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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委员会 人民政府
2015年综治维稳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强化维护社会稳定、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信访工作,充分发挥第一防线的基层作用,有力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1、积极排查和预防各种社会矛盾和隐患,及时化解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加大调处化解稳控力度。处理基层信访问题严格按照“三三”调解代理制度,及时化解纠纷、不激化矛盾,不上交矛盾。初信初访办结率达到100%,息访率达95%以上,化解率达到98%以上,重访率控制在10%以内。对到县及以上部门的信访事项要全力配合镇级部门调查、调处和稳控。
2、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发生群体性事件后要在第一时间进行妥善处置,坚决遏制事态发展蔓延,并及时上报有关信息。对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必须及时报告并果断化解、排除,不得出现群体性事件,确保信访案件零进京、零到省、零到市、少到县。凡发生越级上访、集体上访、非正常上访,接通知后,责任单位必须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赶赴现场或指定地点参与处理并劝
返上访人员。对交办、转办的信访事项,在规定办理期限内按要求反馈结果,提交办结材料,办结率达100%。对因信访事项工作不力、信访稳定矛盾突出被列入重点管理对象的单位和村(居)委会,取消年终考核评优评先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3、加强网格化管理日常工作,逐步实现管理的全覆盖与服务全方位,加强和提升基层管理与服务的综合水平。网格责任人应将信息台帐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坚持做到有变化时即时充实更改,无变化时定期调整维护,使信息台帐系统随着工作的进展而变化。排查收集的各类信息与问题,必须本着“务实、快速、高效”的原则给予处置。
4、加强反邪教防控工作,排除各种邪教组织的干扰破坏,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各村、社区必须做到“六无”,即无邪教人员赴省进京聚集滋事;无重大邪教人员聚集事件;无邪教人员自伤自残等极端事件;无邪教组织进行电视插播事件;无外地邪教组织到本辖区进行非法滋事;无其它影响我镇形象的重大邪教事件。同时,还要做好“三关注”,即关注新发现不在册“法轮功”人员;关注“全能神”等邪教组织和有害气功人员的外出迹象;关注邪教组织首要分子、骨干分子和职业分子的动向,发现苗头,果断处置,及时上报。各村党支部一把手是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将教育转化及防控工作摆到重要日程,在精力、
人力、财力上予以充分保障,并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做到严密掌控,稳控在当地。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党委负责“的原则,实行一岗双责,党组织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对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负全责。
5、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禁毒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对禁毒工作的领导,实行责任追究制。准确掌握辖区内涉毒人员底数,建档立卡,做到一人一卡,一村一册,卡册资料规范、齐全。密切注视割区涉毒人员动向,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准确地向公安机关反馈信息。各村、社区要在醒目的地方设立宣传栏,粘贴宣传标语、公布举报电话,加强对青少年、外出务工人员的宣传教育。
6、各村、社区要成立3人以上的帮教小组,协助镇司法所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和帮教工作。要密切注视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的动态,有重新犯罪倾向的要及时向镇司法所汇报。
二、责任单位
全镇2个社区居民委会、10个村民委员会。 三、考核及奖惩办法
年终考核由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组织考核。
1、奖励标准:(1)成功调解一般民事纠纷满100分的每件补贴100元;成功调解疑难民事纠纷满100分的每件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