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项指标计算方式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4 4:44:36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项指标计算方式

一、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适龄儿童中在小学就读人数/适龄儿童人口总数×100%

说明:1、适龄儿童人口总数(校内外学龄人口数) 、适龄儿童中在小学就读人数(在校学龄人口数)以国家统一编制的“教育事业统计报表” (基础综 3121)填报数据和要求为准。小学适龄儿童年龄全省除贵阳市各区县为 6-11 岁,其余各市州目前暂为 7-12 岁,逐步过渡到 6-11 岁。

2、在申报适龄儿童入学率时,适龄儿童中在小学就读人数可以将“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填报的学龄人口在校生数据减去同一级全日制小学在校生的辖区外户籍学龄人口在校生加上辖区内户籍在外地同一级全日制小学上学的在校生人数加以说明。在辖区外同一级小学就学的学龄人口在校生需要取证,否则不能视为学龄人口在校生计入适龄儿童中在小学就读人数。

3、适龄儿童中小学已毕业在校外或在中学上学的在校生和原已入学而现在辍学在小学校外的适龄儿童不能计入适龄儿童中在小学就读人数。

二、初中适龄少年入学率=适龄少年中在初中就读人数/适龄少年人口总数×100%

说明:1、适龄少年人口总数(校内外学龄人口数) 、适龄少年中在初中就读人数(在校学龄人口数)以国家统一编制的“教育事业统计报表” (基础综 3131)填报数据和要求为准。初中适龄少年全省除贵阳市各区县为 12-14 岁,其余各市州目前暂为 13-15 岁,逐步过渡到 12-14 岁。

2、在申报适龄少年入学率时,适龄少年中在初中就读人数可以将“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填报的学龄人口在校生数据减去同一级全日制初中阶段学校在校生的辖区外户籍学龄人口在校生加上辖区内户籍在外地同一级全日制初中阶段学校上学的在校生人数加以说明。在辖区外同一级初中阶段学校就学的学龄人口在校生需要取证,否则不

能视为学龄人口在校生计入适龄少年中在初中就读人数。

3、适龄少年中初中已毕业在校外或在高中阶段学校上学的在校生和原已入学而现在辍学在初中校外的适龄少年不能计入适龄少年中在初中就读人数。

三、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中在小学、中学读人数/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人口总数-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中失能人数×100%

说明:1、适龄儿童、少年残疾人口。除贵阳市各区县为 6-14 岁,其余各市州目前暂为 7-15 岁经医学鉴定确认为视力、听力(语言)和专业测试人员测试确认为智力三类身体障碍的适龄人口。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中失能人口仅指严重智力残疾的人口。

2、适龄儿童、少年残疾人口在校生包括在辖区内小学、中学随班就读和在特教班、特教学校就读的学生,以国家统一编制的“教育事业统计报表” (基础综 3151)填报的数据为准。在辖区外小学、中学就学的需要取证,否则不能视为在校生。

四、小学毕业生升学率=当年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阶段学校就读人数/当年小学毕业年级人数×100

说明:1、当年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阶段学校就读人数:小学毕业生实际升入初中阶段学校(普通初中和职业初中)就读人数。

2、小学毕业生升学率统计数据均以国家统一编制的“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填报的数据为准,即“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中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阶段学校就读人数(基础综 3131 中的招生数)和小学毕业年级人数(上一学年度基础综 3121 中小学六年级人数) 。

五、小学六年巩固率=小学毕业年级学生总数/该年级入小学时一年级学生数×100%

初中三年巩固率=初中毕业年级学生总数/该年级入初中时一年级学生数×100

说明:1、巩固率指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在校学生中,能够从一年

级连续学习六(三)年的学生数占入学时本年级学生数比重。

2、起始年级、毕业年级学生数以国家统一编制的“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填报的数据为准。

六、辍学率学=年内小学(初中)辍学人数/上学年初小学(初中)人数在校生数×100

说明:1、国家为了控制学生辍学规定了辍学率,指辍学学生占学生总数的比例。

2、辍学率统计数据均以国家统一编制的“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填报的数据为准,即“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中小学、特殊教育学生变动情况中的相关数据( 基础综 3311 中上学年初报表在校生、转入、其他增加学生、转出、休学、退学、死亡、其他减少学生数) 。

3、学年内小学(初中)辍学人数=休学+退学+死亡+其他减少 +转出-其他增加-转入

七、小学在校生中体质健康=及格人数/小学在校生人数×100 初中在校生中体质健康=及格人数/初中在校生人数×100 说明:小学(初中)在校生中体质健康及格人数和小学(初中)在校生人数以国家统一编制的“教育事业统计报表” (基础综 316)填报的数据为准。

八、教职工与学生的比例=小学(初中)在校生人数/小学(初中)教职工实有人数

说明:教职工数统计的对象是县级行政区域内所有小学和初中学校教职工人数,包括辖区内省、市(州)属的学校,以国家统一编制的“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基础综 41)填报的数据为准。

九、专任教师中具有小学大专(初中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专任教师中具有小学大专(初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数/小学(初中)专任教师实有人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