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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0/1 5:32:5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活动板房材质要求及防火措施

一、建筑工地活动板房使用彩板材的夹芯应为A级不燃性材料(岩棉夹芯板或硬玻璃夹芯板),对使用非阻燃彩钢板(泡沫夹芯板)的建筑工地活动板房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拆除。

二、加强使用管理要求。活动板房正式使用前,应进行验收并提供活动板房出厂合格证、安装竣工验收表、活动板房产品防火检验报告等验收资料。

三、各工程项目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建立安全值班巡查制度,落实专人加强巡查,加强施工现场生活用电、用火和易燃、可燃材料的日常管理,配备符合要求的消防器材且应放在明显和方便提取的位置,以便发生火灾时能及时就近取用灭火。

四、严把材料关

所有建筑工地用于搭建宿舍、办公用房等临时活动 板房的材料,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第4.2.1.1项关于“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的强制性要求。用于搭设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可燃材料库房及易燃易爆品库房等临时

活动板房,必须符合第4.2.2.1项关于“建筑构件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的强制性要求。

活动板房材质必须符合规范要求,活动板房安装完成后,安装单位应进行自检。

合格后由安装单位、生产或租赁单位、使用单位及监理单位按照《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188-2009有关规定进行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业主方连同安全管理部进行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活动板房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活动板房防火措施

活动板房内禁止一切明火。使用过程中做到“四不准”:不准在活动板房内使用电饭煲、电炉、电热杯、电热棒等电热器具;不准在活动板房内乱拉乱接;不准在手机充电区域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活动板房不准用作危险品仓库、配电房;板房内禁止电动车充电、禁止用卤钨灯采暖。

(一)1、禁止生明火煮食,禁烧香烛,禁躺在床上吸烟,烟头要用不燃器皿盛着。避免明火或高温接触木夹板、聚苯乙稀、聚胺脂等而引起火灾。

2、活动板房要安装防雷装置,钢结构要有接地保护。

3、禁止利板房金属作电焊接地线、禁止用电焊、气焊直接对彩钢夹板进行切割和焊接。

(二)活动板房禁止存贮煤油、汽油、天那水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和其它易燃杂物。板房不能用作危险品仓,不能存放摩托车、电动车、燃气瓶。

(三)用作集体宿舍的活动板房,各门、窗扇均应往外掩,二层板房的单扇门、窗往掩阻碍通道时,可改为双扇门,室内床铺布置要合理,不用物品及时清理,留有安全通道,并确保通道畅通。禁止私自设置“房中房”。

(四)活动板房栋与栋之间必须留有5米以上安全距离。单栋活动板房面积不宜过大,每排也不宜过长。避免出现火烧连城。

(五)活动板房必须按规定配备二氧化碳、ABC干粉灭火器并安装消防栓,必须按照《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的要求设置消防水池、加压泵和消火栓,配置消防水枪和消防水带,消防水池的容量和消防水管的管径,要保证消防供水流量与压力达到自救要求。 (六)活动板房的电气线路安装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1、所有电线应明敷并套不燃管槽,电线不宜安装在天花板内,要杜绝乱拉乱接电线现象。

2、灯具要与板墙保持安全距离,日光灯宜用电子镇流器,不宜用线圈电感式镇流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