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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22 5:55:3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农业局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推进加快发展为总揽,从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实际问题入手,创新发展模式,把握前进方向,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进一步明确我县“十三五”发展思路、战略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举措,切实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在编制过程中,要突出五个方面要求:

一要突出体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充分衔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深入分析支撑条件、突出问题,实事求是地确定目标任务,明确战略举措,在确保经济质量和效益的前提下,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

二要突出体现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总体部署和县委对全县改革工作的具体安排,把全面深化改革作为规划的一条主线贯穿始终,细化改革路线图和时间表,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三要突出体现经济提质增效的要求。在优化产业结构、壮大主导产业、缓解资源环境压力等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管用的新思路和新办法,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着力在推动科学发展、转变发展方式、破解深层次矛盾上取得新进展,努力实现经济提质增效。 四要突出体现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统筹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实施一批重大民生工程,改善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水平,增进人民群众福祉。

五要突出体现以项目为支撑的要求。重点谋划一批转方式、调结构、管长远的重大项目,争取将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的重大项目纳入国家和省、市“十三五”规划。 二、主要任务

(一)编制总体规划。全县“十三五”总体规划是指《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是编制全县各专项规划以及制定各项经济政策和年度计划的主要依据。“十三五”总体规划的规划期为五年,总体规划由县发改委组织编制,经县政府审议后,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后公布。

(二)编制专项规划。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指导该领域发展并决定该领域重大项目和安排政府投资的依据。“十三五”专项规划的规划期原则上到2020年,可根据需要展望到2025年或2030年。各专项规划由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编制(具体规划任务见附件),报县政府审定后印发。一般专项规划由有关主管部门与县发改委进行充分衔接,报县政府同意后,由主管部门或县发改委自行印发。各专项规划原则上在201X年底之前完成,201X年6月底之前印发。

(三)编制乡镇和开发区规划。各乡镇规划由各乡镇政府直接编制,开发区规划由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桥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直接编制。适当控制规划数量,不强求上下对应、以规划落实规划。规划编制进度以及规划中的地区支柱产业、跨地区重大基础设施和重要资源开发项目等要与上一级规划有效衔接。按照“多规合一”的要求,各乡镇可以探索编制集经济社会发展、主体功能区、城镇建设、土地利用、

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于一体的总体发展规划。 三、工作步骤

我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现在开始到201X年1月底,“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起草阶段。一是开展规划重大问题研究。二是起草我县规划基本思路。初稿形成后,听取各方面意见,修改完善形成规划基本思路,报县政府和市发改委。三是按国家和省、市发改委要求,将我县拟纳入国家和省、市“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的重点内容报国家和省、市发改委。四是制订专项规划编制方案。

第二阶段,201X年2月~6月底,形成规划纲要框架阶段。从201X年初到县委规划建议出台之前,围绕重点问题进行调研,研究提出规划中的一批重要指标、重大工程和项目、重大举措及政策导向,形成我县“十三五”规划纲要的基本框架。同时开展县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第三阶段,201X年7月~12月底,规划纲要(草案)编制阶段。根据县委规划建议,组织起草规划纲要草案,开展规划咨询论证,做好乡镇与县规划的衔接,修改完善后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议审议,形成“十三五”规划纲要正式文本,提交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四、有关要求

一要做好前期工作。前期研究的广度和深度决定规划的质量。做好“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必须全面总结“十二五”时期的发展经验,深入分析“十三五”时期内外部的环境变化,准确把握我县所处的发展阶段和前进方向,深入研究、充分论证本地区、本领域“十三五”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