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木修枝安全协议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9/30 13:19:58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树木修枝项目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就甲方树木修枝项目施工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支持、监督,督促施工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的管理职责。

2、督促乙方对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纠正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工地上的矛盾。

3、甲方发现安全隐患,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直至排除隐患。 二、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2、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树木修枝的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 3、乙方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对现场安全生产负总责,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专职安全人员,确保本单位安全文明生产费用发挥有效作用。

(2)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3)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若遇险情,及时启动。 (4)及时如实向甲方项目负责人和有关职能部门报告安全事故。 (5)施工期间动用明火必须到安全部、基建办、工程部办理动火申请,动火人员须有相关资质和证件,经审查消除火灾隐患后方可动用明火。

(6)施工工程人员须配备相关劳动保护用品,危险作业需甲方认可方可施工。

4、保证对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资金的投入,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5、按照国家规定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由职能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6、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乙方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7、对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8、 甲方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时,乙方要主动接受检查,并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

9、施工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车辆、行人、市政设施、专业管线及沿途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防止污染城市,对造成的损害承担全部责任。

10、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承担全部损失,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有权在安全保证金或工程款中给予扣除)。

三、本协议壹式叁份,双方签字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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