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规定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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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规定

沪交医研[2013]11号

第一条 导师选聘的基本依据为申请人的职业道德、学术水平及其所具有的培养和指导研究生的支撑条件。在选聘过程中必须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第二条 博士生指导教师选聘的基本条件:

1.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严谨和诚信的治学态度。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认真履行导师职责,确保每年有半年以上在国内指导研究生。

2. 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57周岁(至选聘当年的12月31日)以下,健康状况良好。

3. 近5年内科研工作成果要求如下:

(1) 基础学科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专业SCI、SSCI检索外文学术期刊发表论著6篇以上(如IF≥5,申请人为排名第二的共同第一作者可计1篇,其他不作计数),或以第一作者(不含共同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SSCI检索外文学术期刊发表论著总IF达15以上;其中至少含1篇为通讯作者且IF≥5。

(2) 临床学科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专业SCI、SSCI检索外文学术期刊发表论著4篇以上(如IF≥5,申请人为排名第二的共同第一作者可计1篇,其他不作计数),或以第一作者(不含共同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SSCI检索外文学术期刊发表论著总IF达10以上;其中至少含1篇为通讯作者且IF≥3。

(3) 获得过国家科技三大奖和省部级一等奖、授权并已转化的发明专利者可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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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近3年内以课题负责人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以上科研项目,目前可支配科研经费不低于30万元。

5. 目前已担任硕导,且独立招生并完整完成一届三年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毕业并获得学位)。

6. 有协助本人指导博士生的学术队伍及指导小组共同承担指导任务。

7. 对新引进的优秀人才承担科研项目、培养研究生经历的要求,医学院将予以个案讨论。

8. 部分新增及需特殊扶持的博士点学科,对取得科研成果和承担科研项目要求,医学院将予以个案讨论。

第三条 博士生指导教师破格选聘的基本条件:

1.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严谨和诚信的治学态度。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认真履行导师职责,确保每年有半年以上在国内指导研究生。

2. 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含)以上学位,且年龄50周岁(至选聘当年的12月31日)以下,健康状况良好。

3. 所从事研究方向特色鲜明,优势明显,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

4. 近5年内以第一作者(不包括排名居后的共同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检索外文学术期刊发表高水平论著,选取代表性论著(5篇内)累计IF,基础学科达25以上,临床学科达20以上。

5. 近3年内以课题负责人主持过以下国家级科研项目之一: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或重点项目;②国家杰出青年基金;③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项目;④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项目;⑤国家重大科技专项;⑥经费超过100万的其他国家级重点攻关项目。且目前可支配科研经费50万元以上。

6. 有协助本人指导博士生的学术队伍,或有博士生指导小组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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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指导博士生的任务。

7. 对海外新引进优秀人才承担科研项目,医学院将予以个案讨论。 第四条 硕士生指导教师选聘的基本条件:

1.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严谨和诚信的治学态度。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认真履行导师职责,确保每年有半年以上在校指导研究生。

2. 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含)以上学位(无研究生学历必须具有博士学位),年龄55周岁(至选聘当年的12月31日)以下,健康状况良好。

3. 近5年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专业SCI、SSCI检索外文学术期刊发表论著2篇以上,且有1篇IF≥2(申请人为排名第二的共同第一作者在IF≥5的学术期刊发表可等同为1篇IF≥2论著);中医学科须以第一作者(不包括排名居后的共同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专业《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发表论著3篇以上。

4. 近3年内以第一负责人主持或完成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目前可支配科研经费不低于8万元。

5. 作为导师组成员参与完成一届研究生培养(毕业并获得学位)。 第五条 专业学位博士生指导教师选聘的基本条件: 1. 目前担任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博士研究生导师。

2. 从事具有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业工作15年以上,能独立承担本专业各类临床、科研及教学任务,遵守医疗法规和伦理道德,有良好医德医风,近五年无重大医疗事故。

3. 具有专业学位授权点相应学科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57周岁(至选聘当年的12月31日)以下,健康状况良好。

第六条 专业学位(含MPH)硕士生指导教师选聘的基本条件: 1.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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