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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核心素养视域下的作文教学观念

作者:孟改正

来源:《汉字文化(教育科研卷)》2017年第16期

【提 要】写作是人类特有的一种创造性的精神生产活动,是自我存在的确证,是个体生命在社会实践中的自我实现、升华与完善。写作能力是语文素养的核心内容之一。写作教学应坚持以生为本、全面发展;因材施教、鼓励创新;读写结合、以读促写的原则。 【关键词】写作 语文 核心素养 教学

2016年9月,《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正式发布。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主要指“学生应具备的,能够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理念在各学科教育研讨中引发热议。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研制组拟定的《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讨论稿在课程总目标后列出“学科核心素养”,并以“语文素养”称之,其解说文字称:“语文素养是学生在积极的语言实践活动中构建起来的,并在真实的语言运用情境中表现出来个体语言经验和言语品质;是學生在语文学习中获得的语言知识与语言能力,思维方法和品质,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综合体现。”

语文学科素养的核心是学生灵活高效的语用能力。语用能力是指在具体的言语交际情境中、运用语言文字进行听说读写的各种活动和技能。而写作能力是一个人应该具备的基础性的语用能力,是社会成员间情感交流、传播信息、传承文明的基本需要,向来是语文学习、教学以及考核的重点,因此必然也是构成语文素养的核心内容之一。语文学科素养的形成与发展包括“语言建构与运用”“思维发展与提升”“审美鉴赏与创造”“文化传承与理解”等四个方面的关键内容。语文素养具体涉及语言、思维、审美和文化四个核心要素,均与写作教学关系密切。 一、写作的本质在于自我实现

美国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在《激励与个性》一书中,将人的需要分为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会需要、尊重需要、求知需要、求美需要、自我实现需要等七个由低到高依次排列的层次,并认为自我实现是人独有的根本需要。需要推动进步,在有史以来的文化发展中,阅读与写作无疑是人类最重要的一种文化活动方式,特别是写作,一定程度上讲它是人类精神生产、个体生命自我实现的重要方式。因此在写作教学中,摆在教师和学生面前首要解决的问题是:写作的本质是什么?为什么要学习写作?这既是写作学研究的理论基础,也是我们理解写作活动、切实提高写作水平的的认识起点。探讨写作的本质,首先需明确写作的定义,不同的教材有关写作定义的表述并不一致,但基本有这样的共识:写作,是人类特有的一种实践性精神创造活动。就其过程而言,写作是借助书面语言传递信息,表达思想、情感和认识,制作文字作品的精神劳动。写作的本质就包含在这一共识中,也即写作是人类特有的一种创造性的精神生产活动,是自我存在的确证,是个体生命在社会实践中的自我实现、升华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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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作为一种社会实践活动,是由世界客体、作者主体、文章载体和读者受体四个要素构成的整体系统,考察写作活动应充分注意四者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复杂情形,这样才能比较清楚地认识各种写作现象、写作规律。而写作的核心是写作者制作文章这一复杂的创造性精神劳动本身,写作的主体、客体、载体和受体只有在作者的文章制作成文活动中才有意义。写作是作者直面外部世界、社会生活及自己的生命历程时自觉自主的体验、感受、选择、沟通、思考与创造,情动于中而形于言,文章写作是作者个体生命本质的自然呈现,是作者独特生活积淀的升华与结晶,如花开花谢、日出日落、斗转星移、山聚海啸,或壮观,或柔美,或流畅,或曲折,无不是作者内在生命力的创造性显现。“写作不过是发挥一己的性情,或表演一己的心灵。”(林语堂《生活的艺术》)因而写作活动是超功利的、富有个性色彩的、自足的精神生产活动,作者通过文章的写作实践着自我的发现、自我的超越和自我的实现,从而对社会人生、自我生命有更深层次的理解与把握,实现自我人格的升华与完善。 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称:“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之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也。”借用来理解写作活动,可以与作者的自我发现、自我超越与自我实现相对应:首先,作者的写作是个体生命体验的外化,是“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的写作主体独特而新鲜的思想认识与感情的对象化,文章首先是作者特定情境下的精神记录,是作者的自我发现、自我塑造;其次,人生不如意之事十有八九,写作是作者在人生道路上不断求索与超越的过程,是以精神光亮刺破黑暗照亮现实的过程,这是以“消得人憔悴”的“终不悔”精神为支撑的;再次,当作者真正找到属于自己的表达方式,真正具有了深刻、独特而鲜活的生命体验时,写作者就会有“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自我实现感和自我完善感。

写作本质上是写作者个体生命的自我实现,这种实现当然有层次上的差异,往往因人、因事、因地、因时、因文体等因素而呈现为错综复杂的情形,具体情况需从写作的整体系统的层面去分析。写作者可以通过写作达到表现自我、调整自我、实现自我,进而完善自我的人生实践的目的。借用笛卡尔的名言“我思故我在”,我们可以把“我写故我在”看作是写作活动的本质。

当然,我们理解写作的本质还需辨证地去分析、去认识,我们强调写作是作者主体生命的自我实现,并不因此否认写作的社会性。恰恰相反,写作者的自我实现型的文章写作正是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完成的。任何写作活动都是出于直接的或间接的社会需要,都是为了满足这样或那样的社会性目的而进行的,文章所反映的内容必然是作者所感知、所体验、所认识、所思考的社会生活,文章也只有通过读者的阅读接受活动才能实现其价值,我们评判一篇文章的优劣、得失、成败和意义,离不开特定的历史氛围、时代背景、文化思潮和社会风习等因素。总之,写作的社会性是写作本质中的应有之意,作为自我实现的创作活动是写作者社会人生实践活动的必然组成部分。

二、写作是创造性的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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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世纪三十年代,叶圣陶、夏丐尊等诸位先生就有浅易平和且通畅顺达的写作理念及卓有成效的实践,这主要体现在叶著《文章例话》和叶、夏合著的《文心》中,如“写文章不是生活上的一种点缀一种装饰,而就是生活本身。”“生活犹如泉源,文章犹如溪水,泉源丰盈而不枯竭,溪水自然活泼泼地流个不歇。”(《文章例话·序》);“作文是生活,而不是生活的点缀。”“习作只是法则与手腕的练习;应用之作只是对付他人和事务的东西;创作才是发挥自己天分的真成绩。”“文学者固不必人人去做,然而文学者创作的态度却是人人可以采取的。”(《文心》)如果能从上面这些认识的基础上来反思并重新理解我们今天的写作活动,那么对于当前中小学作文教学和大学写作教学中出现的某些问题及弊端,我们或許就可以找到一些有效的根本的解决办法。写作教学至少应在以下三方面重新加以审视:

写作是个体生命的创造性实践活动,是内在于人的需要的,其本身就是一种独特的生活方式。为人生的严肃而真诚的创作态度,是写作本质的应有之意。因而,我们应把写作活动看作我们生活的组成部分,直面自然、直面社会、直面人生、直面自我,情有所动有感而发,真诚地书写自己的身感体受、所思所悟,“实诚在胸臆,文墨著竹帛”。(王充《论衡》)这样才会真正有益于我们的人生、有益于我们的生活。

强调作文与做人的统一,坚持先做人后作文。巴金说过:“做一个好作家也必须做一个好人;做一个伟大的作家也必须做一个伟大的人。”写作是具有个综合性、实践性、技能性、独特性的社会实践活动,写作者的情感素养、思想素养与文化素养直接决定着文章的品质与水平。写作者可以在语言文字所营造的世界里真诚地关注现实人生、反省人性,以富有个性特色的风格化的表现方式抒发自己的真情实感,从而在持续的创作活动中发现自我、实现自我、升华自我、完善自我,实现审美创造与个体人格塑造的统一。

写作体现着人类对真、善、美的追求,是活泼新鲜的心灵的表露、是人类情怀的抒发、是人类智慧的显现、是文化承传的再创造。写作教学应体现出灵活自由、陶冶性灵的特点;基于此,针对目前以应试升学为目的,以工具论、实用论为核心的写作教学观念,我们应确立以审美教育和创新精神培养为核心的新的教学观念及相应的思路与方法。 三、写作文无定法,教学训练有法

写作教学应坚持以生为本、全面发展的原则。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新教育理念为语文课堂教学改革指明了道路,但是要真正实现以人为本的语文课堂教学改革,单靠形式上的革新是远远不够的。因为传统的思维模式在很大程度上左右着我们的课堂教学,也就极大地阻碍了语文课堂教学的改革。所以写作教学的有效实施,首先应该是观念的更新。这就是:第一,学生不是容器而是活生生的人,他的接受是有选择的,我们应该留给他独立感受思考的空间;第二,不是为了写作而写作,而是为了让学生更好地组织语言表情达意,丰富人生体验;第三,写作课的目的决不仅是为了让学生记住有关写作的基础知识,而是各种各样丰富的语文活动营造出的写作氛围可以让学生更好的感受语文之美。当然这三个方面不能彼此割裂,各自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