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综合情况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24 3:14:2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附件2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综合情况

表 号:人社统LM1

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 号

有效期至: 年 月

填表单位:

20 年

01单位详细名称(签章): 0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03单位所在地 省(区、直辖市) 市(州、盟) 区(市、县、旗) 乡(镇) (街、道、路) (门牌号) 04成立时间: 年 月 05联系方式 区 号 电话号码 分 机 号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设立分支机构 家 电子邮件: 单位网址: 06机构性质: 综合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 人才公共服务机构 □ 行业所属服务机构(事业单位) □ 国有性质的服务企业□ 民营性质的服务企业□ 外资性质的服务企业 □ 港资性质的服务企业 □ 澳资性质的服务企业 □ 台资性质的服务企业 □ 民办非企业等其他性质的服务机构 □ 07主要服务业务: 人力资源招聘 □ 人力资源信息网络服务 □ 劳务派遣 □ 人力资源管理咨询 □ 人力资源服务外包 □ 人力资源培训 □ 人才测评服务 □ 猎头(人才推荐)服务 □ 人事代理 □ 其他(请注明服务类型) □ 08从业人员情况: ①从业人员总数 人; 其中:②大专及以下学历从业人员 人; ③本科学历从业人员 人; ④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从业人员 人; 其中,⑤取得职业资格从业人员 人。 09服务设施情况:设立固定招聘场所 个;建立人力资源服务网站 个。 10主要经济指标: ①注册资本 万元(限企业性质的服务机构填报); 逻辑关系式: ②总资产 万元(限企业性质的服务机构填报); ③≥④。 ③全年营业收入 万元; 其中:④代收代付部分 万元。 11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20 年 月 日 注:本表上报数据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加盖单位公章。机构性质和主营业务请在对应□中打“√”。

逻辑关系式: ①=②+③+④; ①≥⑤。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业务基本情况

表 号:人社统LM2

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 号 法人单位名称: 20 年

分类 指标名称 服务人员总数 登记求职和要求提供流动服务人员 服务对象情况 其中:大专及以下学历人数 本科学历人数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数 单位 人次 人 人 人 人 人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条 条 场次 场次 场次 个 个 人次 条 条 个 人 人 个 个 份 人次 次 人次 人次 个 代码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实际情况 帮助实现就业和流动人数 服务用人单位 其中:国有企、事业单位 民营企业 外资企业 其他 建立人力资源数据库 数据库建设 数据库现存求职信息总量 全年新增入库求职信息 举办招聘会次数 其中:农民工专场 高校毕业生专场 现场招聘会服务 参会用人单位 提供招聘岗位 参会求职人员 发布岗位信息 发布求职信息数 服务用人单位 派遣人员总量 登记要求派遣人员 服务用人单位数 服务用人单位数 现存档案数量 依托档案提供服务 举办培训班次数 参加培训人员 参加测评人数 委托推荐岗位数 网络招聘服务 劳务派遣服务 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 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流动人员档案管理 培训服务 测评服务 猎头服务 成功推荐人才 人 34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1 年 月 日 注:

1、本表上报数据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加盖单位公章。 2、逻辑关系式:02=03+04+05;07=08+09+10+11;15≥16+17。

主要指标解释

(一) 人社统LM1号表

1.综合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由县级以上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设立,面向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就业和人才流动配置等各类公共服务的综合性机构,其主体是由原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合并设立的。

2.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由县级以上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设立,承担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帮助各类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的服务机构。

3.人才公共服务机构:由县级以上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设立,主要面向各类人才和用人单位提供相关服务,承担公共人才服务职能的公益性服务机构。

4.行业所属服务机构(事业单位):由人社部门以外的其他行业部门举办的面向本行业提供人力资源服务的事业单位性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5.国有性质的服务企业:指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的国有企业、地方各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职业)服务机构设立的公司性质的机构。

6.民营性质的服务企业:指根据人力资源市场的相关规定,设立的由民间经营、为社会提供人力资源服务的机构。

7.外资性质的服务企业:指按照我国人力资源市场的有关规定,成立的具有外资性质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

8.港、澳、台性质的服务企业:指按照我国人力资源市场的有关规定,成立的具有港、澳、台资性质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

9.民办非企业等其他性质的服务机构:指除上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外的民办非企业等其他性质的服务机构。

10.从业人员总数:指填报机构年底在册工作人员总人数。

11.大专及以下学历从业人员:指从业人员中学历为大专以及下的人员的数量。 12.本科学历从业人员:指从业人员中具有本科学历的人员数量。

13.硕士生及以上学历从业人员:指从业人员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数量。 14.取得职业资格从业人员:指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的有关规定,取得相关职业资格的从业人员数量。

15.设立固定招聘场所: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的从事招聘等服务的固定交流场所。 16.建立人力资源服务网站: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立的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的相关网站 数量。

17.注册资本:指企业性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资本总额。

18.总资产:指企业性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总资产。

19.全年营业总收入: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经营收入之和(此项收入应包括劳务派遣、薪酬外包服务等代收代付的业务收入)。

20.其中代收代付部分:指机构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经营收入中属于劳务派遣、薪酬外包服务等代收代付的收入部分。

(二) 人社统LM2号表

1.服务人员总数:指报告期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各项人力资源服务活动所涉及的 服务人员总数。

2.登记求职和要求提供流动服务人员:指报告期内所接待的服务对象中求职和转换工 作,并进行了登记的人数,并分别按学历统计。

3.大专及以下学历人数:指登记要求流动人员中的大专及以下学历的人数。 4.本科学历人数:指登记要求流动人员中具有本科学历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