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第六版)考试试题及答案整理.doc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9 13:43:59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第六版)考试试题及

答案整理

国际贸易实务考试内容整理 第一章:商品的名称和质量

2:合同中规定商品质量的方法有哪几种? 答:主要有两大类: (1)商品质量用实务样品表示; (2)商品质量用文字说明表示。 一) 用实物样品表示商品质量的方法 包括看货买卖和凭样成交,在凭样品成交中,可以采用以卖方样品为准,或以买方 样品为准,也可以凭对等样品即确认样品买卖。 二) 用文字说明表示商品的质量 1. 凭规格买卖 2. 凭等级买卖 3. 凭标准买卖:a.良好平均品质 b.上好可销品质 4. 凭牌名或商标买卖 5. 凭产地名称或平地理标志买卖 6. 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 3、什么是“代表性样品”“原样”“复样”“封样”“对等样品”和“参考样品”? 、 、 、 、 (1)代表性样品:也是“原样” ,指买房所提供的能充分代表日后整批交货品质的少量实 物 (2)复样:在向买房送交代表性样品时,留存一份或数份同样的样品。 (3)封样:由第三方或由公证机关(如商品检验机构)在一批货物中抽取同样质量的样 品若干份, 每份样品采用铅丸、钢卡、封条、封识章、不干胶印纸以及火漆等各种方式加 封识别,由第三方或公证机关留存一份备案,其余供当事人使用。 (4)对等样品:卖方对买房来样供货没有切实把握而根据买方来样仿制或从现有货物中 选择品质相近的样品提交买方的样品。 (5)参考样品:卖方提供给买方其交货时的货品质量的参照物,但实际交货的货品不一 定要与参考样品完全一致。

第二章:商品的数量

3:何谓“以毛作净”? 答:以毛重作为计算价格和交付货物的计量基础,这种计重方法就叫做“以毛计重” 。

Ps:毛重是指商品本身的重量加皮重,既商品连同包装的质量,有些单位价值不高的商品(如用麻袋装的 大米)可以采用这种方法。

5: (1)为什么要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规定数量机动幅度条款? 答:为了便于合同的顺利履行,减少争议,允许卖方交货数量可以在一定范围内灵活掌握。 (有些商品在交货时,不易精确计算) (2)数量机动的幅度是如何规定的? 答:1:合同中明确规定 (买卖双方约定) 2:约量法(用“约”数条款时,双方现在合同中明确允许增加或减少的百分比。 ) 3:溢短装条款。即在规定具体数量的同时,再在合同中规定允许多装或少装的一定百 分比。 (3)什么事数量机动幅度

数量机动幅度是指卖方可以按买卖双方约定某一具体数量多交或少交若干的幅 度。

第三章

商品的包装

5、出口商品的外包装上一般有哪些标志? 一般有运输标志、指示性标志、警告性标志、重量体积标志和产地标志等。 6. 什么是运输标志? 答:运输标志(shipping mark) ,即“唛头” ,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货运单据中有关货物 标志事项的基本内容。它一般由一个简单的几何图形以及字母、数字及简单的文字等组成。 通常印刷在运输包装的明显部位, 目的是为了使货物运输途中的有关人员辨认货物, 核对单 证。 运输标志一般由哪些内容组成? (1)收货人或买方的名称字首或简称。 (2)参照号码。如买卖合同号码、订单、发票或运单号码、信用证号码等。 (3)目的地。货物运送的最终目的地或目的港的名称。 (4)件数号码。本批每件货物的顺序号和该批货物的总件数。 试按要求设计一个运输标志

10. 什么是定牌、无牌和中性包装?在我国出口业务中,在何种情况下采用这些做法? 答: (1)定牌是指买方要求在我国出口商品/或包装上使用买方指定的商标或牌名的做法。 (2)无牌是指买方要求在我国出口商品/或包装上免除任何商标或牌名的做法。 (3)中性包装(neutral packing)是指在商品上和内外包装上不注明生产国别的包装。

第四章 贸易术语

4、试写出国际贸易实务中使用较多的六种贸易术语的中、英文全称和英文缩写 (1)FREE ON BOARD 装运港船上交货 FOB (2)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 成本加保险费、运费 CIF (3)COST AND FREIGHT 成本加运费 CFR (4)FREE CARRIER 货交承运人 FCA (5)CARRIAGE PAID TO 运费付至 CPT (6)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运费保险费付至 CIP

5.(5)简述 FOB.CFR.CIF 三种术语的异同,并在下表各栏中分别填入“买方”或“卖方”字 样

贸易 术语 FOB CFR CIF

风险 谁承担货装上船后 的风险 买方 买方 买方 谁办理租 船订舱 买方 卖方 卖方

责任 谁办理保 险 买方 买方 卖方 谁支付到目的 港运费 买方 卖方 卖方

费用 谁支付保险费 买方 买方 卖方

6.按 CIF 术语出口,载货船舶在航行途中触礁沉没,货物全部灭失。买方闻讯提出拒付货 款。试问:我方如何处理?为什么? 按照 CIF 价格术语 ,卖方是有支付运输保险费的 ,所以损失应该是保险公司陪(百分 之 110) 1 买方的拒付不合理。因为 CIF 术语风险转移的界限是装运港船舷本案例中货物的风险责 任已转移至买方故买方应该付款买单。 2 应该由买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因为如上述货物的风险责任已转移至买方应由买方向保险 公司索赔。 3 保险公司应该赔偿。 因为货物已遭受全部损失即使投保最低的保险险种保险公司也应该 赔偿。

第五章

商品价格

案例:印度孟买一家电视机进口商与日本京都电器制造商洽谈买卖电视机交易。从京都 (内陆城市)至孟买,有集装箱多式运输服务,京都当地货运商以订约承运人的身 份 可签发多式运输单据。货物在京都距制造商 5 公里的集装箱堆场装入集装箱后, 由货运商用卡车经公路运至横滨,然后再装上船运至孟买。京都制造商不愿承担公 路 和海洋运输的风险;孟买进口商则不愿承担货物交运前的风险。试对以下问题提 出你的意见,并说明理由: (1)京都制造商是否可以向孟买进口商按 FOB、CFR、CIF 术语报价? (2)按以上情况,你认为京都制造商应该采用何种贸易术语? 答: (1)京都制造商不可以向孟买进口商按 FOB、CFR、CIF 术语报价。因为这三个术语 只适合水运,交货点都在装运港船舷,即本案中的横滨港船舷。但本案 中京都制造 商不愿承担京都至横滨这段公路运输的风险,因此交货点应该在京都,适用多式联 运。所以不能按 FOB、CFR、CIF 术语报价。 (2)按以上情况, 京都制造商应该采用交货点在货交承运人处, 适用各种运输方式的贸 易术语如 FCA 京都、CPT 孟买、CIP 孟买。 因为这三种术语的交货点 都在京都货交承运人处,一旦在京都完成交货,京都制 造商就不用承担之后发生的风险,符合京都制造商的要求;另一方面,印度进口商也无需承 担交货前的风险, 符合印商的要求。不过这三个术语中 CIP 术语为首选,因为此术语中包含 保险,京都至孟买的风险可由保险公司承保,如果发生承保范围内的风险,印商可向保险 公 司索赔

第六章 出口成本核算与佣金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