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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0 1:42:0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什么,这不是严进吗?第二,对方辩友告诉我们:现在我们对这个制度执行不严格,学风、课程都不严格,那是不是说我们这个制度它本身并没有宽严好坏之分呢?一切都在于人的掌握呢?请问来自法大的同学,你们说出这种人治的观念到底有什么意义呢?今天我们说他这种宽出指的是符合我们《国家高等教育法》第 58 条的规定就可以毕业,我想这已经是没法再宽了的。第三点,对方辩友告诉我们现在资源不充足可能会出现很多问题。但是未来资源充足了,我们就要条条大路通罗马,可条条大路通罗马,去通吗?罗马大学是什么大学,罗马大学还是严进宽出的大学,对不对? 其实今天我方基于对这两种模式的确切定位,从高等教育的根本任务是去培养人才出发,从理论和事实层面,两个层面充分地论证了严进宽出它更能够体现高等交游效率与公平的相互统一,更能够培养一些高质量的人才。其实我们今天在这里辩论,都怀着同样的心情来到武汉,那就是都希望中国的高等教育能够更上一层楼,这是我们共同探讨的前提。所以说今天无论说宽进严出是不是一种趋势,我们要不要上楼或者下楼?上楼是不是一种趋势的问题?我们要探讨的是我们能更好地上楼呢?是走东边的那个楼梯,还是走西边的那个楼梯,而恰恰对方辩友 在这里把我们的目的和手段、把趋势和具体的模式相混淆了。所以对方得出了错误的结论。其实我们今天辩论可能更大的意义就在于,听过辩论能激发您的思考。也许你能发现,第三条道路是真正的更有利。

正方四辩稿:谢谢主席,大家好!对方辩友在立论之中有这样同样矛盾冲突,我们在自由辩论已经指出来了,就是他们的宽严概念自始不能统一。他们认为所谓的严进就是符合标准才能进,照此观点,宽进就是不符合标准也能进。我举一个也许不恰当的例子:我们说严打期间,是不是说按对方辩友的理论就是凡了罪都要打呢?那么非严打期间,必然就将推出犯没犯罪,我们都要往公安局里抓,这显然就很荒谬,为什么呢?因为他们之间的矛盾一直就不能解决,他们对应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宽和严其实是相对的概念。坐而论道是没有意义的,必须基于当今中国的显示,当今中国在大学入口处有太多的人有需求,有能力,但是入不了大学。基于此,我们认为应该宽进,而在大学出口处有太多人根本不具备进入社会的能力,他们反而窜入了社会。基于此,只有基于社会现实讨论,才有辩题的实际含义。在这个时候对方辩友出现了一个非常荒谬的逻辑,他们告诉我们严进宽出和宽进严出都能够实现大众化的需求。那我就不明白:难道严进严来严去反而还能使入学的人数不断增加,实现大众化吗?我方三辩非常瘦,他如果想变得强壮一点儿,他难道摇通过不断的减肥减肥减肥,最后变成强壮吗?这我无法理解。我们换一个角度说,即使严进,严来严去,它和宽进相比

到底谁能够最好的达到大众化呢?宽进高歌猛进,我们为什么不能采取呢?严进就像蜗牛在爬,对方辩友认为可以等、等、等。但是就以湖北为例,每年百分之六七十的人都上不了大学,面对这种现象,那些人到底能不能等啊?再换一个角度,如果严进可以不断地使入学人数得以增加,那严进是不是就是慢慢地宽进,小小的宽进,严进是不是就是严格执行宽进的原则呢?我想请问对方辩友,我们现在最终只有出现一个问题,那就是宽进严出和严进宽出谁更能够更好的解决社会现实。只有宽进才能意味着我们立下了素质教育的制度保障,才能够使有教无类这一古老的教育理念,在现代社会找到了得以生根的土壤;只有严出才能够使大学在培养和输送人才的过程中,本着严格、严肃和严禁的作风,成为社会前进的主要推动力量;宽进严出意味着大学遵守每个人的教育权,它帮助每一个人去发觉内心的财富和力量,它在以人为本,这是一个社会普遍的无歧视的态度;宽进严出意味着大学仍然遵守着底线的公平,不去拒绝每一个有需求并且有能力的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如果有 100% 的机会让 100% 的有能力者全都进入大学,这就是宽进严出的理想。知识可以改变命运,对于个人如此,社会亦然。

《十》正方:大都市发展应该鼓励私人购车 反方:大都市发展应该限制私人购车

正方一辩稿:从木牛流马的传说到神州三号升天,从“蜀道难于上青天”的慨叹到“天堑变通途”的实现,通行的自由一直是人类不断追求的梦想。面对今天的辩题,我方认为:大都市发展应该鼓励私人购车。其理由有二:首先,鼓励私人购车是大都市发展的需要无论世界著名城市学家芒福德 麦克哈德,还是我国著名科学家钱学森,都从不同角度指出,大都市的发展方向是有机城市,生态城市。国际大都市巴黎,伦敦,柏林等均按照这一理念进行了城市形态的改造并取得显著效果。再向新的城市形态转变过程中,由于城区间距加大,居住地点分散,人们对于交通的依赖和需求不断增加,交通问题成为制约城市形态转变的瓶颈。我们知道,尽管公共交通成为制约城市形态转变的瓶颈。我们知道,尽管公共交通在满足线性急速需求方面有着明显的优势,但大都市新增的交通需求恰恰是以面性离散为特点的。因此,只有整合现有交通资源,鼓励公共交通和私人交通共同发展,构筑一个能够发挥各自优势的有机交通系统,才能真正促进大都市的健康发展。其次,鼓励私人购车是大都市发展的需要。伴随着钻木取火的第一缕光亮,人类踏上了追求美好生活的漫漫征途。今天,

大都市的人正步入一个渴望已久的休闲时代,更多闲暇的时光为人们增进交往,走进自然提供可能。驾车远足,周末郊游,社交聚会成为都市人新的生活时尚。面对人们新的发展需求和需求的进一步发展,具有私密性,便捷,舒适,个性化等特征的私车无疑是最佳的选择。人们也许会说,私车数量的自然增长已经可以满足需求,无需再鼓励,实际上是没有理解鼓励的概念。我方所说的鼓励绝不是追求数量的增加,而是要改善私车的使用环境,提高其使用效率。为此,需要推出一套完整的政策体系,其中必然包含加快城市交通设施建设,提高交通管理水平,规范汽车的使用,推行节能环保技术,提高市民交通法规意识等方面,这是任何一个政府的理性选择,脱离开这一前提,我们的讨论就将陷入以事论事的泥潭,得不出任何正确的言论。1986年,在无数诧异与嘲讽的目光中第一辆汽车驶上了街头。今天,面对人们对私人购车的诸多非议,我方仍然坚决认为:大都市发展应该鼓励私人购车。

反方一辩稿:谢谢主席,大家好!刚才对方一边说得好——发展环保技术,那么对方鼓励的是不是未来的环保型汽车?我们知道环保汽车确实已经问世,但是由于诸多问题,这种技术的普及使用还遥遥无期。人如人们已经可以登陆月球,但是不是认为未来可能居住到月球去,我们就不控制人口数量呢?当然不行,看来准确理解辩题还有必要正清本源。1大都市的可持续发展究竟应该限制还是鼓励私人购车,不是一个笼而统之的问题,而是一个发展状态与消费状态的关系分析问题。2限制还是鼓励某种消费行为,一定是在特定时空条件下的产物,因此我们必须借鉴国外经验,立足中国现实讨论问题。因此,我方认为大都市的发展应该限制私人购车这一结论,是基于大城市发展的一般经验和中国现实的两重考虑。从现代化大都市的一般经验来看:首先,限制私人购车有利于解决城市的自然生态平衡问题,而鼓励私人购车,占地惊人,在土地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不足取法。同时大量的私人购车必将加剧能源危机,而私人购车造成的空气污染也已成为城市难以克服的城市病。其次,限制私人购车有利于解决城市的生态平衡问题,而鼓励私人购车造成城市围着汽车转,车流和道路主宰了城市。城市的人文设施相对减少,人文空间相对缩小。发达国家的经验教训我们大都市的发展不能私人购车了。再从中国大都市发展的现实状况来看:首先,中国大都市的发展正处于现代化历程的起点上,私人购车对于经济增长固然重要,但是发展必须兼顾经济,文化与生态限制私人购车有利于大城市的合理布局,保障健康成长。其次,大都市的消费状况也要求限制。人类以理智约束欲望的节制美德可能丧失;人类为发展而消费的理性观念可能消失。限制私人购车是为了大都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理性的发展观与健全的消费观,鼓励私人购车必将阻碍理性的发展,限制私人购车应当成为人们的共识。

反方四辩稿:谢谢主席!今天对方大谈鼓励,却鼓励出了一堆问题,希望对方一一回应。第一,对于对方说我们鼓励未来的环保汽车,但请不要忘记,技术的发明跟技术的普及不是同一概念;第二,对方告诉我们说公交系统有这样那样的问题,所以我们要鼓励私人汽车,但是交通系统的问题是应该通过完善交通系统还是鼓励私人购车呢?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今天如果我们认为持枪杀人的案件有上升的趋势,是不是我们就应该鼓励用刀杀人,这样能够解决问题呢?第三,对方大谈便捷性和舒适性的问题。因为对方觉得追求便捷和舒适是个人的基本权利。但是我要告诉对方辩友:如果一个人登上黄鹤楼,那叫心旷神怡,如果一万个人登上黄鹤楼那就是一盒沙丁鱼。我来举出一个例子:在曼谷,私人汽车人满为患,人们不得不在车里上一个牙刷,这样还有便利可言吗?我们说大都市的发展应该鼓励还是限制私人购车呢?却是它需要一个系统的细致的考虑。也许鼓励私人购车能够考虑到大都市的特性,考虑到土地的使用,考虑到废气的进化,动力的代替,但是土地资源的有限性,空气质量的优质性,技术改进的滞后性要求我们限制私人购车也许鼓励私人购车已经考虑到城市规划人与车的关系,城市人文生态的布局,但是车进人退的情况,钢铁洪流对于人文关怀的冲击必然要求限制私人购车;也许鼓励私人购车已考虑到大都市发展的经济因素,但是中国都市发展中存在超前消费的现象会因鼓励私人购车而加速膨胀。为此我们必须敲响消费主义的警钟,私人购车对于告别了贫困的大都市人来说是权利,有诱惑。但是,中国的大都市发展必须要有更加理性的规划,要有更健全的布局,更长远的未来。鼓励私人购车或许能让我们走一条更远的路,但是私人购车却是让人找到一条没有终点的发展之路。

正方四辩稿:谢谢主席,大家好!对方刚才告诉我们说:我们为什么要鼓励呢?也许是因为经济的单边主义,这个我们提过吗?这是我们的理论基础吗?这是对方的欲加之罪!第二,对方刚才举出吸烟有害健康所以我们要限制吸烟的问题。吸烟跟购车一个概念吗?我方三辩如果吸烟了,我肯定会受到吸二手烟的病痛。可是购车呢?我方二辩购车了,我可以跟着他一起坐,解决我的出门问题!这两个能够相提并论地类比吗?如果这个类比不成立的话,对方的理论又从何而来呢?第三,对方辩友今天本末倒置。对方认为发展过程之中应该有一个规划,所以车要人为地规划,人为地适应路的发展。那我不明白,我小时候家里穷,买不起新衣服也买不起新鞋,你少长一点,等明年咱家有钱买新衣服买新鞋,你再长。第四,对方辩友以偏概全。怎么说呢?对方用公交车的优点比我方私车的污染问题,污染问题是公交车和私车都存在的问题,对方为什么不拿出来比一比?对方辩友说公交车这么好,那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