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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教育局关于对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进行工作视导

的通知

【法规类别】信访

【发文字号】徐教职[2010]6号 【发布部门】徐州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0.04.07 【实施日期】2010.04.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徐州市教育局关于对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进行工作视导的通知

(徐教职〔2010〕6号)

各县(市)区教育(文教体、社会事业)局:

为了加强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工作,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建设,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我局将组织县(市)区有关人员对2009年以前创建的市级以上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进行工作视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视导对象

每个县(市)区从2009年以前创建的市级以上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中安排3到4所(至少2所市级)社区教育中心。 二、视导内容 1 / 2

省、市级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创建标准(县市区50条、市区25条)。

三、视导程序

听取当地社区教育中心关于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实地考察工作实效;视导组座谈交流;视导组反馈意见。 四、视导组成员组成

视导组成员主要由各县(市)区教育(文教体、社会事业)局职社科负责人组成。 五、其他事项

1.请视导组全体成员务必按规定时间地点集合准时出发。

2.请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认真做好有关准备,确保视导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1.视导组成员名单 2.视导日程安排

二O一O年四月七日

附件1

视导组成员名单

第一阶段:六县(市)、贾汪区 姓 名 性别 视导组 单位/职务或职称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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