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综合素质奖学金评选办法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8 12:07:56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北京大学

学生综合素质奖学金评选办法

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教育管理及考评工作,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学生成为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参加综合素质测评的全日制在校生。

第三条 综合素质奖学金坚持全面性、教育性、可行性、择优性的原则;评选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到定性评价与定量测评相结合,静态测评与动态考查相结合,教育与管理相结合。

第四条 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优良,测评学年度内所有课程无不及格科目、无缺考和重修记录、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5.体育锻炼达标,身心健康。 第五条 奖学金标准及名额

1. 综合素质奖学金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为评选依据,分为三等: 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1000元,奖励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排名前3%(含)的学生;

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800元,奖励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排名前3%(不含)至8%(含)的学生;

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600元,奖励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排名前8%(不含)至12%(含)的学生;

2. 综合测评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学生工作系统按照同一年级同一

1

专业相同层次的学生,自动计算排名。

3. 各等奖学金名额数按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计算,保留整数。

第六条 综合素质奖学金由学生处负责组织、审核、发放和管理,各二级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制定本院评选细则,综合素质测评具体分数计算工作由各班级组织实施。

第七条 综合素质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学年度测评内容在下一学年度开学后第一个月内完成,应届毕业生最后一学年不进行综合素质测评。

第八条 各班级测评结果在本班范围内公示3天及以上,二级学院测评结果在本院范围内公示5天及以上,综合素质奖学金拟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及以上。公示无异议后,由学生处组织在第一个学期内,一次性将奖学金发放到学生本人银行卡中。

第九条 综合素质测评评分方法

评分方法 N=A+B+C+D±E,其中N为综合测评成绩,A、B、C、D分别为品行素质、学业成绩、文体素质、拓展性素质分数, E为奖惩加减分。该体系包括4个一级指标,不同的指标所占的权重参考系数分别为0.13、0.6、0.1、0.17。每一个一级指标又包含若干二级指标,每一个二级指标又包含若干个评价要素。

第十条 综合素质测评内容

(1)品行素质(13%)主要考察学生政治表现、诚实守信、遵纪守法、集体观念、劳动观念、文明修养、严于律已、团结友爱等方面,最高分为13分。

(2)学业成绩(60%)主要考察学生基础知识素质、专业技能素质、辅修专业素质和学习能力等方面,最高分为60分。

(3)文体素质(10%)主要是考察学生体育素质、艺术素质和文学素质,最高分为10分。

(4)拓展性素质(17%) 主要考察学生创造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参与公益活动、社会实践、学术科研等内容,最高分为17分。

(5)奖惩 学生获得各种职业能力证书、荣誉称号以及违纪扣分情况记载,

2

总分为±5分。

第十一条 综合素质测评评分方式详见《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细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7年9月1日开始施行,原《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条例》同时废止。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学生处

二○一七年五月

有其发展教育的梦想,并赋予这些梦想以新的形式。自进入现代社会以来,教育一直被视为培养

国家公民、提高民众福祉的重要途径,而课程设置作为教育过程的一个环节,也承担着促进个体充分发展的重任。但教育育变革的途径远不止课程改革一条路,例如国际上常用的教育体制改革、学校改进运动、教师专业发展等,特别是中观层面的学校改革已经成为一种趋势,为何课程改革却仍是我国教育改革的不二法门,虽历经反复却从未放弃?是因为课程内容是教育活动中意识形态运行的核心——“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2]?还是改革惯性所形成的路径依赖?抑或是作为“文化再生产”不可替代的工具?分析这个过程也可以从一个侧面解读中国教育实践的取向。

1949—1952年的第一次课改以苏联为模版,制定并通过了《普通中学(各科)课程标准(草案)》和中学规程,提出目前普通中学要强调中央集权、全国统一,致使课程结构单一,只设必修课,不设选修课;根据中小学培养目标来考虑学科设置;在课程内容上,注意科学性和思想性的结合。1953—1957年的第二次课程改革开始有计划地修订中学教学计划,修订教学大纲和教科书,并为教师编辑教学指导用书,初步形成了比较全面的中小学课程体系。而教育部在1956年颁发了建国以来全国第一套比较齐全的教学大纲—《中小学各科教学大纲(修订草案)》,但模仿苏联的思路依然存在;课程变动频繁,教材难以满足需要,致使教学工作不能完全按照教学计划执行;部分学科间的相互联系和配合不够紧密,课程设置不尽合理。1957—1963年的第三次课程改革历经“初步调整”、“大跃进”和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