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制度基础,加强廉政文化建设(1)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6 10:10:3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夯实制度基础,加强廉政文化建设(1)

腐败的滋生和蔓延是一种政治现象,也是一种文化现象。在改革开放的转型期由于受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和社会利益分配的不均衡等影响,社会成员容易出现心理失衡、道德失序、行为失范、价值失向,再加上政府职能由过度干预型向服务型转变相对滞后,行政行为、企业行为和市场行为不规范,致使腐败现象处于易发多发的阶段,且腐败形式日益多样化、智能化、跨国化,查处的难度不断加大。因此,20XX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提出要形成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真正做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尤其创新性的提出了廉政文化建设问题,力图从更深层次破解这一世界性难题。所谓廉政文化,就是指以廉政为思想内涵、以文化为表现形式的一种文化,是廉政建设与文化建设相结合的产物。从字面看,制度和文化解决的是不同层面的问题。制度是一种规范、一种规则,所要解决的是一个秩序、规则和规范层面的问题;文化是一种精神、一种理念,解决的是人的心灵价值层面所追求的问题。但从本质上讲,制度与文化是有机统一的整体,当制度体现为规则时必然反映文化的精神、价值和观念;而当文化体现为规则时,必然采取制度、规范的形式。因此当前加强廉政文化建

设的关键,就是遵循文化发展规律,构建充分体现廉政文化要求的防范、惩治、自律、保障等方面的制度机制。 一、“不能腐败”的防范机制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在相继出台一系列制度的基础上,20XX颁布《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更是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及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选拔任用干部等八个方面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公职人员从政用权行为规范。必须建立健全对重点人群、重点岗位的监督防范机制。针对当前公共工程投资建设、土地批租与房地产开发、政府预算与支出、金融、司法等领域通过制度建设,加强对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司法行使权的制度约束。

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扩大党内民主,拓宽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切实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监督权力。同时要“打开门”来反腐败,支持和保证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司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包括舆论监督在内的社会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对权力运行进行全方位的监督,不断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

特别要注重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人民群众是廉政

文化建设的主体,也是推动廉政文化建设的动力之源。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必须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比如可以有选择地建立廉政预情直报点,组建党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行风监督员为主的廉政预情观察员队伍,多渠道、全方位地收集基层反腐倡廉有关的信息资料。

今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其举报网站新网址以及内地检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体现了最高检完善举报反腐的努力,昭示着未来中国防治腐败的一大方向——更加有力的社会监督。同时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准则的实名举报奖励制度,对监督举报属实、为国家挽回重大政治和经济损失者,根据挽回损失的数额,按一定比例予以重奖,使举报由高风险无收益的行为变为有收益低风险的行为。

同时有效整合和调控各种宣传舆论媒介。充分发挥党报、党刊、广播电视等新闻机构舆论宣传主渠道的作用,形成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反腐倡廉舆论氛围,让腐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社会上无法立足。尤其要注意发挥新闻媒体特别是网络等新兴媒体在强化监督、揭示腐败中的作用。 二、“不敢腐败”的惩治机制

必须进一步完善腐败行为责任追究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党内纪律追究、行政处罚、刑事责任承担等不同层面责任