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人口老龄化问题研究及对中国的启示2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5 12:56:3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少正在成为越来越普遍的现象。

2、家庭代际关系的变化

随着家庭规模的减少,家庭结构的简单化,子女与年老父母同住率的不断下降,代际之间也产生了微妙的变化。子女与高龄父母之间的相处方式有了明显的改变。根据2005民意调查,“与父母一起生活很好”这一项在1995年有超过半数的人选择,而到了2005年仅剩34.8%。相比之下,选择“偶尔与父母吃饭聊天很好的”的比例则增加至42.9%。选择“仅仅聊聊天很好”的人数,更比2002年高出了两倍,由6.6%升至14.7%。而与父母同住的原因,选择“因为身体原因不得不同住”的也相对提高。从数据上可以看出,日本家庭代际关系外化,家庭意识逐渐淡薄。

(图表)

随着日本社会的经济的发展,传统的“女主内,男主外”的家庭观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越来越多的女性走出家庭,与男人一样竞争并取得工作。职场女性不再像全职主妇那样,拥有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照顾家庭,照顾老年人。这样客观的变化,也将家庭养老走向社会化。

三、对日本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挑战

1、养老保险制度

人口迅速老化,养老金制度难以为继。1961年,日本制定并开始实行《国民年金法》,规定20岁至60岁的日本国民都要加入国民年金,实现了“全民皆年金”。

日本的年金制度从下至上包括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为国民年金,即基础养老保险,它强制全民必须加入。其费用包括从各种养老金中提取的基础养老金支付金以及国库负担的金额(基础养老金的三分之一)。截止到2004年末,国民年金的参保人数为6989万人,其中,领取养老金的有2212万人。第二层次与收入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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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即厚生年金或共济年金,大中型企业的员工和国家公务员都必须加入。截止到2004年末,厚生年金的被保险者数为3686万人,其中,领取厚生养老金的有1230万人。由于第一、第二层次的养老保险都由政府运营并且强制参加,因此被称之为公共养老保险。相对而言,第三层次的养老保险(厚生年金基金、新企业年金等企业年金)的可选择性比较强,企业或个人可以自由选择加入与否,属于非公共养老保险。另外,还有民间生命保险公司提供的各种各样的商业保险可供选择。这样,日本的年金制度从下至上,通过公共年金、企业年金和商业个人年金这三大支柱,保障着国民退休后的生活。

随着老龄人口的增加,日本的年金制度出现了两大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老龄化的发展导致年金负担加重;二是各代人之间负担与收益出现明显的不平衡,越来越多的日本人逐渐远离年金制度。

2、医疗保险制度

日本自1961年实现了全民皆有医疗保险以来,其医疗保险制度已经自成体系,由行业保险与地域保险这两大独立的保险体系构成。行业保险也叫“职工医疗保险”,以产业工人、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公共事业人员等在职职工及其家属为对象。地域保险也叫“国民健康保险”,以农民、自由职业者以及各类职业的退休人员为对象,主要由日本的基层政府—市、町、村组织管理。在两大保险体系中加入人数最多的为国民健康保险,截止到2003年3月末,参保人数约有4595万人。

一般而言,在各个年龄组中,老年人的身体免疫机能最差,抵御疾病侵袭的能力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大大降低,再加上中风等老年性疾病而导致的卧床不起,医疗开支要比年轻人高出很多。据估算,1999年日本70岁以上的老人平均医疗开支是14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平均水平的8倍,是总人口平均水平的3.5倍。由于日本收入很低的老年人几乎都参加了国民健康保险,因此,与其他医疗保险相比,国民健康保险的财政基础非常脆弱,其财政状况最差。20世纪90年代以后,国民健康保险的年度经常收支(扣除收入中的基金转账以及上年转入金,加上国库实际支出部分)连年赤字,1997年赤字额达到292亿日元,2001年达到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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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日元。2001年,在所有市町村的国民健康保险中,财政赤字的比例高达62.2%。尤其是人口较少的市町村,医疗保险财政问题更为严峻。为确保国民健康医疗保险财政的稳定,许多市町村被迫从一般会计中拨款给予补贴。尽管日本政府曾经对老人医疗费用负担结构进行了大幅度的改革,把老人医疗费平摊到各项制度上,减少了国民健康保险制度的老人医疗费负担,但是,随着老龄化的进一步发展,人口平均寿命延长,老人医疗费仍在不断上涨,国民健康保险的财政状况仍旧不容乐观。

3、护理保险费用

日本政府为了解决老龄化社会老年人的照料和护理问题,并将护理制度从一种社会福利制度转变为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于2000年4月实施了面向所有老年人的护理保险制度。虽然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加快了日本由家庭养老模式向社会养老模式的转变,促进了日本社会保障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但是由于该制度刚刚开始实施,许多地方还不成熟,不够完善,还有需要解决的课题。如护理标准不明确、不同地区保险费相差较大等等,其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是需要护理的人数大幅度增加,护理保险的费用负担过重。

自护理保险制度实施以来,护理保险的利用人数不断增加,整体从2000年4月的149万人增加到2003年12月的298万人,增幅达2倍;由此,护理保险费用也从2000年度的3.2亿日元,增加到2003年度的5.5亿日元。2005年护理保险的利用人数又进一步增加到411万人。其中,居家服务的利用人数从2000年的97万人增加到2005年的223万人,增长130%。根据日本厚生劳动省的调查和预测,2025年日本“岁以上的老年人将达到3400万人,其中需要护理的老年人大约有530万人。鉴于2025年总人口的三分之一左右是65岁以上的老年人,如何维持老龄化下的护理保险制度成为日本政府的重要课题。

日本政府以往推行高福利、低负担的政策,但由于在养老金、医疗护理方面的支付水准水涨船高,刚性增长,导致社会负担日益加重,由于这些负担最终是要由下一代人来承担的,这就势必会影响年轻一代加入年金、医疗保险和护理保险的积极性。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日本引以自豪的社会保障制度将难以为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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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日本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对策

一、面对劳动力供给不足所采取的措施

1、鼓励妇女生育,提高生育率

日本生育率的持续走低,使人口老龄化问题越来越严重。为了预防人口老龄化的进一步老化,日本政府采取了鼓励女性生育的人口政策,使日本年轻女性“愿意生、容易生、容易养”。

现代日本女性不愿意结婚生孩子,主要基于以上几点的原因:第一、女性的价值观趋于多元化,为家庭奉献已不再是女性价值唯一的体现。第二、女性与男性一样参与社会竞争,过早结婚生子不利于立足社会,会丧失竞争力。第三、日本传统的年功序列制虽然走向改革,但论资排辈的情况依旧严重,大多数年轻人的收入偏低。他们不想婚后的生活质量因孩子的出生而降低,也不希望孩子成为婚姻中的负担。第四、在养育孩子的问题上,日本年轻人希望能够优生优养。孩子能够健康成长、受到更高层次的教育。第五、生育完的妇女能否再次回到原本的工作岗位也是不愿意多生孩子的原因之一。职场女性无法兼顾孩子和事业也在客观上降低了生育意愿。

针对女性不婚、晚婚、晚育的原因,日本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以消除现代年轻人的顾虑。其中主要有《育儿?看护休假法》、《天使计划》、《儿童福利法》、《少子化社会对策基本法》、《少子化社会对策大纲》等。除了从国家角度制定统一的育儿支援政策法规外,近年来日本各地政府也纷纷出台了一系列与育儿支援有关的地方性措施,如 2004 年静冈县湖西市通过了《特别育儿补贴制度条例》,太田市实施了强制男性带薪休产假的措施等。这一系列的政策出台的宗旨都是为了鼓励女性生育、保障女性就业、加强婴幼儿看护措施等。

2009年6月24日,日本政府更是对《育儿?看护休假法》进行修订,并于2010年6月30日开始实施。意在降低目前职业女性生育负担,给予家中有幼龄孩子的母亲们更多照顾孩子的时间。由于日本的男性普遍很少做家务,对家庭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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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时间不足,使职场女性生孩子的意愿降低。为了使女性能够安心生孩子,且能更好的照顾幼儿,对该法进行修订。其主要修订内容有:企业主有义务安排家中孩子不满3岁的男女员工,每天出勤时间不超过6个小时且不得强迫加班;家中有需要照顾的学龄前儿童,1名一年可以休5天假,2名休假10天等。这一法规的修正鼓励上班族爸爸们抽出多一点照顾家庭、孩子上,使工作与家庭生活得到平衡,为女性提高更好的生育环境,从而提高生育率。

2.开发利用老年人力资源

日本人口老龄化,已经影响到适龄劳动力的供给问题。为了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日本政府采取了鼓励开发和利用老年人力资源的政策措施。老年福利法对老人福利的基本理念进行了如下规定,即“老年人作为多年来对社会发展做出贡献者,并且,作为具有丰富的知识和经验者,在受到敬爱的同时,其具有生活价值的健全、安乐生活 应得到保障。”(同法第2条)“老人应认识到随着老年所产生的身心变化,经常保持身心健康,并且,利用其知识和经验,努力参加社会活动。”(同法第3条第1款)“应根据老人的愿望和能力,对其提供从事适当工作的机会及其他参加社会活动的机会。”(同条第2款)? 从法律上不难看出,日本政府是倡导老年人再就业,鼓励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许多发达国家认为,由于寿命的延长,健康状况良好,老年人有更多时间和能力用于工作上。

2006年4月日本政府开始实施的修订后的《高龄者雇佣安定法》,确保了65岁之后能够稳定雇佣。如下措施被义务化:第一、废止退休规定;第二、将退休年龄递增至65岁;第三、采用至65岁的继续雇佣制度,以上三项制度当中必须择其一执行。本来,退休年龄和雇佣延长是企业的劳资双方自主决定的,却因为现实追赶不上社会经济环境的激变而陷入僵局。改正高龄法形成一种社会框架,是促进现状变化的一次尝试。

根据日本《读卖新闻》报道,日本厚生劳动省在2007年度开设奖励机制,鼓励企业实施70岁退休制度。中小企业将退休年龄提高至70岁,国家将给与最高160万日元的补助金。日本在全国范围内推广70岁退休,从侧面反应,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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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桑原洋子(著)韩君玲 邹文星(译):《日本社会福利法制概论》,商务印书馆,2010,p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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