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运输合作协议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24 20:26:1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运输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合同签署地: 合同编号: 合同签署时间:

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产品委托乙方托运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业务模式

甲方根据产品实际情况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或电话通知乙方去甲方指定地点提货,乙方到甲方指定地点提货,根据甲方提供信息对货物名称、规格、产地、数量跟实物确认无误后进行装运货物,并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 第二条:货物运输定价

出发地 目的地 车型 时效 价格(元) 合同总价约 万元,结算金额以实际发车车型为准。付款方式为月结 第三条:货物验收要求

1、始发验收: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发货信息,到甲方指定地点装货,并对实际货物名称、数量进行核实,如发现提供信息跟实物不符,应立即通知甲方相关负责人,否则相关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目的地验收:收货单位根据发货方的发货信息和乙方运单对货物的外观及数量进行验收;数量验收以件数为计量标准。如果发现单据数量跟实物数量不符,而且能证明确实是在托运途中丢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货物起运和到达地点 货物起运点:甲方指定 货物到达地:甲方指定

第五条:货物起运日期及到达时间

甲方提供给乙方发货信息,乙方根据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将货物安全及时的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如逾期未将货物送到目的地,视为乙方违约(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另行组织运输工具所支付的运费的差额、甲方因违约给第三方的赔偿,实现债权的律师费、诉讼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派出的运输工具和人员的行为视为乙方的行为,因此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1、运输质量要求:乙方应对所运输的甲方货物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证甲方货物安全。 (1)裸露货物进行苫盖,保证运输过程无破损、无丢失。 (2)应采取防潮、防雨、防盗等必要措施。

2、乙方对所运输的甲方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货物损失、丢失、调换等。甲方有权根据该批货物的当时购买市场价值向乙方提出全额赔偿,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3、货物交接以外包装完好为准,若货物外包装完好,而内在货物损坏或者品质有问题,责任由甲方自负。

4、乙方在承运甲方货物时,因货物运输途中或者中转站(配货站)内装卸过程中,造成的工作人员(司机和装卸工人)的受伤、死亡等危害,与甲方无关,甲方不参与任何纠纷赔偿。(起运点和目的地的装卸除外)

5、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货物价值,向中国平安保险公司进行产品投保,货值在十万元以内(包含十万),保险费为货值0.2%;货值超过十万的,保险费为货值的0.15%,保费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乙方将甲方货物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甲方收货人员接收后,乙方于每月底将当月运费总额与甲方核实无误后,给甲方开具运输增值税发票,甲方于次月底前将运费通过对公账号支付给乙方。 保证和承诺

1、乙方是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签订本协议的主体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照齐全、有效),不存在挂靠其他单位的情形。 2、乙方具备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其许可经营范围符合本协议运输货物所属类别。

3、乙方保证所提供票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如果因乙方出具票据违反国家税收和发票相关

法规规定的,致使甲方遭受处罚受到任何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同时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重新向甲方开具票据。

4、乙方保证甲方的商业机密不被泄露,内容主要有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商品生产、供销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商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等。 第八条: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协议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甲方需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要求,但须在货物未运输到目的地前通知乙方,并支付给乙方由此所产生的费用。

2、因甲方原因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的,乙方在妥善保管好货物的前提下,有权利要求甲方提供正确的目的地和收货人,并要求甲方予以配合,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甲方保证按协议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后,在结算日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支付运费或者甲方许可的费用为由对运输货物进行留置,必须将所运货物交付给甲方指定的人和指定的地方。

4、货物到达甲方运输目的地,在乙方运输司机的配合下,甲方应积极组织人员进行货物卸载,因不可抗力因素产生的二次运输和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

5、甲方货物必须外包装牢固,对于无包装或包装不合格的货物,甲方坚持托运的,应在(收货验收单)和乙方运单上签字并承担货损自负责任。

6、甲方托运夹带危险品或易腐蚀、易污染以及禁、限运货物,错误、匿报货物名称与性质,外包装或容器不良,而从外部无法发现,错用包装,储运图示标志等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7、乙方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时预定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并说明原因,若甲方调查发现有不属实的,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8、若甲方货物属国家限运品,甲方应出具相关合法手续和证件,否则被国家有关部门查扣,由甲方自负。

9、索赔失效为180天,以运单托运日期的次日计算,如有货运事故发生,从货运事故记录的次日计算,如货物全部灭失,以托运日期后延40天的次日计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收到甲方的发货通知后,应根据发货通知上的联系方式去甲方供货单位提货,提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