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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网络教育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
《经济法(专科)》课程复习题
一、名词解释
1、反垄断法顾名思义就是反对垄断和保护竞争的法律制度。它是市场经济国家基本的法律制度。
2、横向垄断协议 所谓横向垄断协议,是指具有竞争关系经营者之间达成的垄断协议。例如,在生产或者销售过程中处于同一阶段的生产商之间、零售商之间或者批发商之间达成协议。 3、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又被称为滥用市场优势地位,是企业获得一定的市场优势地位后滥用这种地位,对市场中的其他主体进行不公平的交易或排斥竞争对手的行为。
4、商业诽谤
商业诽谤行为是指通过捏造、公开虚伪事实或虚假信息,对特定商事主体的商誉、商品或服务进行贬低和诋毁,造成其商业利益损失的侵权行为。
5、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Trade Secrets),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有的甚至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 6、财政转移支付
财政转移支付是以各级政府之间所存在的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以实现各地公共服务水平的均等化为主旨,而实行的一种财政资金转移或财政平衡制度。
7、商业贿赂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贿赂的一种形式,但又不同于其他贿赂形式。 二、选择题
1、现代经济法概念形成始于一战前后的 ( B )
A美国 B德国 C英国 D 日本
2、美国1890年的( A )是现代反垄断法最早的表现形式,也是现代经济法产生的标志。
A《谢尔曼法》
B《联邦贸易委员会法》 C《克莱顿法》 D《美国统一商法典》
3、根据垄断的 ( A )不同,垄断可以分为经济型垄断和行政性垄断。
A主体以及实施垄断的基础 B性质及功能 C特征与本质 D内容与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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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欺骗性标示有哪几种表现形式( ABCD )
A假冒他人注册商标
B假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 C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 D虚假质量标示
5、商业秘密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BCD )
A为单位所有 B不为公众所知悉,即秘密性。
C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 D权利人采取了有关保密措施。
三、简答题
1、简述反垄断法规制的垄断有哪些特征。反垄断法主要具有典型的国家干预性、整体利益本位性、
经济政策性、调整方法的综合性以及实体法与程序法一体性等基本特征。
2、简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特征和表现形式。
1、不正当的价格行为(1)占有支配地位的企业以获得超额垄断利润或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确定、维持和变更商品价格,以高于或低于在正常状态下可能实行的价格来销售其产品;(2)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使得消费者应当享有的部分福利转移给垄断厂商;同
时也妨碍了其他竞争者进入市场,对竞争构成实质性的限制。2、差别对待(1)处于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对象,就其所提供的商品的价格或其他交易条件给予明显区别对待的行为;最常见的形式是价格歧视。(2)卖方对购买相同等级、相同质量货物的买方要求支付不同的价格,或买方对于提供相同等级、相同质量货物的卖方要求不同的价格,从而使相同产品的卖方因销售价格不同或买方因进货价格不同而获得不同的交易机会,直接影响到他们之间的公平竞争。(3)同一产品的不同批发价会直接影响到零售价,不同的零售价则直接影响到消费者的利益。、强制交易:处于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采取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的方法,迫使其他企业违背其真实意愿与之交易或促使其他企业从事限制竞争的行为。(1)强迫他人与自己进行交易;(2)强迫他人不与自己的竞争对手进行交易;(3)迫使竞争对手放弃或回避与自己竞争等等;(4)强迫交易罪:《刑法》第226条: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3、简述我国关于反不正当竞争的界定。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不正当竞争的界定包含了以下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四点: (一)、不正当竞争的主体是经营者
所谓经营者,按照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第3款的规定:“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不正当竞争的违法性
不正当竞争行为必须是违反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行为,这是分析判断具体市场交易行为属正当竞争还是不正当竞争的根本标准。按照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第2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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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所谓违反本法规定,应当理解为是指违反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章第5—15条的规定,即只有违反该章第5—15条规定的行为才构成不正当竞争。 (三)不正当竞争的侵权性
按照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不正当竞争是侵犯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反映了民事侵权性质。任何一种通过不正当手段以获取竟争优势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都会损害市场经济中诚实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其合法权益包括其他经营者的知识产权、财产权、名誉权、经营权等合法权益。须指出的是,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而且直接或间接损害了包括消费者在内的他人权益,例如虚假广告、假冒、仿冒行为等,直接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但是,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仅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该法第1条规定中的立法目的,而没有将之作为不正当竞争的损害对象来加以保护,消费者无法提起反9不正当竞争之诉。
(四)不正当竞争是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竞争是市场经济的灵魂,通过竞争,可以优胜劣汰,充分调动经营者的生产经营积极性和创造性,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经营成本,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而不正当竞争则是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助长恶劣的经营作风,妨碍正常的交易秩序,毒化社会风气,影响对外贸易。因此,不正当竞争行为会破坏健康的市场机制的形成。我国及世界各国之所以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规制是出于对市场秩序维护的目的。 4、简述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途径。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示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简述财政的职能和特征。 6、简述反不正当竞争的含义和特征。
四、案例分析
某百货商场为减少其库存的服装,采用有奖销售的方式来吸引顾客购买这批服装,宣称
购买这批服装者可凭发票参加抽奖,奖项为:一等奖人民币200元;二等奖人民币100元;三等奖人民币5元。但实际其中并无一、二等奖。
请问,这种行为的销售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某百货商场的行为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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