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款垫资服务合同(最新整理版)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22 6:23:4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个人借款垫资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甲 方(出资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乙 方借款方: 丙 方中介方: 联系电话: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乙方于 年 月 日将坐落于银川市 ,产权证编号为 的房

屋(以下简称“该房产”)抵押给 银行 分行支行(以下简称“原贷款银行”),获得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 元),至今尚有部分贷款未还清(具体数额以办理提前还款手续当日原贷款银行实际账目为准)。

2、现乙方将办理出售此房屋,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 元),(具体数额以甲方实际借款金额为准)用于归还本条第一款所述的未结清款项,日期约定为2017年12月19日办理向银行的还款业务。借款期限最长为自实际发放借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第二条 相关费用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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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方在办理提前还款、解押赎楼等相关手续过程中所发生的其他费用,由乙方交纳。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借款有关的资料。 2、有权要求乙方按期归还借款。

3、有权了解乙方的财务活动和资信状况,及其家庭的收入负债情况及还款计划。

4、有权监督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5、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归还借款。

6、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足额偿还借款的,甲方有权对逾期款项按日千分之三向乙方收取滞纳金。

7、有权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

8、凡涉及乙方的资料文件等信息甲方均应承担保密义务,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9、甲方通过丙方协助为乙方偿还银行欠款后,即成为乙方债权人,有权采取一切合法有效的措施,向乙方进行追偿。为了甲方债权的实现,甲方有权直接以该房产作价抵偿甲方方代偿款和有关损失,或直接变卖、委托拍卖机构拍卖本合同所涉房屋,直接以所得款项抵偿甲方代偿款和有关损失。本条所指的有关损失,是指甲方因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可得利益的减少等,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索偿代偿款支付的诉讼或仲裁费、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费、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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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执行费、评估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相关费用,以及处理房产发生的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利息等。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咨询、知悉本合同所涉及的相关条款、事项;有权查询工作进展了解本合同的履行情况。

2、乙方须按银行及丙方规定,提交各种资料、文件、信息等,并保证该申请资料、文件、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因提供资料虚假或非法等原因造成甲方、丙方或丁方损失的,应当向受损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如损失无法计算的,乙方应向受损方各赔偿违约金10万元。

3、乙方须按银行规定,支付办理过程中应由乙方交纳的各项相关费用,需乙方亲自到场办理的,乙方应到场。

4、乙方负责及时向原贷款银行提交提前还款及解除抵押的申请,并获得原贷款银行的书面同意,并将还款日期、金额及原贷款银行关于提前还款的相关政策提前告知丙方。

5、办理提前还款前,乙方应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金额、时间向原贷款银行还款。

6、乙方承诺,该房产未设定除本合同所述的银行抵押之外的其他抵押及担保,亦无涉及其他债权债务纠纷,如因上述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向受损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如损失无法计算的,并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7、乙方应全力配合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因乙方原因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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