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情况汇报20151012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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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进展情况汇报

市住建局: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统一部署,我局结合县情,积极组织,夯实举措,按步骤、分阶段推进,确保治理行动取得实效。通过两年治理行动,进一步落实了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有效遏制了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和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多发势头,促使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现将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两年治理行动组织架构。我局切实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制定了《沭阳县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称“实施方案”),成立了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协调全县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同时,要求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相应制定质量治理行动方案,明确检查范围、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

(二)全面推行开工前质量安全承诺和竣工后永久性标牌制度。工程项目开工前,要求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必须签署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承诺承担质量终身责任和保证施工安全;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须在建筑物主要通道或入户口等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五方主体参建单位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姓名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凡不按规定提交质量安全责任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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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的,不予办理施工许可;未设置工程竣工永久性标牌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截止目前,全县共有53项工程补签了授权书、承诺书,新办理质量监督的18个在建工程项目均已签署了授权书、承诺书。新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项目12项,设立永久性标牌的工程12项,建立质量信用档案的工程12项。

(三)结合专项检查和自查自纠,规范工程参建各方行为。我局严格按照《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规定,在组织开展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自查自纠活动的基础上,定期对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强化五方主体的履职意识。截止目前,先后组织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检查9次,累计检查项目59项,下达质量、安全整改通知书87份。

(四)严厉打击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及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我局严格遵循《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全面开展针对建筑市场违法行为的检查,对照全市统一格式的专项检查记录表,在资料和人员比对中发现问题、现场记录、锁定证据,准确认定和重点查处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截至目前,我局对存在管理人员不在岗等突出问题的连云港德辉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京苏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苏苏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中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建都建设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给予了21万元罚款;对存在一人两证两注问题的赵同连给予了1万元罚款,对存在使用未取得检测报告安装窗户的沭阳金鹏门窗有限公司给予0.5万元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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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五)开展住宅工程实体常见质量问题专项治理。根据市住建局《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重点检查了住宅工程裂缝、渗漏、节能保温、给排水、电气等质量常见问题。8月底,我局组织全县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在福璟·南湖郡工程施工现场召开全县建筑施工质量标准化现场观摩会,藉此深入贯彻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进一步推进建筑施工质量及新技术、新产品在建筑领域中的推广使用,提升我县工程质量管理和建筑工业化水平。

(六)逐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我局严格按照“严格准入管理与加大市场清出并重”、“规范资质资格审批与强化过程监管并重”的要求,对企业申报施工许可资料和有关证件进行认真审查核实,从源头上把好企业诚信关。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动态监管,在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时,将农民工工资保障作为重要审核依据;加强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动态监管和考核,以施工现场的核查、抽查为基础,从市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履职尽责等方面进行等级评价。根据等级实行差别化监管,对守信行为给予激励和支持,对失信行为依法给予惩戒,有效推进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七)加强城市老楼危楼安全管理。我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全覆盖、无遗漏、建账册、严督导、立整治”的总体要求,对城区老楼危楼进行安全大排查。我县共排查各类房屋775幢,排查总面积349万平方米,排查出疑似危房86幢、建筑面积6875平方米。如有的房屋原设计用途为办公室,后经房改给单位职工居住,因年代久远出现水泥氧化、钢筋裸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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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现场勘验存在安全隐患,此类房屋目前已通知由所在地居委会组织进行鉴定及维护评估;还有一些房屋为村民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自建的泥草房,初步认定为D级危房,需尽快拆除,此类房屋已由所在地居委会向上级申请危房改造,并计划将有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尽快拆除,坚决防止垮塌事故发生。

(八)完善关键岗位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和建筑工人培训体系。我局严格按照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关于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整体部署,全面落实建设工程各方主体责任,积极组织在建工程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现场施工单位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及专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等人员,进行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相关要求、新出台法律规范等方面内容的教育培训;先后邀请全国知名专家、组织单位业务骨干对400余名建筑施工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同时,我局还开展了B、C类安全管理人员、质量技术管理人员和见证取样员培训班。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培训,逐步提高我县建筑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

截至目前,我局共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培训1次,参训人次1300余人,考试合格人员逾1000人,合格率高达82%;组织质量技术管理人员培训2次,参训人次400余人。正在组织开展的见证取样员培训班,报名人数已达700余人,近期我局将邀请相关专家进行授课。

二、存在问题

(一)自查自纠工作流于形式。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未能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对照全市统一格式的专项检查记录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落实整改;部分施工单位未能落实劳务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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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制度,仍然存在将分部分项工程的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备劳务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等现象。

(二)部分施工单位质保体系不健全、运行不规范。表现在:项目部中标人员与现场不符,部分项目经理不到岗履职;企业对项目指导和检查力度不够,工程资料不真实、不及时,存在人员代签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创新监督检查制度,加大惩处力度。按照国家住建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和本县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治理行动。采取随机抽查、飞行检查的方式,加大明查暗访力度,深入一线随机突击检查,实现检查方式从有准备检查到无准备抽查的转变。加大对工程项目五方主体负责人,特别是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施工现场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履职不到位的,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对整改不落实的,按照《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给予罚款、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等行政处罚和相应行政处分;对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二)加强监管队伍建设,突出整治重点。切实加强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组织建设,充实监督执法力量,落实工作经费;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人员培训,加大执法工作考核力度,进一步完善监督执法过程追溯机制,推动和提升执法水平。结合县情,明确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的重点,对易发生问题的薄弱环节开展重点检查。做好统筹协调,将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与日常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标准化创建工作、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等工作有机结合,督促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实现治理行动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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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推行质量样板引路,创建示范工程。大力开展专项治理示范工程创建活动,打造一批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示范工程,在施工现场制作质量实物样板和样板间,作为工程施工和质量验收的实物参照标准;引导企业将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工艺总结为工法,具备条件的鼓励申报国家级、省级工法。

(四)加大舆论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舆论工具,广泛宣传工程质量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意义、进展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营造有利于治理行动的良好舆论氛围。对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向社会传递正能量,积极示范引导;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加强企业自律、树立行业标杆、制定技术规范、推广先进典型等方面的作用。

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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