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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清初中关于开展“大调处” 的行动方案
根据安教体通[ 2012 ] 18号《安县教体局关于印发开展知民情解民忧“大接访”“大走访”和“两创”活动不稳定因素及社会矛盾“大调处”行动方案通知》文件精神和进一步开展好“大调解“进校园活动把矛盾消化校园内、化解在萌芽状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大调处“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解决影响社会稳定和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问题为主线,坚持统筹安排、主动走访、立足预防、重在调处的基本工作思路,深入扎实的开展好“大接访”“大走访”和社会不稳定因素及社会矛盾“大调处”的行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开展,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我校“大接访”、“大走访”、“大调处”的活动开展由河清镇党委、政府主导,河清镇、富乐社区、河清派出所、河清司法所、河清初中教师、和家长代表等相关责任单位人员参与,深入开展此项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把影响社会和学校不稳定因素、矛盾等消融、化解在萌芽状态,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方案制定阶段(1月13日-—1月16日)我校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上报;充分利用我校的校园广播、宣传标语、
宣传栏、告家长书等形式广泛宣传动员。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1月18日——4月30日)我校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落实好各项工作举措,有重点、有目标进行拉网式排查,细化到班级、学生。使用统一工作台帐,建立好排查情况登记文档。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5月1日-—5月20日)认真分析、了解已经化解的各种矛盾,实行跟踪回访,防止问题出现反复。同时组织开展平安和谐学校、平安和谐年级、班级、寝室等创建活动,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和社会矛盾的产生。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5月21日至5月30日)学校在本次活动的领导小组的组织下,对本校开展“大调处”活动的开展情况和效果进行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化解。做好总结工作和“大调处”活动的各种资料完善,准备迎接市、县两级对“大调处”行动的检查、验收。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大调处”活动。制定“大调处”具体实施方案,成立河清初中学校“大调处”行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龙少清 校 长 副组长:张俊华 副校长
成 员:舒服清 工会主席 王世兵 总务主任 沈志勇 教导主任 张宏政 政教主任 兰小明 政教副主任 各班班主任
特邀调解员:杨文德 河清镇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高光清 河清镇派出所警官
(二)、“大调处”行动的成败直接关系到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开展,所以全体领导小组成员和教职工要转变工作观念,积极主动的进行排查,深入到不稳定因素可能较集中的地方去。要把“大调处”行动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来抓,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服务为先,融入到服务之中。
(三)、突出工作重点。认真排查分析学校矛盾纠纷及其发生原因,分析找准本学校可能存在的主要不稳定因素和突出问题,积极主动进行排查、走访,努力实现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化解矛盾纠纷。
(四)、强化工作保障。学校要认真研究制定“大调处””行动办公室作经费、调解员补贴、个案奖励等常态保障制度,切实纳入“大调处”工作经费保障体系,重点予以保障。确保本次行动规范、常态运转,夯实源头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坚实基础。
(五)、成立“大调处”办公室,专人负责“大调处”行动的各种资料上报。
(六)、严格目标考评。学校要把““大调处””工作目标进一步细化,及时发现、培育、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完善“大调处”工作体系,全面推进“大调处”工作创新发展。此项工作纳入学校相关人员的绩效工资考评。
安县河清镇初级中学校
2012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