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具体信息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2 20:48:4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

发布时间:2013-03-15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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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 4名 中共党史专业 9名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含马克思主义发展史、国外马克思主义)15名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专业 8名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22名(含5名推免生) 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专业 5名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专业 19名

备注:2013年学院招生指标80人(含5名推免生),因在全国第三轮学科评估中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排名第一,学校奖励追加指标2名,2013年学院共计招生指标82人(含5名推免生)。

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0一三年三月十五日

来源: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关于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体检和资格审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15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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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考生:

根据武汉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体检安排,我院复试考生体检时间:3月29日上午8:00—10:30。体检地点:武大医院文理学部。复试考生在体检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1张1寸登记照片,体检费35元,不需要空腹。请务必在医院发表时间终止前到达医院,体检结束后,校医院会直接将体检表发给考生本人,由考生把体检表交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学院收齐后统一交

研究生院104办公室。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因学校安排的复试体检时间与学院“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安排的资格审查时间相冲,所以学院资格审查时间改在3月28日下午14:30—16:30,地点M110。请复试考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0一三年三月十五日

来源: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2012-12-17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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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师生:

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我院成立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并拟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评选出以下同学获得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四名):黄燕媚、刘颖欣、李天晔、代红凯 博士研究生(三名):魏强、杨攀、史姗姗

广大教师或同学的有关意见可在12月21日前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学院反映(联系电话: 68756796,68756581)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真实,以便于调查核实。

特此公告

来源: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关于做好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单位:

步规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提高国家奖学金评审的公信力,确保评审结果的权威性,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法》(财教[2012]342号)和学校《关于成立武汉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武大研字[2012]79号)文件精神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励标准与名额分配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是,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万元。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进行名额分配。

审对象

学在籍的学制年限内全日制普通类硕士生和博士生。

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本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在选修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在校期间,在同一学年度有资格同时申报国家奖学金和其他奖学金,获奖荣誉可以兼得,但只能获得相对较高的奖励金。

请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符合所在培养单位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制定的学术及科研成果评审标准。

审程序

国家奖学金的评审采取学生个人自主申报、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初评推荐、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校评审工作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院、系、实验室、中心)以党的隶属关系(党委、党总支)为单位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主要领,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学生代表任委员,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研究生本人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向所在单位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成果原件。

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进行初步评审,确定本单位获奖学生名单后,应在本单位内进行不少于5个。公示无异议后,汇总并填写《2012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见附件2)、《2012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见附件3)、《申请研究生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连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具体填表说明见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生工作部)报送初步评审结果,同时将三个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ygb@whu.edu.cn,报2012年12月21日。

研究生工作部对各评审委员会提交的初步评审结果进行审查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在学校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评审结果报送教育部,奖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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