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6 17:51:1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做好基层地税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的几点看法
基层地税工作的性质决定了它是一个高风险行业,这种行业风险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快速发展是客观存在的。近年来,地税系统发生的案件也值得深思,如省局编写的地税系统警示教育材料《鉴戒录》中就有26例,当中涉及的违纪违法人员有的是县局局长、副局长、甚至有纪检组长,有的是分局长、所长,有的是税管员、征收员、票管员,几乎涉及了基层的各个岗位,违纪违法的形式也多种多样,有的贪污、有的受贿、有的造成不征或少征税款、有的盗窃票证或销毁票证、有的违反计划生育、也有的违规驾驶公车,风险也覆盖了方方面面,这也证实了廉政风险的客观存在,因此,加强基层廉政风险防范是基层地税部门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如何做好基层地税廉政风险防范工作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笔者认为关键在于抓落实,只有将各个岗位的风险点排查工作具体化、细致化、常态化,才能保证基层地税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取得实效。 一、当前基层地税廉政风险防范工作情况
基层地税廉政风险防范是指根据对基层地税干部在税收执法过程中容易产生违纪行为的可能性而查找出来的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加以防范的工作运行机制的总称。。 二是岗位职责上存在问题。首先表现在“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目前地税系统虽然有一整套较为完善的税收执法岗责体系和业务工作流程,但受编制影响及“一窗式办结”的要求,一人多岗、身兼数职的情况存在,同一个干部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这样权力过于集中,如不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在工作中认真查找风险点,就会给一些廉洁自律意识不高的执法人员提供了违纪的可能;其次是基层地税工作流程本身就很复杂,从税务登记到税源管理、税款征收、税收减免、税务检查、税务处罚到注销登记等工作中,如果每个环节职责划分不清,衔接不紧密,而又不认真查找风险点,更容易造成执法人员在不知不觉中就会涉及到廉政风险的发生。
三是体制机制存在问题。首先在税收体制上,在基层地税适用的税收法律中只有《税收征管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及《车船税法》等,其余的都是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而这些规定每年都在不断补充完善或更新,地税干部如不加强学习,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在执法过程中出现偏差,导致少征、多征或纳税人逃避追缴欠税,给地税执法人员带来了潜在的执法风险;其次,从地税人员编制来看,基层地税人员编制少、工作压力大,繁重的税收任务导致基层地税忙于组织收入而忽视了廉政风险防范,特别是在基层地税还存在协税员(或助征员),这部分人有的在基层地税工作已10多年,没有功劳有苦劳,且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也不能随便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而这部分人员工资待遇相对较低,税收业务水平不高,不能及时发现纳税人存在的逃避税收问题,这部分人员的风险极大;第三是基层地税机关虽然是一个垂管部门,但同时也是地方管理的一个执法部门,必然与当地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为了更好地在地方目标管理考核中得到肯定,在执法过程中有时也会受到地方党委、政府的干预,由此产生执法弹性,稍不注意就会违反“五条纪律”,从而导致廉政风险的发生。
四是业务流程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业务办理程序不规范,流程不清晰,权责不明确,与科学规范、优质高效、便捷办事的目标背道而驰。首先是个别地税人员业务不熟悉,操作不规范,从而导致mis系统流转不顺畅;其次是部分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录入数据不准确,从而造成系统垃圾数据太多,不能真实的反应征管情况;第三是mis系统本身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如系统升级或数据更新时,一些原有的数据会自动丢失、从不同窗口进入查询的同一数据就是不一样等,这些问题导致廉政风险自动提示的信息不可采信。
五是执法责任追究存在问题。首先是外部监督不能落实到位,目前基层地税机关都聘请了特邀监察员,但一般都是在每年召开党风廉政会议时请他们来座谈一下或每年进行一次培训并
搜集意见或建议,监督力度不大;其次是内部监督软化。虽然每年都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书并层层分解落实,同时进行了按季考核并开展了执法监督检查,但是对发现的问题往往是进行整改并扣款了事,没有真正的按照《执法责任追究办法》追究责任,甚至个别单位受“家丑不可外扬”的影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使干部执法过错成本太小,给廉政风险带来极大隐患。
三、对基层地税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的几点建议 在基层地税廉政风险防范工作中,要学习贯彻省局党组书记、局长xx在全省地税系统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范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领会推进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的重大意义,引导地税干部正确对待和理解当前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的形势,提高职工的廉政风险防范意识,坚定做好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的信心,自觉抵御廉政风险行为的发生。
一是要强化教育,提高地税干部的思想认识。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障、监督是关键,基层地税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同样如此,必须把教育工作放在第一位。首先要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教育,筑牢地税人员政治理论基础,增强执行税收政策的自觉性;其次要开展理想信念和税收工作宗旨教育,使基层地税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再次要开展党纪条规教育,在每季度的“党风廉政日”活动中,要以学习《两个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廉政准则》、《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八不准” 》等规定为重点,进行党纪政纪条规教育,促进地税干部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纪条规;第四要开展预防地税人员职务犯罪教育,把握新形势下地税人员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深刻剖析在税收征管活动中“两权”行使容易产生渎职犯罪的执法风险,增强干部风险意识,提高抵御执法风险的能力;第五要开展地税职业道德教育,要组织职工学习《公民道德实施纲要》,开展以“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的职业道德教育,教育地税干部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做到忠于职守、一尘不染、热情服务。 二是要合理分权,完善地税岗位职责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