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微课资源进行信息技术差异化教学的研究课题申请+评审书精品资料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7 18:01:27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单位版

编号 教育部数字化学习支撑技术工程研究中心

“十二五”全国数字化学习研究规划

课题申请·评审书

课 题 类 别___一般课题__________________

学 科 分 类___信息技术_________________

课 题 名 称 开发微课资源进行信息技术

差异化教学的研究

课 题 负 责 人_ _________________ _

负责人所在单位_____天津市九十六中学 填 表 日 期___2015-03-19____________________

教育部数字化学习支撑技术工程研究中心 全国数字化学习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制

申请者的承诺与成果使用授权

一、本人自愿申报教育部数字化学习支撑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十二五”全国数字化学习研究规划课题。本人认可所填写的全国数字化学习研究规划申请·评审书为有约束力的协议,并承诺对所填写的课题申请·评审书所涉及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同意教育部数字化学习支撑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全国数字化学习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使用课题申请·评审书所有数据和资料。课题申请如获准立项,在研究工作中,接受教育部数字化学习支撑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全国数字化学习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委托部门的管理,并对以下约定信守承诺: 1.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我国《著作权法》和《专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我国政府签署加入的相关国际知识产权规定。遵守《全国数字化学习研究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及相关实施细则的规定。

2.遵循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科学设计研究方案,采用适当的研究方法,如期完成研究任务,取得预期研究成果。

3.尊重他人的知识贡献。客观、公正、准确地介绍和评论已有学术成果。凡引用他人的观点、方案、资料、数据等,无论曾否发表,无论是纸质或电子版,均加以注释。凡转引文献资料,均如实说明。

4.恪守学术道德。在研究过程中,不以任何方式抄袭、剽窃或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杜绝伪注、伪造、篡改文献和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在成果发表时,不重复发表研究成果。在成果分享时,对课题主持人和参与者的各自贡献均在成果中以明确方式标明。在成果署名时,不侵占他人研究成果,不在未参与研究的成果中挂名,不为未参与研究工作的人员挂名。

5.维护学术尊严,增强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教育部数字化学习支撑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全国数字化学习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课题声誉,不以课题名义牟取不当利益。

6.遵循科研规范。课题研究名称、课题研究组织、研究主体内容、研究成果形式与课题申请书和立项通知书相一致。若有重要变更,向教育部数字化学习支撑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全国数字化学习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同意。

7.明确课题研究的性质。遵守研究成果先鉴定后发表的要求。发表时在成果文本封面显著位置标明“教育部数字化学习支撑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十二五’全国数字化学习研究规划课题”字样。涉及政治、宗教、军事、民族等问题的研究成果,经教育部数字化学习支撑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全国数字化学习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方可公开发表。

8.标明课题研究的支持者。以明确方式标明为课题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非课题组个人和集体。 9.正确表达科研成果。按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规范使用中国语言文字、标点符号、数字及外国语言文字。

二、作为课题研究者或主要承担者,本人完全了解教育部数字化学习支撑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全国数字化学习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管理规定,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特授权教育部数字化学习支撑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全国数字化学习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保留或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报送课题成果的原件、复印件、摘要和电子版;有权公布课题研究成果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同意以影印、缩印、扫描、出版等形式复制、保存、汇编课题研究成果,允许课题研究成果被他人查阅和借阅;有权推广科研成果,允许将课题研究成果通过内部报告、学术会议、专业报刊、大众媒体、专门网站、评奖等形式进行宣传、试验和培训。

申请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一、请按教育部数字化学习支撑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全国数字化学习研究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计算机文本格式,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

二、本表报送一式四份。

三、封面右上方代码框申请人不需要填写,其他栏目由申请人用中文填写。申请人签章处,不得用打印字和印刷体代替。

四、请按“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的要求,准确、清晰地填写数据表各栏内容。;’

五、本表须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领导审核,签署明确意见,承诺信誉保证,加盖公章后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