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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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 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

陕政发 〔2013〕21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22号)精神,加快我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汽车产业技术进步和优化升级,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现状及面临的形势

(一)发展现状。我省新能源汽车与国内外产业发展趋势基本同步,近年发展步伐加快,陕汽控股集团、比亚迪汽车公司等企业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研发呈现良好发展势头,主导产品有纯电动、混合动力、CNG/LNG和甲醇汽车等。其中,陕汽控股集团在CNG/LNG重卡方面技术全国领先,并拥有多项专利,产品销量全国第一,其电动码头牵引车、混合动力城市清运车、清洁能源大客车、增程/插电式重型商用车、二甲醚汽车、甲醇汽车等绿色环保商用车产品已经进入研发试制阶段。比亚迪汽车公司依托充电电池领域的技术优势,掌握了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电控、电机三大核心技术,电动车技术研发方面具有国际先进水平,其F3DM双模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e6纯电动汽车、K9纯电动客车

已完成研制,进入小批量生产和销售,并在深圳、北京、长沙、西安、宝鸡等地先后启动了试运行项目,示范效果初步显现。但总体上看,我省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及基础件研发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产品配套率相对较低,产业聚集效应尚不明显;目前还没有国家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购买新能源汽车还无法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节能型小排量汽车市场占有率偏低;充电站和加气站建设相对滞后,配套设备还不够健全。

(二)面临形势。未来10年是全球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国汽车产销规模已居世界首位,为应对日益突出的燃油供求矛盾和环境污染问题,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已成必然趋势。目前,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行范围逐步扩大,基础配套设施逐步完善,国民消费理念逐渐形成,推广空间将更为广阔。我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具有一定基础和优势,部分产品走在全国前列,产业发展潜力较大,今后一个时期,国家政策支持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市场需求引导作用更趋明显,必须抓住机遇,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我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快发展。

二、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陕西汽车产业发展基础,发挥研发比较优势,突出企业主体作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着力推动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制开发,加速

推进产业化步伐,逐步扩大生产规模,力争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研制推广走在全国前列。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产业转型与技术进步相结合。依托我省现有基础,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推动汽车动力系统电动化转型。坚持统筹兼顾,在培育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同时,大力推广普及节能汽车和替代能源汽车,促进汽车产业技术升级。

2.坚持自主研发和借用外力相结合。把技术创新作为推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主要动力,依托本省汽车企业技术中心和相关科研院所研发力量,加大研发投入,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品牌,充分利用国内外创新资源,通过多种合作机制,多层次、多渠道推进产品技术合作与交流,推动产业研发能力提高。

3.坚持发展整车与强化配套相结合。以陕汽控股集团、比亚迪汽车公司等整车企业为龙头,带动我省动力电池、电机、汽车电子、先进内燃机、高效变速器等企业加快发展。统筹规划,加快充电设施和加气站建设,做好市场营销、售后服务,形成完备的产业配套体系。

4.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驱动相结合。积极发挥规划引导和政策激励作用,聚集科技和产业资源,引导市场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