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试题及答案(大学期末考必背)-马克思主义考题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4 10:07:1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A.确定实践目的和实践方案

B.通过一定的实践手段把实践方案变成实际的实践活动

C.通过反馈和调节,使实践目的、手段和结果按一定方向运行 D.通过改造主观世界而支配客观世界的运行 E.通过改造客观世界而支配主观世界的运行

3.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与唯心主义认识论的区别在于是否承认(BD) A.世界的可知性B.客观事物是认识的对象

C.认识发展的辩证过程D.社会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E.认识是否经历一个过程

4.实践在认识中的决定作用表现在(abcde) A.实践提出了认识的课题

B.实践创造出必要的物质条件和手段,使认识成为可能 C.实践是认识的唯一来源

D.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E.实践使认识得以产生和发展

5.辩证唯物主义认为,认识是(ABCD)

A.主体对各种认识要素的建构B.主体对客体的能动的反映 C.主体对客体信息的选择D.主体对客体信息的加工 E.主体与客体的统一

6.能动的反映论与机械反映论的主要区别在于(CD) A.是否承认客观事物和人的思想是认识的对象 B.是否承认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是实践 C.是否承认实践在认识中的决定作用

D.是否承认认识是一个充满矛盾的辩证过程 E.是否承认世界是可知的

7.“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的力量只能用物质的力量来摧毁,理论一经群众掌握,也会变成物质力量。”这一论断的哲学思想是(ABD)

A.理论对实践具有指导作用B.理论不能代替实践

C.理论本身就是物质的力量D.理论的作用可以通过实践表现出来 E.理论优于实践

8.“单凭观察所得的经验,是决不能充分证明必然性的。这是如此正确,以至于不能从太阳总是在早晨升起来判断它明天会再升起。”恩格斯这段话的含义是(ABD)

A.感性认识有待于上升为理性认识B.感性认识具有局限性

C.事物的必然性与感性、经验性毫无关系D.归纳方法不是万能的 E.感性认识是不可靠的

9.真理原则和价值原则的区别是(BCD)

A.真理原则侧重于主观性,价值原则侧重于主体性 B.真理原则侧重于客体性,价值原则侧重于主体性

C.真理原则说明认定活动的客观制约性,价值原则表明人的活动的目的性

D.真理原则体现了人的活动中的统一性,价值原则体现了社会活动中的多样性 E.真理原则侧重于现实性,价值原则侧重于理论性 10.对待马克思主义,必须(ABCE)

A.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 B.坚持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

C.把马克思主义作为进一步研究的出发点和供这种研究的方法,而不是教义 D.把马克思主义作为永恒真理,只能坚持不能发展 E.既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又要发展马克思主义

16

[多项选择题答案]

1.AB 2.ABC 3.BD 4.ABCDE 5.ABCD 6.CD 7.ABD 8.ABD 9.BCD 10.ABCE 三、辨析题

1.主体和客体就是主观和客观。 [答案要点]

这一观点是不对的。主体与客体、主观和客观这两对范畴之间有联系,但不等同。

主观指人的意识、认识、思维,客观即事物的客观存在,如自然界、人类社会等。主观和客观的关系相当于意识和物质、思维和存在的关系,主体和客体则是认识论范畴,主体是从事实践和认识活动的人,客体指与主体发生联系,进人主体认识和实践范围的客观事物。

两对范畴的联系表现在:主体有主观性,有意识和目的;客体首先是客观存在,才能成为主体认识和改造的对象。

两对范畴的区别在于:主体只有和客体相联系才称为主体,离开客体就无所谓主体。而客观存在可以是不依赖于主观、主体的。客观事物与客体是两个有区别的范畴:客观事物只有和主体发生联系才成为主体的客体。当客观事物尚未进人人的认识领域时,它还只是自在的客观存在,并不是认识的客体。只有与认识的主体发生了对象性关系时,客观事物才具有客体的意义;另一方面,认识的客体不一定是客观事物。当人的认识活动指向人的精神活动时,认识的客体是精神客体。精神客体本身不属于客观事物。

2.“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就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二者都是对客观真理的否定。 [答案要点]

这一观点是不对的。上述观点不等同。所谓客观真理是指人的认识中含有不依赖于人的客观内容,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

“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是庄子的观点,认为在“道”的高度去衡量,无所谓是非善恶。是相对主义真理观,它否认真理的客观性和检验真理有客观标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是说对同一事物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见解。这是由于人的认识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是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结果。人的正确认识不仅具有客观性,而且具有主观性和差别性。而这些具有差别性的认识是否是真理以及在多大程度上是真理,应有实践来检验。承认人的认识上的主观性和差别性,并不等于否定客观真理。

3.凡是亲眼所见,亲耳所听都是直接经验,是对客观事物本质的、真实反映。 [答案要点]

这一观点是不对的。亲眼所见,亲耳所听是感性认识的感觉阶段,是直接的感性经验。由于认识主体和客体的局限性和特殊性,有些是对客观事实的真实反映,有些则是不符合客观事实的虚假反映或骗局。视觉和听觉是感性认识,它们具有直接性、丰富性,但是它的缺点是直观性和表面性,不能深人、全面地反映事物,有待于在感性经验的基础上,用科学态度加以分析,上升为理性认识,才能把握事物的本质。

该命题夸大感觉在认识中的作用,将感觉与事实相混淆,在理论上容易导致主观唯心主义。 4.“人的思维是至上的,又是非至上的”。 [答案要点]

这一观点是正确的。这是恩格斯论人类思维能力的辩证论断。人类思维,按其本性、能力、使命和可能性来说,是能够认识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的,这是思维的至上性,即所谓的无限性和绝对性。但是,每一个人以至每一代人,由于受客观事物及其暴露程度的限制,受社会历史条件、实践水平、主观条件以及生命的有限性等各方面的限制,他们的行为又是非至上的,即有限的和相对的。思维的至上性和非至上性的矛盾是在无止境的人类世代更迭中不断得到解决的。思维的至上性是在一系列非常不至上地思维着的人们中实现的,而一系列非常不至上的思维又体现着思维的至上性。否认思维的至上性,会走向相对主义和不可知论;否认思维的非至上性,就会走向思想僵化和绝对主义。

马克思主义主张思维的至上和非至上的辩证统一。 5.认识是一个不断反复和无限发展的过程。 [答案要点]

17

此观点正确。一个正确的思想,往往需要经历由实践到认识、又由认识到实践多次反复才能完成。这是受认识主体的限制和认识对象暴露程度的限制。首先,从客体上看,事物是复杂的,它的本质的暴露是一个过程。人的认识还要受历史条件、科学技术条件、实践水平和手段等因素的制约;其次,认识主体要受自身的局限性,受立场、观点、方法、知识水平、经验以至身体素质等等因素的制约,因此,对客观事物特别是比较复杂的事物的认识,要经过实践和认识的多次反复,不断修正、补充、深化,才能形成正确的思想。

由于世界及其联系和发展在空间和时间上是无限的,人的实践的发展是一个过程,人的认识也必然是无限发展的过程。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

四、简要回答题

1.简述实践和认识的主体与客体及其关系。 [答案要点]

实践和认识的主体是指具有思维能力、从事社会实践和认识活动的人;客体则是指实践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

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从根本上说是认识关系和实践关系。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认为,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不仅仅是认识和被认识的关系,而且也是改造和被改造的关系;主体反映客体的过程,也是主体改造客体的过程。所谓认识过程,就是人们在改造对象的实践中辩证地反映对象的过程。主体的这种认识、改造客体的过程,从根本上说,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获得一定的价值。主体在实践活动中,不断地打破客体的限制,超越现实客体,发展自己的能力和需求,同时也使客体得到进一步改造、发展和完善。

2.简述实践在认识中的决定作用。 [答案要点]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它对认识的决定作用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第一,实践产生了认识的需要。人们要改造世界就必须首先认识世界,人类的认识活动总是为各个时代社会实践的特定需要服务的,科学研究的任务也总是围绕着社会实践的需要这个中心来确定的。社会实践的需要始终是人类认识发展的强大动力。

第二,实践为认识提供了可能。人类实践活动提出的问题归根结底只能依靠和通过实践来解决。实践创造出必要的物质条件和手段,使人的认识能够不断发展。

第三,实践使认识得以产生和发展。人们只有通过实践实际地改造和变革对象,才能使对象的真实状态、属性、关系、本质和规律得到充分的暴露;也只有通过实践使自己的感觉器官直接地同对象相接触,才能使对象的各种现象反映到头脑中来,形成一定的直接经验,并进而上升到理性认识。

第四,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人们只有在实践中才能检验自己认识的真理性。 总之,人的认识是从实践产生,为实践服务,随实践发展,并受实践检验的。认识依赖于实践,离开实践的认识是根本不可能的。

3.简述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与旧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区别。 [答案要点]

辩证唯物主义和旧唯物主义虽然都坚持反映论,认为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但是两者之间又有着性质上的区别。

旧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即形而上学唯物主义认识论,把人的认识看成是消极地、被动地反映和接受外界对象。它有两个严重的缺陷:一是离开实践考察认识问题,因而不了解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二是不了解认识的辩证性质,离开辩证法来考察认识问题,不能把认识看作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而认为认识是一次性完成的。这种直观的消极被动的反映论是不利学的。

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在继承了旧唯物主义的反映论的合理前提的同时,又克服了它的严重缺陷。首先,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把实践的观点引入了认识论,科学地规定了认识的主体和客体及其相互关系,认为主体与客体的关系首先是一种改造与被改造的关系,在此基础上才产生了它们之间的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其次,辩证唯物主义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论,应用于考察认识的发展过程,科学地

18

揭示了认识过程中的多方面的辩证关系。因而,它全面地揭示了认识过程的辩证性质,把认识看成一个由不知到知、由浅人深的充满矛盾的能动的认识过程。

这种以实践观点和辩证观点为特征的反映论,不仅驳倒了唯心主义先验论和不可知主义怀疑论,而且克服了旧唯物主义直观反映论的缺陷,创立了以科学实践观为基础的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实现了人类认识史上的变革。

4.如何理解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 [答案要点]

感性认识是人们在实践基础上,由感觉器官直接感受到的关于事物的现象、事物的外部联系、事物的各个方面的认识,包括感觉、知觉和表象三种形式。感性认识是认识的初级阶段,直接性是其突出的特点。感性认识是用具体的、生动的形象直接反映外部世界,以事物的现象即外部联系为内容,还没有深人到对事物的本质的认识。所以,感性认识虽然是生动的、形象的,但是还不深刻,这是其局限性所在,因而也是它必须要上升到理性认识的原因所在。

理性认识是指人们借助抽象思维,在概括整理大量感性材料的基础上,达到关于事物的本质、全体、内部联系和事物自身规律性的认识。理性认识包括概念、判断、推理三种形式。从概念到判断再到推理,是理性认识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具有抽象性、间接性的特点,它以反映事物的本质为内容,因而是深刻的。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有着密不可分的辩证联系。首先,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理性认识必须以感性认识为基础。坚持理性认识对感性认识的依赖关系,就是坚持了认识论的唯物论。其次,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和深化为理性认识、只有使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才能把握住事物的本质,满足实践的需要。坚持了这一点,就是坚持了认识论的辩证法。最后,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相互渗透,相互包含,二者的区分是相对的,人们不应当也不可能把它们截然分开。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辩证统一的,统一的基础是实践。感性认识是在实践中产生的,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过渡,也是在实践的基础上实现的。如果割裂二者的辩证统一关系,就会走向唯理论和经验论。在实际工作中就会犯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的错误。

5.如何理解认识过程的反复性和无限性? [答案要点]

从实践到认识,再从认识到实践,如此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一步步地深化和提高,这就是认识发展的总过程。

“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作为认识发展的总过程,不只是实践到认识和认识到实践多次飞跃的综合,而且表现了认识过程的反复性和无限性。认识过程的反复性和无限性是指人们的认识过程既不是封闭式的循环,也不是直线式的前进,而是螺旋式的曲折上升运动。这个运动,从形式上看,表现为认识和实践的反复循环;从内容上看,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正是认识运动中实践和认识的这种循环往复和无限发展,体现了认识的本质和一般发展规律。

造成认识过程反复性和无限性的原因是:

第一,人们对事物的认识,由于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往往不是一次完成的从主观方面说,人们总是受到自己认识能力和实践活动范围的限制。从客观方面说,受到科学技术条件的限制,以及客观过程的发展和表现程度的限制客观事物的本质有一个显露的过程,人的认识也就需要一个过程。

第二,从人们具体的认识过程看,当某一思想、理论、计划、方案等,经过多次反复,在实践中达到了预想的结果,就算完成了。然而,对于认识过程的推移而言,人们的认识运动还没有完成,并且也永远不会完成。因为物质世界及其发展是无限的。所以,人的认识的任务,就在于不断地克服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之间的矛盾,求得它们之间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而不是企图去发现所谓的“永恒真理”、“终极真理”。

“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表明,这个统一应当是具体的、历史的。所谓具体的,即主观认识要同一定时间、地点、条件下的客观实践相符合;所谓历史的,即主观认识要同特定历史发展阶段的客观实践相适应。由于客观实践是具体的、历史的,所以,主观认识也应当是具体的、历史的。当事物的具体过程已经向前推移,转变到另一个具体过程的时候,主观认识就应当随之而转变。如果主观认识仍然停留在原来的阶段上,这就脱离了客观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特点,思想落后

19

于实际,就容易犯保守的错误。当事物的具体过程尚未结束,原有的矛盾尚未得到充分的暴露和展开,向另一个具体过程推移转变的条件还不具备的时候,如果人们硬要把将来可能做的事情勉强拿到现在来做,企图超越阶段,这同样是脱离了客观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特点,就容易犯冒进的错误。

6.如何理解真理的客观性? [答案要点]

真理是人们对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真理具有客观性,凡真理都是客观真理。

首先,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真理作为一种主观的思想形式,是把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外部客观世界作为认识对象的。真理最根本的特征就在于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正确揭示,就在于思想与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一致性。

其次,检验真理的标准也是客观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凡是能够经得起实践的检验、得到实践的证实、主观同客观相符合,这种认识就是真理。

真理的客观性原理,是唯物主义认识论即反映论的一般原理在真理问题上的贯彻。在认识真理思想内容客观性的同时,还必须正确认识真理形式的主观性。真理形式的主观性要求人们必须意识到,真理同它所反映、认识的客观对象之间的区别和联系。我们既不能把真理思想内容的客观性等同于客观对象的客观性,把真理当作客观实在,又要反对唯心主义否认客观真理的错误观点。实用主义所鼓吹的“有用就是真理”,是主观真理论的一个典型。实用主义者把“有用”和“真理”完全等同起来,从根本上否认了客观真理的存在。

真理的客观性决定了真理的一元性。真理的一元性是指对于特定的认识客体来说,真理只有一个,它不因主体认识的差别和变化而改变。在人们的认识活动中,虽然由于主体认识角度和立场、观点、方法等方面的差异,人们关于同一客体的认识结果往往会有所不同,有时甚至截然相反。但是,这并不表明观点不同的每个人都拥有真理。在任何情况下,对于特定实践活动中的特定的认识对象来说,只能有一种认识是与特定的认识客体的状态、本质和规律相一致的,这种认识就是真理。

7.如何理解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 [答案要点]

承认真理是客观的,这是真理问题上的唯物论,就真理的发展过程以及人们对它的认识和掌握程度来说,真理又是绝对的和相对的,这是真理问题上的辩证法。任何真理,既具有客观性,同时又具有绝对性和相对性。

真理的绝对性即具有绝对性的真理,是指真理的无条件性、无限性。

首先,任何真理都必然包含着同客观对象相符合的客观内容,都同谬误有原则的界限,都不能被推翻。否则,就不成其为真理,这一点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在这个意义上,承认了客观真理也就是承认了绝对真理。

其次,人类认识按其本性来说,能够正确认识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认识每前进一步,都是对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的接近,这一点也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在这个意义上承认世界的可知性,承认人能够获得关于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的正确认识,也就是承认了绝对真理。

真理的相对性即具有相对性的真理,是指真理的有条件性、有限性。在一定条件下,人们对事物的客观过程及其发展规律的正确认识总是有局限的、不完全的。

首先,真理所反映的对象是有条件的、有限的。任何真理由于都会受到人类实践水平和范围以及认识能力的限制,它只能是对无限的物质世界发展的某一阶段、某一方面、某一层次的认识,因而是有限的。这是真理在广度上的有条件性、有限性。

其次,真理反映客观对象的正确程度也是有条件的、有限的。任何特定的真理不仅所反映的对象在范围上是有限的,而且其正确程度也是有限的。由于条件的限制,任何真理对认识对象的反映只能是相对正确的,即在认识的深刻程度上、精确度上都是有限的,或者是近似性的。这是真理在深度上的有条件性、有限性。

真理是具体的,是发展的,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是辩证统一的。 第一,具有绝对性的真理和具有相对性的真理是相互渗透和相互包含的。一方面,相对之中有绝对,绝对寓于相对之中;真理的相对性之中,也包含着绝对性的颗粒。另一方面,绝对之中有相对,真理的绝对性通过相对性表现出来,无数具有相对性的真理之总和构成具有绝对性的真理,也就是说,从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