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风险评价的通知(2015)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5 5:39:2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鄂尔多斯市双欣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关于组织开展风险评价活动的通知

各部门、分厂:

为识别我公司电石生产过程中所有常规和非常规活动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以及所有生产现场使用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害,加强管理和个体防护等措施,遏止事故发生,避免人身伤害、死亡、职业病、财产损失和工作环境破坏。经公司安委会研究决定,组织开展风险评价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风险评价管理小组 组 长:李永军(总经理)

副组长:庞民悦(副总经理、分管安全领导) 组 员:曹彦君、沙玉玲、高和平、唐利民、高小原、乔占发、李平、李占君、孙治平、赵德宝、刘二小(各部门负责人)

风险评价小组按照《风险管理制度》履行相关职责,同时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全公司危险源的辨识、风险评价风险控制策划的组织领导工作,同时各小组成员负责各自部门、分厂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并将结果上报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审批备案。

2、根据选定范围或系统的大小或复杂性等实际情况,采

用实用的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方法,综合考虑风险控制现状和采取新措施的可行性等因素,确定评价结果。

3、针对评价结果,对风险分别按保持现行控制措施,采取新的控制措施或指定目标与管理方案等进行控制策划,明确控制、降低或消除风险的措施。

二、成立各部门、分厂风险评价小组

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厂,根据部门、分厂实际情况,开展风险辨识、评价,提出相应的控制措施,风险评价活动应组织岗位员工参与风险评价活动,是每个员工熟悉资质工作岗位和作业环节中存在的风险及应采取的措施。

部门、分厂(车间)级风险评价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部门负责人,分厂厂长及车间主任 组员:部分主管、岗位班长以及相关岗位员工 各评价小组根据《风险管理制度》开展相关工作,于2015年3月1日前完成相关工作,同时将风险评价结果报安全监管部门进行审核存档。

特此通知!

鄂尔多斯市双欣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201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