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手册【精编版】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0/15 13:25:2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隧道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手册【精编版】

拉萨市柳梧新区邦嘎隧道工程项目

安全生产管理手册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拉萨市柳梧新区邦嘎隧道工程项目经理部

安全生产管理手册 第一章 总 则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第三项目部,为了严格执行国家《国家安全生产法》,依法治理施工现场安全环境,为从业人员创造安全的作业条件,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有效运行,达到有章可循,形成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范围于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第三项目部各部室、施工作业队、工段、班组及安全生产有关联的责任人。

第二条 安全生产必须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项目部的任何生产经营单位和部门及从事生产经营单位的个人,必须遵守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违反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进行制止、举报、控告。

第四条 项目部各生产经营单位和部门的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和部门的生产安全管理工作,对生产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接受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检查和监督指导。

第五条 项目部任何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加强生产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一岗双责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第六条 项目部安全部是项目部安全监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在项目部负责人和生产安全管理负责人的领导下,监督、检查、指导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项目部成立安全领导小组,重点项目由项目书记担任安全生产副经理。 第八条 项目部成立应急预案救援领导小组。 第九条 项目部成立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小组。

第十条 项目部专职安全人员的配备:项目部设立安全部,工段、班组设立1—2名兼职安全员。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第十一条 按《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各级各类人员明确职责、各尽其责。 第十二条 项目部与各工区、班组签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项目部与部门、作业工段、班组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部门、作业工段、班组与从业人员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