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为什么应该孝顺父母——谈谈儒家孝道MicrosoftWord文档资料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4/27 19:47:07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感恩从孝敬父母开始

2008年2月12日,《解放日报》于首版醒目位置刊登

了一篇题为《写给天堂母亲的一封信》,信的作者陶星14岁那年,父亲因病去世,留下了既聋又哑并患癫痫病的母亲。从此,陶星一边照顾母亲一边继续求学(详见《解放日报》2007年9月21日《一位少年带着母亲去上学》)。去年9月,其母不幸溺水而亡,永远离开了陶星。从14岁到18岁,陶星以自己实际行动践行着身为人子的孝道、践行着中华民族的美德……。

陶星的事迹深深感染了每一位读者,感动了我们这代人,当然我们更希望能够感动那些与陶星同时代的青少年朋友们。\母亲节\的主题是感恩,感恩要有契人点,这个契人点理应落在\孝敬父母\上。

感恩从孝敬父母开始。孝养父母乃百行之先,万善之首。孔孟圣贤之教,以孝为本;尧舜先哲之道,孝悌而已。修身养性、立己达人,必始于孝,这是亘古不变的金科玉律。以\敬\奉养父母,以\诚\承欢亲心;不违逆父母,以和颜悦色、劳而不怨的态度,尽礼事奉,是为人子女者理应自觉遵守的道德准则。

感恩与报恩是佛教伦理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传统思想文化所积极倡导的人生修养准则。\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是我们的古老祖训;\愿以此功德,报答四重恩\, \知恩报恩\,是佛陀的教诲。大乘戒律《梵网经》与《菩萨戒本》更是提出\孝名为戒\的思想,将孝道与戒律结合起来,说明守戒即是行孝,将\世间法\与\出世间法\融为一体。 在一个尚须父母呵护和关爱的年龄,在一个贫困而又无助的家庭里,陶星担负着一个成人尚且难以承担的重任;而在自己饱受贫苦的状况下,陶星没有忘记无私地帮助别人;在自己承担家庭重任的同时,没有忘却自己还是一个学生,他用比别人更加刻苦和勤奋的毅力,始终让自己的成绩名列前茅。陶星的行为是对传统孝道的全新诠释,是对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和弘扬,是传统伦理美德与时代精神相结合的完美体现。

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从陶星身上所体现出来的孝道,坚强、乐观、自信的生活状态,面对困难自强不息的精神,对年轻学生来说是一种榜样和力量。陶星的事迹,对温室环境中成长起来的青少年具有良好的教育意义;陶星的精神,是治疗青少年\以自我为中心\的一剂良药。当代青少年需要孝心教育、感恩教育和挫折教育,去体验生活和劳动的艰辛,需要学会孝敬父母、关爱他人,避免\以我为中心\,从而实现对文化、精神和传统美德的传承。

一个孝敬父母的人,必然会是一个知恩图报的人。当一个人懂得了感恩,并学着去报恩时,这份感恩之情、这种报恩之举将是他无尽的财富。只要我们能常怀感恩之心,尽力减少人与人之间的疏远、隔膜、欺骗和仇恨,那么充溢于人间的必然会是一片友爱、包容、互助和欢笑。

正如陶星在他的日记中所写的那样,\一个不爱父母的人,肯定不会爱祖国、爱朋友;一个对自己的父母都不孝顺的人,不能指望他对社会作出多大的贡献。\在人们普遍地被焦虑、抱怨、急噪、恐慌、仇恨、抑郁等不良情绪深深困扰的当今社会,挖掘、弘扬传统文化中的感恩、孝道观念,并融人新时期的新内涵,进一步弘扬陶星始终如一、百折不回的行孝精神,对于医治人们所谓的\现代病\或\都市病\,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只有常怀感恩、时时报恩,我们才会永远生活在安乐祥和、健康进取之中。

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孝心和感恩心,我们有责任呼唤孝心和感恩心的回归,并使之发扬光大。让我们共同携手,以积极向上、乐于助人、知恩图报的精神面貌,在行孝中报恩,在报恩中生活,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发展合乎时代的新孝道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中央电视台公益广告《老爸的谎言》播出一年多来,打动了无数在外游子的心。该片讲述了年老的父亲为了不让出门在外的女儿担心,在电话中隐瞒妈妈生病住院,自己独自照顾的真相,广告结尾发人深省地发问“老爸的谎言,你听得出来吗?”,呼吁儿女关爱父母,“别爱得太迟,多回家看看”。

这部现代版的《游子吟》,似乎要比以往任何时代都更具有现实意义和群众基础。据《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2013年我国老年人口数量将突破2亿大关,达到2.02亿,我国正迎来第一个老年人口增长高峰。更为重要的是,由于地域流动日益增强,当子女由于工作、学习、结婚等原因而离家后,空巢老人将越来越多。专家预测,到2015年的“十二五”末期,65岁以上空巢老人将超过5100万。《老爸的谎言》就是一对空巢老人生存状况的集中描述。 随着核心家庭日益成为中国家庭的主要形式,而代与代之间工作生活作息规律又各不相同,传统孝道习以为常的“晨昏定省”“冬温夏清”已经很难实现,而从孝道衍生出来的种种丧葬祭祀乡党酬酢礼节,在快节奏的当下更只能是奢望。然而,无论时代如何变化,“父兮生我,母兮鞠我”的格局未变,如何在当下行孝,我们需要有合乎时代的新孝道。

2012年8月,全国老龄办等部门发布新版“二十四孝”行动标准,对从“经常带着爱人、子女回家”“仔细聆听父母的往事”到“定期带父母做体检”“陪父母看一场老电影”等多方面提出了示范或要求,赢得了社会较为广泛的认同。2013年7月1日,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常回家看看”等对老年人的利好内容被增补入法。虽然引发多方热议,但由于其易于操作、合乎现代精神,逐渐化为社会共识。

由“二十四孝”行动标准的新方式取代“晨昏定省”“冬温夏清”的旧方法,无疑是中华美德成功的一次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然而,对于内容庞杂、博大精深的数千年孝道文化而言,要真正传承好孝道文化,绝非换换尽孝方式那么简单。

作为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和中华文化最基本的文化基因,孝是中华民族最独特的价值观念之一。要使孝这种中华民族独特的价值观念和自由、平等、民主、法治等当代核心价值相融合,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例如“亲爱我,孝何难;亲憎我,孝方贤”曾是古人普遍接受的孝道观念。而诉诸现代平等理念或者交往理性,“亲憎我,孝方贤”的孝道,就可能会被视为“愚孝”。但如果我们的新孝道因此只继承“亲爱我”式的孝道,而抛弃“亲憎我”式的孝道,这样的传承,恐怕就会产生令人遗憾的“消耗性转化”。

孝道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如何在当今时代讲清楚这种美德,并在当下亲子关系、家庭关系出现巨大变革、社会价值观念出现巨大转变的今天,成功实现“创造性转化”而不是“消耗性转化”,值得国人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