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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3 9:18:11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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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综治工作民主生活会

篇一:村综治工作制度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站工作制度及职责 一、工作职责

村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站(以下简称综治工作站)是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心向村延伸的工作平台。在村两委领导下,整合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治安保卫委员会成员、信访员等力量组成。由村支部书记担任综治工作站站长。工作站实行调解、治保、信访“三位一体”,统一办公,分类办理,捆绑运行。全面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

规范化建设水平,进一步加强村级自治组织的社会管理能力,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例会制度

村综治工作站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必要时可邀请辖区民警或村民代表参加。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及有关法律法规,加强村级综治队伍建设;分析村情及刑事治安案情,研究分析调解、信访、治保等方面而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研究本辖区各类不稳定因素,确定责任人提前介入调处,研究部署保障措施,确保工作全面推进。 三、值班接待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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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工作站实行值班接待制度,每周确保有3天以上时间有人员轮流值班,负责办理调解、信访、治保等具体事项。值班接待要提前向群公布值班时间,如遇重大情况,值班人员要及时报告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研究处理,必要时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处理。 四、矛盾纠纷调处制度

村民调解委员会员负责村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遵循合理合法、自愿平等、尊重诉权原则,规范村民调解方法和程序,按照当事人申请,通过直接调解,三人合议庭式调解等方式及时组织调解。一般矛盾纠纷由村民调解委员会召集纠纷双方按人民调解规程进行调解,并做好调解的书面记录,及时归档。重大、复杂问题应及时向村两委汇报,或报请街道综治工作中心进行联合调处。双方没有调解申请的,村民调解委员会也可提前介入,劝导调解,避免矛盾激化。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道、努力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

五、信访员制度

由村调解委员或治保委会兼任信访员。信访员配合上级信访部门做好村信访工作,排查各种不稳定因素、矛盾纠纷,及时向上级信访部门报告信访动态信息;参与调处村民间矛

盾纠纷;宣传信仿法规政策,引导群众依法文明有序信访;做好重点信访对象的思想教育、情绪疏导和稳控工作。 六、不稳定因素排查报告制度

及时开展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分析,全面掌握各类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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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问题、不稳定因素和治安情况,及时采取预警、防范、化解措施。实行定期报告和零报告,每月向街道综治工作中心上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表》。重大、突发群体性事件或可能造成越级信访事件的信息应在第一时间上报。 七、宣传教育制度

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宣传,建立固定综治宣传专栏,每2个月更换一次内容。教育群众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增强法规观念;动员群众自觉参与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等工作,引导群众学法、懂法、用法,开展“民主法治村”建设活动,实现依法有序反映诉求,开展反邪教警示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群众树立科技致富,勤劳致富思想。建立固定的宣传标语及警示标语,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禁毒法》、《消防法》等宣传教育,普及禁毒、消防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等有关常识。

八、治安巡逻制度

组建专职治安巡逻队,并服从乡综治工作中心及巡逻指挥中心的指挥调度。落实防盗、防火、防破坏和防其他治安灾害事故的安全防范措施;对可疑人员、物品、车辆进行查询,及时制止现场违法犯罪活动,将抓获的现场犯罪嫌疑人员及时扭送公安机关处理;协助公安机关保护作案现场,积极提供破案线索;在公安机关指导下配合做好重点要害部位,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反馈群众对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巡逻队员在巡防时应佩戴值班巡逻标志,巡逻时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勤务规范进行,坚持“积极提醒,有效预防”,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