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5 2:24:5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 深基坑工程设计评审实施细则
(试行)
一、总则
㈠为规范深基坑工程设计评审工作,根据青岛市建设委员会《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青建管字[2005]36号),特制定《深基坑工程设计评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㈡本《细则》所实施的评审,是对深基坑支护设计安全、经济、合理等方面进行的技术咨询性评审。
㈢本《细则》所指深基坑、深基坑工程与《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一致,设计文件是指深基坑工程支护设计文件。
二、专家库和管理
㈠为保证评审工作客观、严谨、公正,评审工作实行专家库制度,选择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较丰富专业经验、具备相应专业注册执业或高级工程师资格的专家组成。
㈡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负责专家库的管理工作,根据技术水平、工作业绩、职业道德等方面,对入库专家定期进行考核、调整的动态管理。专家库建立、考核、调整情况应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㈢青岛市行政区内的深基坑工程设计评审专家,均应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抽取应实行回避制度。专家参加评审工
作由评审组织机构支付劳务费,费用标准参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中“工程咨询人员工日费用标准”执行。
三、评审委托
深基坑工程设计评审由建设单位委托,市勘察设计协会、各市(区)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评审机构)组织评审。
㈠评审材料
建设单位委托时应将设计完成的深基坑工程设计文件资料送交评审组织单位,并签署《深基坑工程设计评审委托书》。
评审资料应包括: 1、工程用地红线图一份; 2、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一份;
3、基坑顶边线起基坑开挖深度2倍范围内相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和地下管线等资料一份;
4、基坑顶边线起基坑开挖深度2倍范围内的机具设备、临建设施、建筑材料、土石方等周边荷载情况一份;
5、基坑支护结构设计文件及计算书六套; 6、工程简况及地下工程的平面图、剖面图一套; 7、其他相关资料:
⑴经备案的岩土工程设计合同一份;
⑵本市行政区以外单位设计的,还应提供主要设计人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㈡建设单位送交的资料应装订成册,设计文件应印鉴、签署齐全。
㈢评审组织单位应建立窗口承接服务制度,承办人负责核定评审资料的完整性及符合性,与建设单位签署《深基坑工程设计评审委托书》,说明评审的有关事项及评审时限,填写项目登记台帐及内部传递单。
㈣建设单位送审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时,承办人不应接受评审委托,但应向建设单位进行解释和说明。
四、评审程序 ㈠成立评审专家委员会
评审机构接受委托后,应按照规定和工程特点抽取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委员会应有至少2名注册岩土工程师或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岩土专业工程师、2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1名注册监理工程师5人以上组成,特殊工程根据实际情况可确定是否增加或外聘专家。
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主持评审会议。 ㈡填写评审意见
⑴一般性工程,评审专家可在现场评审时填写《深基坑设计评审意见表》,签署齐全后交评审机构存档。
⑵大型或较复杂的工程可实行预审,预审设计文件资料由评审机构提前送达评审专家,请评审专家审阅并初步填写《深基坑设计评审意见表》,在评审会时一并带至现场,会后应签署齐全后上交评审机构存档。
㈢现场踏勘
确定评审会议时间后,建设单位应通知设计单位及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