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站联锁设备维护管理办法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7/1 3:07:5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车站联锁设备维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车站联锁设备维护管理,确保车站联锁设备的正常运用,保障铁路行车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所属企业管理及受委托管理的铁路车站集中联锁设备(以下简称联锁设备)维护管理,包括继电联锁和计算机联锁。

第三条 联锁是指通过技术方法,使信号、道岔和进路必须按照一定程序并满足一定条件,才能动作或建立起来的相互关系。确保联锁关系正确是联锁设备设计、制造、施工、维护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信号设备机械强度和电气特性是保证联锁关系正确的基本条件。

第四条 联锁设备维护管理是信号技术管理的重要内容,贯穿于信号大修、中修、维修及基建、更新改造工作的全过程之中。各级电务部门应高度重视联锁管理工作,全体信号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联锁纪律,杜绝违章封连电气接点等破坏联锁关系的行为。

第五条 联锁设备必须符合“故障-安全”原则,必须满足《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及《铁路信号设计规范》《铁路车站计算机联锁技术条件》等铁路有关标准的要求。

第六条 联锁设备维护管理工作主要包括:日常联锁管理、工程验交联锁管理、联锁关系(电路)变更以及科研项目试验的联锁管理等。

第七条 联锁设备维护管理实行总公司、铁路局、电务段分级管理。铁路局电务处应设联锁管理工程师,电务段应设专职联锁主任,车间设专职联锁工程师,负责联锁管理工作,实行岗位负责制。

第八条 电务段应建立联锁档案,涉及联锁关系变化的档案应及时进行修订。计算机联锁设备供应商(以下简称联锁供应商)也应建立相应的联锁档案。

第九条 凡由于基建、更改、大修工程(含过渡工程)引起的设备联锁电路改变时,必须由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保证联锁关系正确。

第十条 联锁供应商对联锁软件的安全性终身负责,保证软件联锁关系的正确性;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及应急响应。

第十一条 联锁设备维护管理人员和试验人员,须经资格培训,取得资格证后持证上岗。车间联锁工程师及联锁试验人员,由电务段进行培训、考核和发证;电务段联锁主任(主管工程师),由铁路局进行培训和发证;电务处联锁管理工程师由总公司培训,铁路局发证。

第二章 岗位职责

第十二条 电务处联锁管理工程师职责:

(一)贯彻执行总公司联锁管理有关规定,指导和检查电务段联锁管理工作。

(二)负责铁路局联锁管理工作。

(三)负责拟定铁路局联锁管理实施细则,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及时解决联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四)有重点的参加基建、更新改造、大修工程联锁试验方案审查和联锁关系检查试验。

(五)了解和掌握铁路局联锁设备运用状态,提出联锁设备更新改造、大修及重点整治建议。

(六)参加涉及联锁关系的信号事故及故障分析,解决联锁电路中存在的问题。

(七)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审核联锁设备软、硬件变更及联锁关系和电路图的变更。

(八)负责科研项目试验有关联锁内容的审查。 (九)统计分析铁路局年度联锁试验报表,提出年度联锁试验总结报告。

第十三条 电务段联锁主任职责:

(一)贯彻执行总公司、铁路局联锁管理有关规定,指导检查车间联锁管理工作。

(二)负责电务段联锁管理工作。

(三)负责拟定电务段联锁管理细化措施,监督检查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