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流程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2 11:07:27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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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教育。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5)、班组兼职安全员

1.协助班组长开展安全工作,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对本班的安全生产负有责任。 2.经常对本班组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组织开展好各种安全活动。 3.督促检查本班组成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4.经常对本班组所使用机械设备、防护设施、安全装置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事故隐患。

5.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6.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原则,参加事故调查分析研究,协助领导实现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 6)、工人

1自觉遵守安全管理制度,严守安全纪律。

2认真学习并熟练本工种安全管理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并随时抵制他人违章,对本工种安全负责。

3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4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 5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发现工伤、未遂事故或事故隐患,立即向班组长报告。 (二)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2.1安全管理部门责任制

2.1.1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文件指示精神,负责劳动保护安全技术管理及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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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加强劳动保护管理,开展宣传教育、总结、交流、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2.1.3拟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下属部门的安全技术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

2.1.4制定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待遇标准、制度,并监督执行。

2.1.5组织安全活动和安全检查,经常深入基层掌握安全生产情况,检查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提出改进意见。

2.1.6参加新结构、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的安全鉴定。

2.1.7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特殊工种工人、中小型机械工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发证工作。

2.1.8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对有严重隐患的机械、设备、架设工具有权限期整改或停止使用。

2.1.9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的行为,经劝阻无效或受到打击报复时,有权越级上告。

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参加生产会,掌握信息,预防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参加暂设电气工程的设计和安装验收,提出具体意见,并监督执行。参加自制的中小型机具设备及各种设施和设备维修后在投入使用前的验收,合格后批准使用。 参加一般及大、中异型特殊脚手架的安装验收,及时发现问题,监督有关部门或人员解决落实。

协助领导,监督安全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转,对经营承包或经济承包与安全生产挂钩以及稳定安全生产队伍等提出建设性意见,对削弱安全管理工作的单位,要及时汇报领导,督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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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2.2施工生产部门

2.2.1在编制年、季、月生产计划时,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组织均衡生产,保障安全工作与生产任务协调一致,对改善劳动条件,预防伤亡事故的项目必须视同生产计划优先安排。

2.2.2在检查生产计划实施情况同时,要检查安全措施项目的执行情况,对施工中重要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实施工作(如支拆脚手架、安全网等)要纳入计划,列为正式工序,给予时间保证。

2.2.3在生产任务与安全保障发生矛盾时,必须优先安排解决安全工作的实施。 2.2.4教育施工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安全管理纳入施工全过程中。 2.3技术部门

2.3.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保障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2.3.2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的过程中,要在每个环节中贯穿安全技术措施。对确定后的方案,若有变更,应及时组织修定。

2.3.3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提出解决方法。

2.3.4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2.3.5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方面的治理进行研究解决。 2.3.6参加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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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劳务部门

对职工(含外包队工人)进行定期的教育考核,将安全技术知识列为工人培训、考工、评级内容之一。对招收新工人(含外包队工人)要组织入厂教育和资格审查,保证提供的人员具有一定的安全生产素质。

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有关规定,适时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并向安全部门或主管领导通报情况。

认真落实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严格执行有关人员的劳动保护待遇,并监督实施情况。

参加因公伤亡事故的调查,从用工方面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2.5.材料部门

凡购置的各种机电设备、脚手架、新型建筑装饰、防水等料具或直接用于安全防护的料具及设备,必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必须有产品介绍或说明的资料,及格审查其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必要时做抽样试验,回收后必须检修。 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并向主管部门提供情况,接受对劳动保护用品质量的监督检查。特种防护用品如安全网、带及漏电保护器的采购,要经过安技部门审定认可后方可购买。

按文明施工要求做好材料堆放和物品存储,加强对防火防爆物品的发放和回收管理工作,对物品运输应加强管理,保证安全。 2.6.财务部门

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及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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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上级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部门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

在签定经营承包责任制或经济承包责任制时,必须有安全生产内容,并监督其落实。 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建立安全奖励基金,办理安全奖、罚款的手续。 2.7.人事部门

根据国家、地方政府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企业实际情况,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具有一定文化程度、专业技术和实践经验的安全管理干部,保证安全干部的素质。

组织对新调入、转业的施工、技术及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按照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负责审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有权向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监督管理人员。

参加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2.8.保卫消防部门

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消防保卫的法规、规定、协助领导做好消防保卫工作。 制定年、季、月消防保卫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批,提出具体建议并监督实施。

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考核。 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火灾隐患进行解决; 负责调查火灾事故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负责施工现场的保卫,对新招收人员须进行暂住证等资格审查,并将情况及时通知安全管理部门。 2.9.教育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