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9 10:15:18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工厂安全隐患有哪些
在日常的生产过程或社会活动中,由于人的因素,物的变化以及环境的影响等会产生各种各样的问题、缺陷、故障、苗头、隐患等不安全因素,如果不发现、不查找、不消除,会打扰和影响生产过程或社会活动的正常进行。这些不安全因素有的是疵点、缺点,只要检查发现后进行消缺处理,便解决问题,不会生成激发潜能(例如动能、势能、化学能、热能等)的条件;有的则具有生成激发潜能的条件,便形成事故隐患,不进行整治或不采取有效安全措施,易导致事故的发生。
安全是生产的基础,但部分工厂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在实际运作时,容易滋生重大的安全隐患。总结归纳有四大隐患!
隐患一:机器长时间运转
为准时甚至提前完成订单,有些工厂只好让机器设备24小时连轴运转。机器在长时间运转后,很容易因温度过高、电线短路等产生安全隐患。
隐患二:员工疲劳操作
厂主为赶工时,通常会给每个工人制定高额的生产目标任务。为了完成任务,工人只能每天在车间里埋头苦干长达十多个小时。工人的劳累和批发不仅容易疏忽身边的安全隐患,更容易因极度疲劳出现操作失误,从而加大事故的发生率。
隐患三:消防设施配备不足
因资金不足,部分工厂不肯在消防配套设施上投入。不少厂主更抱着侥幸心理,在消防设备缺失的状况下,继续从事生产活动。
隐患四:工厂消防制度未落实
为节约时间成本,有的厂主对消防安全培训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导致工厂火灾隐患日益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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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
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规定: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1000万元以下事故的隐患。
特大安全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0人以上(含30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事故的隐患患。
重大事故隐患与重大危险源的概念与构成要素。事故隐患与危险源不是等同的概念,事故隐患是指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它实质是有危险的、不安全的、有缺陷的“状态”,这种状态可在人或物上表现出来,如人走路不稳、路面太滑都是导致摔倒致伤的隐患;也可表现在管理的程序、内容或方式上,如检查不到位、制度的不健全、人员培训不到位等。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分生产型和储存类型。
根据避免交叉原则分类
事故隐患的分类与事故分类有密切关系,根据避免交叉的原则,考虑是个起因可将事故隐患归纳为21类,即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水害、坍塌、滑坡、泄漏、腐蚀、触电、坠落、机械伤害、煤与瓦斯突出、公路设施伤害、公路车辆伤害、铁路设施伤害、铁路车辆伤害、水上运输伤害、港口码头伤害、空中运输伤害、航空港伤害和其他类隐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