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6 2:20:59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一、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
值税—销项税额)+(应收账款期初数—应收账款期末数)+(应收票据期初数—应收票据期末数)+(预收账款期末数—预收账款期初数)—当期计提的坏账准备—支付的应付票据贴现利息—库存商品改变用途应支付的销项额+特殊调整事项 注意:
如果借: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等,贷方不是“收入及销项税额”则加上; 如果贷: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等,借方不是“现金类“科目,则减去。 此项与企业本期是否收回坏账无关(因为收回坏账,同时增加了坏账准备); 客户用商品抵债的进项税不在此反映。
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等三个科目都是借调减,贷调增。
2、 收到的税费返还=返还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所得税+教育费附加)等。 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其他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
如:罚款收入、经营租出固定资产收到的租金、流动资产损失当中由个人或其他赔偿的部分、除税费返还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接受捐赠的现金、取得投资性房地产的租金收入。
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支出)+应交税金(应
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存货期末数—存货期初数)+(应付账款期初数—应付账款期末数)+(应付票据期初数—应付票据期末数)+(预付账款期末数—预付账款期初数)—当期列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的工资及福利费—当期列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的折旧费和固定资产大修理费+特殊调整事项 特殊调整事项的处理:
如果借: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账款、存货等,贷方不是“现金类”科目,则减去;如果贷: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账款、存货等,借方不是“销售成本或进项税”科目,则加上。
举例:+库存商品改变用途价值(如工程领用)+库存商品盘亏损失—当期实际发生的制造费用(不含机物料消耗)
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账款、存货等四个科目都是借调增,贷调减。 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应
付职工薪酬年初余额—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应付职工薪酬(在建工程)年初余额—应付职工薪酬(在建工程)期末余额]
注:在建工程部分的应付职工薪酬不属于经营活动,所以应减去。应付职工薪酬包括应付职工薪酬(在建工程);支付给退休人员的工资在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反映。
6、 支付的各项税费(不包括耕地占用税及退回的增值税所得税)=当期所得税费用+营
业税金及附加+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应交所得税期末余额—应交所得税期初余额)
注意:不包括计入固定资产的税金,比如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耕地占用税,那么相应支付的税金计入投资活动现金流量。不包括各种税费的返还。
7、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剔除各项因素后的费用+罚款支出+保险费等。
如:各种罚款支出;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保险费、广告费等销售费用;离退休人员工资、捐赠支出、经营租赁支付的租金。
二、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不包括长期债权投资收回的利息)=出售、转让或到期收
回对其他企业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收到的本金及收益+出售、转让或到期收回长期股权投资(特指权益法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和成本法下不具有重大影响,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收到的本金及收益。
注意:a.长期股权投资不含对子公司的投资;
b.如果是股权投资则该项目反映的是实际收到的金额;
c.如果是债权投资这里只反映收回债权投资的本金,不反映利息;
d.债权性投资收回的利息、处置子公司及其他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不包括
在本项目内。
2、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投资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得的现
金股利+从子公司、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分回利润、现金股利而收到的现金(收到的现金股利)+债权性投资而取得的现金利息收入
注: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债权性投资,其利息收入在本项目中反映。不包括股票股利。
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收到的现金-相关费用的
净额
注意:包括灾害造成固定资产及长期资产损失的保险赔偿如为负数,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
4、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企业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所取
得的现金—相关处置费用—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后的净额
5、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购买股票和债券时支付的已宣告但尚未领
取的股利和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上述投资活动项目以外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
6、 构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企业本期购买、建造固定资
产、取得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如投资性房地产)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用现金支付的应由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
注意:不包括:a.支付的资本化的利息;b.支付融资租赁的租金.c.分期付款方式下购买固定资产各期支付的现金.
7、 投资支付的现金=企业取得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对其他企业的权益工具、债务工具
和合营中的权益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的价款+以及支付的佣金、手续费等交易费用。 反映企业进行各种投资(除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所支付的现金。包括买价和佣金手续费等。
注意:不包括购买现金等价物;不包括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
8、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企业购买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购买
出价中以现金支付的部分—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后的净额。
9、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购买时已宣告而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购买时
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
三、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发行股票债券收到的现金—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发行费用
注意:支付的审计、咨询费用,在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反映
2、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短期借款+长期借款收到的现金=企业举借各种短期、长期
借款而收到的现金+发行债券实际收到的款项净额(发行收入—直接支付的佣金等发行费用后的净额)
注:本期偿还的借款支付的现金不能从本项目中扣除
3、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除上述各项筹资活动以外的其他与筹资活动相
关的现金(如现金捐赠)
4、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偿还借款本金+债券本金
注意:该项目不包括偿还的借款利息、债券利息
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企业实际支付的现金股利+支付给其他投
资单位的利润+用现金支付的借款利息、债券利息等
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而由企业直接支
付的审计、咨询等费用+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各期支付的租赁费+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建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各期支付的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