴室内无框玻璃隔断应选用公称厚度不小于5mm的钢化玻璃 应符合表1的规定,且公称厚度不小于5mm的钢化玻璃或公称厚度不小于6.38mm的夹层玻璃 应符合表1的规定,且公称厚度不小于12mm的钢化玻璃或公称厚度不小于16.78mm的夹层玻璃 3m≤栏板玻璃最低点应选用公称厚度不小离一侧楼地面高度≤5m 于16.78的钢化夹层玻璃 栏板玻璃最低点离一侧不得使用承受水平荷楼地面高度>5m 载的栏板玻璃 均质钢化玻璃或夹层玻璃 不承受水平荷载 室内栏板 用玻璃 承受水平荷载 当屋面玻璃最高点离地面的高度≤屋面用玻3m 璃 当屋面玻璃最高点离地面的高度>3m 地板用玻框支撑 璃(指玻璃板下面为漏空) 点支撑 水下用玻璃 —— 必须使用夹层玻璃,其胶片厚度≥0.76mm 夹层玻璃,单片玻璃厚度不宜<8mm 钢化夹层玻璃,钢化玻璃需进行均质处理,单片玻璃厚度不宜<8mm 单片厚度相差不宜>3mm,夹层胶片厚度≥0.76mm 应选用夹层玻璃 注:本表摘自《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范》JGJ113-2009

4、有框平板玻璃、真空玻璃、夹丝玻璃的最大许用面积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有框平板玻璃、真空玻璃、夹丝玻璃的最大许用面积 玻璃种类 公称厚度(mm) 最大许用面积(m2) 3 0.1 4 0.3 5 0.5 有框平板玻璃、真空玻璃 6 0.9 8 1.8 10 2.7 12 4.5 6 0.9 夹丝玻璃 7 1.8 10 2.4 三、必须使用安全玻璃的情形

1、综合国家发改委、建设部、质检总局和工商总局联合发布的《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发改运行[2003]2116号)、《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9、江苏省《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程》DGJ32/J07-2009及《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DGJ32/J62-2008等规范标准的要求,下列部位必须使用安全玻璃:

(1) 地弹簧门用玻璃及无框玻璃门;

(2) 有框门玻璃、无框门窗玻璃(无框门窗玻璃公称厚度不小于12mm); (3) 7层及7层以上建筑物外开窗;

(4) 面积大于1.5m2的窗玻璃或玻璃底边离最终装修面小于500mm的落地

窗;

(5) 幕墙(全玻幕除外);

(6) 倾斜装配窗、各类天棚(含天窗、采光顶)、吊顶; (7) 观光电梯及其外围护; (8) 室内隔断、浴室围护和屏风;

(9) 楼梯、阳台、平台走廊的栏板和中庭内栏板; (10)用于承受行人行走的地面板; (11)水族馆和游泳池的观察窗、观察孔; (12)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门厅等部位; (13)幼儿园或其他儿童活动场所的门;

(14)易遭受撞击、冲击而造成人体伤害的其他部位。 笔者解读:

(1)有框门窗玻璃大小问题

原JGJ113-2003第6.2.1条规定:有框门玻璃面积大于0.5m2时,必须用安全玻璃,而小于0.5m2时,可以使用厚度不小于6mm的普通退火玻璃和夹丝玻璃。江苏省《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程》DGJ32/J07-2009第4.1.5条也要求大于0.5m2才选用安全玻璃。

而目前新版的JGJ113-2009第7.2.1条则要求有框门不论玻璃大小均须采用安全玻璃,因此应按照此新标准要求执行。

(2)无框门窗玻璃厚度

原JGJ113-2003第6.2.1条规定:无框玻璃公称厚度不应小于10mm的钢化玻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